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部沿海通商口岸中,上海、天津、廣州因其分居華東、華北、華南進出口貿易樞紐港地位,其經濟輻射力甚至遠及內陸邊遠地區,已見前述,即便如稍遜一籌的廈門、福州、寧波(開埠前後廈門、福州、寧波的內外貿易,由吳鬆弟提供初稿。)、鎮江等口岸,也因其開埠後商貿交易的活躍,較明顯地促進和帶動了所在地區及鄰近地區的商品流通。
一、內外貿易商品的流轉
按照中英《南京條約》,廈門於1843年11月1日開埠,成為最早對外開放的五個東南沿海口岸之一,此後進出口貿易值有較大增長,成為福建省內僅次於福州的貿易港。1905年後,廈門港出口貿易約占全省出口總值的40%,至1932年,躍居福州之上,進出口貨值占全省50%以上,福州則減至45%以下(詳見張果為、杜俊東:《福建曆年對外貿易概況》,福建省政府秘書處統計室編:《福建經濟研究》下冊,1940年版。)。
廈門港的出口商品,在開埠前和開埠後有所不同。在開埠前,據道光《廈門誌》卷5載:“廈門準內地之船往南洋貿易……其出洋貨物,則漳之絲綢紗絹,永春窯之磁器,及各處所出雨傘、木屐、布疋、紙劄等物,閩中所產茶、鐵在所嚴禁。”又稱:“雍正六年(1728年),廈門正口始設販夷洋船,準載土產、茶葉、碗、傘等貨,由海關汛口掛驗出口,販往各番地,兌換燕菜、呢羽等物。”這種出口商品構成,直到鴉片戰爭之前二十餘年的嘉慶二十三年(1815年)仍然沒有太多的變化,故道光《廈門誌》稱:“而洋船販夷止有碗、傘粗貨,口務遂絀。”1829年,英國人在記載中國與新加坡的貿易情況時提到:
本年已到船數共計8艘,3艘來自廈門,5艘來自廣州……廈門和廣州兩處帆船所輸入的貨物很相類似,而且它們年複一年載來同樣的貨物,很少變動。來自廈門的貨物主要是陶器、磚瓦、花崗岩石板、紙傘、粉條、幹果、線香、紙錢、煙草,以及一些土布、生絲之類,據說值30000元至60000元之譜。
次年,又有9艘中國帆船來到新加坡,其中來自廈門4艘,所載貨物與上海、潮州的帆船所載略同,即“陶器、土布、磚瓦、羽緞、傘、少量煙草,以及幹果”。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福州將軍的一份奏折說:“向來在廈商人,將本省漳州府屬及同安縣土產之棉布等物,由海道運至寧波、乍浦、上海、天津、錦州、蓋平及台灣鹿港一帶銷售。”(李文治:《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490~491頁。)福建是我國茶葉的重要產地之一,曆來有相當數量的茶葉出口,雍正六年(1728年)朝廷準許茶葉經廈門港出口海外。但後來受廣州一口通商禁令的限製,福建主要的產地武夷山的茶葉仍主要入江西經贛江南運,至廣州出口,嘉慶十八年(1813年)“漸由海道販運”,不久即被朝廷禁止。皇帝的上諭要求各地:“嚴飭所屬,廣為出示曉諭,所有販茶赴粵之商人,仍照舊例,令由內河過嶺行走,永禁出洋販運。倘有違禁私出海口者,一經拿獲,將該商人治罪,並將茶葉入官。”(《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630,第6頁。)
1843年廈門港開埠後,在洋貨湧入的同時,土產出口也迅速增長,這一勢頭在以後的很長時間中都得到保持。據推算,1894年廈門港直接對外貿易出口貨值比1867年增長318%。從出口商品結構而言,在甲午戰爭以前以茶葉為大宗,次之為出口到東南亞地區的紙、瓷器、陶器和鐵器等;茶葉出口值常年均占全部對外出口值的40%左右,在某些年份甚至高達60%以上(詳見張仲禮主編:《東南沿海城市與中國近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80頁。)。開埠不久,來自泉州府安溪縣的烏龍茶和其他品種的紅茶便經廈門港輸出到英、美等國。至19世紀70年代,位於廈門北麵百餘裏的寧洋縣(今屬龍岩、漳平、永安三縣地)也成為廈門港出口茶葉的主要來源地。1874年廈門港出口茶葉大量減少,除了台灣茶葉的競爭,寧洋烏龍茶的歉收也是原因之一。安溪、寧洋均屬於閩南茶區,主產外銷茶葉,以烏龍、水仙、鐵觀音、梅占、奇蘭諸品種為多。研究表明,這些茶葉“什九經廈門輸往南洋僑銷”。烏龍茶的出口在19世紀七八十年代左右達到鼎盛階段,年銷歐美達十餘萬擔,之後因受到台灣烏龍茶的競爭,出口數量逐漸減少(詳見袁仲達、蔡維屏:《茶葉(1868—1939年)》,大東圖書公司1978年再版,第81頁。)。
