在東部沿海地區,華僑商人和商業資本也相當活躍。他們在近代上海商業方麵的投資,主要側重於百貨業和進出口貿易商行。

在投資戶數中,進出口貿易商行位居第一;投資額中,百貨棉布業占整個投資額的73.13%。其中,永安、先施、新新、大新等大型百貨公司的巨額投資舉足輕重,1936年這四大公司連同麗華,資本總額約1350萬元,是1937年陝西西安全城百貨業資本總額41萬元的30餘倍(許滌新等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2卷,第251~252頁。)。這些僑資百貨公司,不同於中國舊式的商業店鋪,它們采用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引進了西方商業經營方式,以經銷環球商品和附帶推銷國內的土特產品為主要業務,同時兼營旅館、酒樓、遊藝場等附屬設施,令商界耳目一新。它們又都集中在南京路兩側,隨著其業務的發展,它們所在的地段也就逐漸成為上海最繁華的購物中心。這四大百貨公司基本沿用英國百貨公司的管理方法,諸如設立董事會、經理部、商品部等專門機構,各司其職;上架貨物明碼標價,不得隨意變更售價;重視廣告宣傳,促進商品銷售;公開招收營業員,並實行練習生的實習製度,培養職業道德,盡快熟悉業務;聘用女性雇員,有助於進一步打破守舊的社會風氣;推行工資製和6天工作製,較注意尊重員工的權益;建立嚴格的獎懲條例,把每位員工的工作實績作為考核的主要依據,並與薪金直接掛鉤。這一係列管理方法,為改進中國傳統的家庭式的商業經營方式提供了範例,並直接推動了上海商業經營方式的變革(袁采主編:《上海僑務誌》,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48頁。)。一項綜合研究表明,在華僑投資較多的滬、閩、粵,華僑商業資本主要是經營進口物資和生產原料,如國際貿易百貨、西藥、呢絨、五金、化學原料等。這些商業一般資本較為雄厚,以批發交易以及經營百貨、棉布為主。他們主要在沿海的一些城市投資,尤其集中在上海、廈門、廣州等地(林金枝:《近代華僑投資國內企業史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頁。)。

二、東西部商會的比較

20世紀初年,在上海、天津、廣州等幾個主要的通商口岸,中國新式商人即商業資本家的隊伍已有一定的規模,並與工業資本家聯手,借清末新政之機,組建了商會,維護和發展自身的各項權益。其中最早的是1902年成立的上海商業會議公所,各業行會的成員和新式企業的代表都有參加,是中國人成立的第一個民間商會,亦即上海總商會的前身。《上海商業會議公所第一次核定章程六條》明確宣示其宗旨是“為集思廣益,講求商務起見”,強調其活動“一以商務為指歸,既不蹈官場積習,亦不侈紙上空談,總期眾情欣喜,互相考究,以仰答朝廷振興商務之至意。至於行用鈔幣,擴充學堂,設立商物院,開創工藝所,糾公司,訂商律,應辦事宜甚多,既非一朝一夕之故,亦非一手一足之烈,俟風氣大開,循序漸進,不難逐件施行”(上海商務總會編:《上海商務總會曆次奏案稟定詳細章程》,上海集成圖書公司1907年印,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史料室藏,全宗號200,目錄號1,卷號26。)。1903年,天津商務公所成立,有32個行會加入。稍後,廣州、廈門、蘇州、漢口、南京、北京等地商務總會相繼成立。在此基礎上,1910年在上海曾有組建全國商會聯合會的動議,當時正在上海訪問的美國太平洋沿岸聯合商會代表團成員在日記中記載:

離開上海的前兩天,我在彙中飯店為上海和其他城市的24位重要商人舉行了一次宴會,其中一位客人在講話中說:以前,中國從來沒有舉行過這樣的聚會。下述商會的總理出席了會議:上海、廣州、漢口、天津——中國四個最大的商業城市,其他三個商會由他們的協理為代表。他們相距二千英裏。以前他們從未有過這樣的聯合。在這次宴會上,他們決定組織統一的或聯合的商會,以便全體商人能夠通過上海的中心機構進行活動。(虞和平等譯校:《大來日記——1910年美國太平洋沿岸聯合商會代表團訪問記》,《辛亥革命史叢刊》第9輯,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235頁。)

自1904年初清朝政府頒布《商會簡明章程》,包括西部地區在內,各地都有商會設立。中國地域遼闊,各地商會成員的具體身份需要具體考察。“總的來講,在沿海地區和通商口岸,新式商人(包括買辦)的比例大一些,在內地城鎮則舊式商人的成分更大,相對而言,觀念也更趨保守”(馬敏:《近十年來中國的商會史研究及其展望》,《近代史學刊》第1輯,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如在清末天津商會曆屆會董構成中,洋行買辦9人,占30%,洋布洋貨商8人,占26.7%,兩者占會董總數的50%以上(宋美雲:《近代天津商會》,天津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84頁。)。而傅崇炬寫於宣統年間的《成都通覽》則稱:

成都商業不發達,商人無學,商界不充,商情散漫,不知何以為商德,更不知何以名公司。予於戊戌(指1898年——引者)夏間,撰有《勸蜀商急宜立公司以保利權說》,凡一萬餘言,刊入《蜀報》中,實欲鼓吹商界,聳動商情也。自商務局成立,直至沈總辦又嵐時代,商界始放一線光明。至本年周總辦孝懷時代,商界遂大開生麵矣。(傅崇炬編撰:《成都通覽》,成都之商辦各公司,巴蜀書社1987年排印本。)

有學者指出:

近代雲南資本積累已經開始,但多停止在流通領域,很少向產業資本轉化。回民起義以後,雲南經濟逐漸恢複,商業資本得以發展。興盛和、福春恒、永昌祥、順成號等大商號,都是在這一時期初步發展起來的。其特點是,他們都依靠對外貿易,即通過輸入花、紗、布,輸出絲、煙、錫而發家。豐厚的商業利潤,吸引著商業資本。使其很難向產業資本轉化。這說明,近代雲南資本的積累尚處於初級階段,商品流通還未引起區域市場內產業結構的根本變革。(王福明:《近代雲南區域市場研究》,彭澤益主編:《中國社會經濟變遷》,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版。)

清末各地商會,是在清朝政府的督導下設立的。當時雲南省及縣屬商會不僅較東部地區商會的成立晚,而且直至1908年,很多縣屬商會才在官府的多方動員之下逐漸開始籌設,由於商品經濟發展的落後,使其缺乏內在的動力機製,幾無積極性可言。直到1914年,滇西的鄧川縣官府仍稟稱由於“縣屬無公司、行店及各業董事獨立之商人”,其“商務未興,成立商會種種困難,委以定章不符”,特“請轉緩期組織”(陳征平:《雲南商會的個案分析》,《近代史學刊》第1輯。)。

與東部沿海的上海、天津等地商人有所不同,地處西部的商人起初對設立商會普遍反應冷淡,即使如已是通商口岸的重慶也不例外。為督促商人早辦商會,川東道和川東商務局製定了《嚴懲倒騙章程》,“各商等始歡欣鼓舞,漸有來局親近之人。然一經言之商會,非因事件繁難,艱於慮始;即或別存意見,恐有捐攤,興辦遲遲”。重慶官府不得不轉而依靠有勢力的紳商,飭令重慶商人“公舉商董,每幫二人,以便會議商務,統限一星期內回複”。因重慶過去有八省商幫首事,一般由職銜較高的紳商擔任,為“各行幫之領袖”,負責官商交涉事件,在重慶商人中頗有影響力,於是官府特別依靠他們達到設立商會的目的,“今欲興辦商會,不能不先用八省首事以資其提挈之便,臂助之功”。此外,又由各行幫推舉“素曉商務,辦事穩妥者八人”,會同八省首事作為重慶商務總會會董,公推重慶最大票號“天順祥”號東、分省補用知縣李耀庭為總理,於1904年10月18日正式成立了重慶商務總會,訂立章程,報川督轉商部立案。其時,擔任重慶商務總會的“總理、協理、會董、幫董諸名皆商界時望也”(《四川官報》甲辰第21冊,新聞;乙已第1冊,公牘。民國《巴縣誌》卷13,商業。)。次年,在重慶商務總會設立的影響下,在成都設立了成都商務總會,商會遂在川中各地逐漸推廣成立。遲在1909年,貴州才成立了貴州商務總會,會長一職經勸業道與省中士紳協商,指派何東山擔任。何並非工商業者,原為清廷武官,封“建威將軍”,卸任後居貴陽。何任職年餘病亡,仍由一名卸職官員繼任。這樣的商務總會會長,實際上是禦用的“商官”。貴州商務總會存在三年,既不能代表省城的商家,亦未能與社會上原有的各幫、各行、各業的自發組織取得聯係。民國成立後,它被貴州省城總商會取代(本書編委會:《貴州通史》第3卷,當代中國出版社2002年版,第611頁。)。

西北地區先是陝西在西安設立商務總會,甘肅於1908年在蘭州設立商務總會,1911年4月新疆總商會在迪化(今烏魯木齊)成立。這些商會雖然成立,但商人們依附官府的習氣並無多大的改變,如陝西商人即稱“商管銀錢賬項買賣,紳管學習機器教訓學徒,官主保護而不侵利權,即有事涉衙門,有紳承當,不累商民,無可疑懼”(《陝西集股創用機器織布說略》,轉見章開沅:《辛亥革命與近代社會》,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7頁。)。甘肅商務總會成立時,仍由政府派官員任職,1910年才改由商人公舉商董,專司其事。這種狀況,是這些地區商業發展和變革相對遲緩,商人隊伍弱小及其新舊嬗變滯後的具體反映。

當時各省紳商的總人數約為22000餘名,他們分布於全國各地,其中以江蘇(包括上海)、浙江和廣東等東南沿海地區人數最多,合計約占總數的38.57%,內地和邊疆地區則相對稀少,位於西部的陝西、甘肅(時轄青海、寧夏)、新疆、四川、雲南、貴州諸省紳商總計為2402名,約占全國紳商總人數的1093%,其中除四川人數稍多,約占全國總人數的8.37%,其他各省所占比例均不到1%,新疆則隻占0.07%。在這些人數不多的商人隊伍中,與近代經濟隔膜的舊式商人為數不少。在陝西省,明代以後曾漸次形成以關中為據點,往來於西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江淮、江南及四川、雲貴等地較為活躍的一大商幫。他們在外獲利後,把金銀運回故鄉,除用於買地外,還投資於商業及高利貸行業。由於經營高利貸獲利豐厚,很少有人投資於手工業生產,也未能把江南手工業生產中的先進技術帶回陝西,陝西的手工業生產仍然停留在“百工不尚技,巧作無用”的低水平上。各縣的手工業隻能製造一些粗糙的瓦瓷器,鮮有精巧者。直到清末,紡織技術仍無多大改進。一名婦女日夜不停,也隻能紡紗4~6兩。陝西雖產棉很多,成布卻不多。陝西的商人和商業資本,對本省社會經濟發展的促動乏力(張海鵬等:《中國十大商幫》,第96、98頁。)。清光緒宣統年間,人稱甘肅“全省商務之總彙”的蘭州,據《隴右紀實錄》記載:

本處人經商者多業煙行,外省人除山西粟商四家外,線業、布莊、雜貨、木行,陝人居多。京貨,直隸、陝人各居其半。綢緞,河南人居多。茶業分東、西、南三櫃,南櫃為湖南幫,東西櫃為陝幫。當商三十餘家,本處及山陝人相等,然資本甚微,過萬金者絕少。市麵貿易以銀計算,惟官錢局發行銀錢紙幣,約計十餘萬。土產輸出者水煙土藥而外,別無他物。輸入品為大布、茶葉、洋貨、海菜、雜貨,概由此脫卸分銷各處者半,發運新疆者半。

當時尚未設省分治的青海西寧設立商務分會,時由泰源湧商號經理張經如任會長,會所附設在山陝會館內,“西寧的商業情況,完全操縱在這個會館會首手中”(魏麗英:《明清時期西北城市的商幫》,《蘭州學刊》1987年第2期。)。

近代中國經濟的一個特點是,商業資本的力量遠較產業資本發達。清末商業資本的實力,尚缺乏詳盡的統計,但已有初步估算。據《第一次農商統計表》記載,1912年全國參加商會的會員商號數為196636戶,減去注冊公司、近代工業和金融業11000餘戶,其餘185000戶為一般商業企業,按每戶商號的資本平均為2000元計,當時全國商業資本約為37000萬元,而1913年全國私人產業資本隻有15449萬元,兩相比較,前者是後者的2.4倍(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的發展述略》,《中華學術論文集》,中華書局1981年版。)。

出現這種局麵的原因,固然有曆史遺留因素的作用,即長期與自然經濟並存的前資本主義商業和高利貸業較為發達,更重要的則是在近代中國的諸多因素的作用,如:對外進出口貿易先於國內近代工農業商品生產的發展;外國工業品大量進口使民族工業發展極為困難;人口與主要生產資料土地的供求比例關係失衡造成的農業剝削率高,農民生活困苦;交通運輸的不發達,限製了商品在各級各類市場之間的流動,進而使價格形成機製不合理;工農業生產發展水平低,造成總供給與總需求之間的不平衡;以及近代中國戰亂頻繁等。1936年的資料顯示,列強在中國關內的企業資本中,貿易業資本占29.05%,製造業和礦業隻占25.66%,日本在中國東北的投資中,商業性資本大約占70%,而當時中國民族資本額中,商業占63.69%,工業隻占2389%。抗日戰爭爆發至1949年期間,中國原有的工業受到嚴重破壞,加以戰亂,雖無具體統計,但商業資本多於工業資本的基本趨勢沒有改變。而國民收入則有較明確的統計,1949年時農業占國民收入的68.4%,工業占12.6%,建築業占03%,運輸業占3.3%,商業占15.4%,明顯高於工業(陳其廣:《百年工農產品比價與農村經濟》,第247~248頁。)。由於新式商人特別是產業資本成長的滯後,在西部地區的社會生活中,尤其是在引領和推動經濟近代化進程方麵,他們很少有所作為,與東部地區相比較,西部地區商業發展和變革的步履因此愈顯蹣跚遲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