甲午戰爭以後,紙張、糖等物品成為廈門港的主要出口商品。以1911年為例,該年土貨出口值221.4萬海關兩,主要來自紙張、糖、茶葉及煙草(詳見黃序鵷:《海關通誌》上卷,1921年版,第152頁。)。據日本人在清末的調查,廈門有十個行業公會,稱為十途郊。其中,紙郊專門從事紙類貿易,主要是從漳州府屬的浦南以及連城、漳平、寧洋等縣收購紙,販運各地( 〔日〕農商務省水產局:《清國水產販路調查報告》,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版,第344~345頁;〔日〕東亞同文會編:《支那省別全誌》第14卷,福建省,第966~969頁。)。另據1934年的資料,福建全省從事手工造紙的工人為62545人,其中3900人位於九龍江流域,5000人位於晉江,1880人位於木蘭溪流域,而廈門港是福建紙張的第二出口港(翁禮馨:《福建主要物產的產銷概況》,福建省政府秘書處統計室編:《福建經濟研究》下冊,第259~260頁。)。由於閩江流域的紙張主要自福州港出口,汀江流域的紙張多自汕頭出口,九龍江、晉江和木蘭溪三個靠近廈門港的流域的紙張自然就近自廈門港出口。糖一向是廈門港的主要出口物資之一。
當開埠初期福州港尚未得到發展時,“廈門則以產砂糖與多苦力之故,貿易較為發達”詳見張果為、杜俊東:《福建曆年對外貿易概況》,福建省政府秘書處統計室編:《福建經濟研究》下冊。)。此後,福州港雖然也有一定數量的糖出口,但出口數量遠遠不及廈門港,大約隻及兩港出口總數的百分之幾。例如,1936年兩港共計出口貨值635049元,福州港隻有3927元,連1%都不到。甲午戰前,來自漳州和台灣的桶裝糖是廈門港出口糖的主要來源。甲午戰後,台灣糖進口斷絕,廈門港的出口糖均來自福建當地。據清末的調查,福建的糖基本上產於南部的漳州府、泉州府和興化府,以莆田、仙遊、晉江、南安、同安、長泰、龍溪、海澄、南靖、漳浦、平和、詔安、雲霄等縣產量較多( 〔日〕東亞同文書院:《支那經濟全書》第8輯,東亞同文會1908年發行,第5編第2章第2節。)。自廈門港出口的糖無疑應來自上述三府。1930年代後,煙草常占福建出口商品的第四位,主產於閩西和閩南,閩西的煙草大多經汕頭出口,閩南的煙草則自廈門出口。每年經廈門出口的煙草貨值約達百餘萬元,其餘經福州和三都澳出口的煙草不過數萬元。此外,水產品和陶瓷也曾是廈門港的出口產品,這些產品多在廈門附近生產。清末廈門的十途郊中,碗郊專門從事陶瓷貿易,即采辦漳、泉兩府所屬之石碼、同安、德化等地的陶瓷器,運銷南洋和台灣( 〔日〕農商務省水產局:《清國水產販路調查報告》,第344~345頁;〔日〕東亞同文會編:《支那省別全誌》第14卷,福建省,第966~969頁。)。
福建沿海山多地少,人均占有耕地較少,明清時期糧食不敷消費,需要從外地進口。開埠以前,糧食即是廈門港自海外進口的重要商品。藍鼎元指出:“閩、廣產米不多。福建不敷尤甚,每歲民食半藉台灣,或佐之江浙。南洋未禁之先,呂宋米常至廈。”(《鹿洲初集》卷3,“論南洋事宜狀”。)康熙末年下達南洋禁航令,但因福建缺米,有時仍不得不準許進口南洋的糧食。乾隆初,因“福建省產米無多”,朝廷準許前往東南亞的中國貿易船“酌定帶回米以資民食”,並準許來華的“外洋貨船隨帶米石至閩、粵等省貿易”(《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629;《高宗實錄》卷424。)。乾隆十九年(1754年),朝廷又準許福建總督奏折,將“節年南洋回廈各船入口帶運米石”,就廈門糶賣,“分散漳、泉二郡,接濟民食”(《皇朝文獻通考》卷33。)。開埠以後,糧食仍是廈門港的主要進口物品之一。據1896至1900年的統計數字,廈門雖然各年度進口的外國糧食數量不一,但多數年份都需要進口洋米數十萬擔,最多的一年甚至達上百萬擔( 〔日〕東亞同文書院:《支那經濟全書》第8輯,第2編第3章。)。除了大部分自外國進口外,廈門港還自我國台灣、長江沿岸等地輸入糧食,供應閩南地區的需要。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時人指出:
龍溪江一帶(漳州府在此)其土壤肥沃,為福建省中第一,然其輸出之品,唯柑桔與其他果物類耳。晉江溪穀一帶之所產(泉州府在此)不足以養殖其住民四十萬口。如此,故穀類之輸入,不得不仰於台灣、長江沿岸及安南。(李文治:《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472頁。)
開埠以後,外國商品大量湧入廈門。從進口物品結構上分析,甲午戰爭前廈門的進口貨主要是鴉片、棉毛紡織品、銅、鐵、銀等種類金屬以及來自東南亞的各種雜貨,以鴉片占比例最大。以1881年為例,鴉片竟占了國外進口貿易全部淨值的61.8%(詳見張仲禮主編:《東南沿海城市與中國近代化》,第179~180頁。)。甲午戰爭後直到民國時期,主要進口貨為棉布、棉紗、煤油、火柴、大米和麵粉等(陳重民:《今世中國貿易通誌》第1編,商務印書館1924年版,第104頁。)。廈門及其附近是這些進口物品的最主要的銷售區。除了在廈門及其附近地區消費的那一部分外,相當部分的進口商品還再轉口到其他沿海口岸。
開埠不久,即出現這一現象。1846年,外國商人已經注意到:“大陸的許多重要地方以及內地,很多種消費品都依靠廈門供應,但這些物品,廈門並不生產,隻是從廈門進口而已。”由於直接進口的洋貨數量較少,福州的洋貨大多來自廈門及泉州。熟悉福建貿易情況的外國人指出:“這些東西是由比較富於冒險精神的閩南人從外國輸入閩南口岸”,再輸入到福州的,“福州用白銀從泉州府和廈門港販得大量的外國貨”。上海是廈門進口洋貨尤其是東南亞貨物的另一個重要輸入地,每年約有三百餘艘福建船隻從廈門、福州等地開到上海,運來的物品除產自福建的中國商品,還有產自東南亞的商品,上海的燕窩、海參、魚翅、胡椒都來自福建和廣東(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583、595、602、556頁。);此外,還有“外洋所產之大呢、羽毛、嗶嘰等類並一切貴重之物,則專有閩廣商船赴粵運銷”(李文治:《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490~491頁。)。據海關統計,在1865年至甲午戰前的數十年間,廈門港與國內各口岸的埠際貿易總值大致維持在四五百萬海關兩左右(詳見張仲禮主編:《東南沿海城市與中國近代化》,第182頁。)。
在甲午戰爭前廈門港的埠際貿易中,與台灣的貿易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往往占總額的40%以上。廈門港出口(包括複出口)台灣的貨物主要是鴉片、洋布、洋紗、金屬等洋貨和南京布、紙、麻布袋、鐵器、煙絲等土貨,從台灣輸入主要是茶、大米、糖、花生餅、木板等。甲午戰爭後日本割占台灣,廈門與台灣的貿易大為衰落,與上海、牛莊、煙台、天津等北方港口的貿易比重迅速上升。廈門港的埠際貿易貨值不僅沒有減少,反有增長,1900年為741萬海關兩,1910年為943萬海關兩,1920年是1454萬海關兩,1930年達2773萬海關兩;其中,與上海港的貿易發展最快,在20世紀30年代占了廈門港輸出貨值的60%和輸入貨值的70%左右(詳見張仲禮主編:《東南沿海城市與中國近代化》,第21頁。)。
福州位於福建省海岸線的中部,居閩江口,向為福建省政治經濟中心。福州港為我國古代貿易港口之一,但宋代地位不如泉州港,明代地位不如漳州月港。明成化八年(1472年),由於“此時琉球商船多集福建河口”,在福州設立市舶司,但同時仍令漳州海澄縣專理貨物征收事宜。至清康熙年間海禁一開,所有中國與琉球貿易的事宜均由福州海關管理,福州的對外貿易開始得到恢複(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39頁。)。在中琉貿易的持續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專門從事琉球貿易的福州商人(謝必震:《明清中琉航海貿易研究》,海洋出版社2004年版,第68頁。)。當時不僅有外國船隻前來福州,也有中國船隻前往國外。據對日本《華夷變態》有關記載的統計,在康熙二十三年至六十一年(1684—1722年)的38年間,其中28年都有福州商船駛入日本主要通商口岸長崎港,累計達212艘(詳見陳自強:《就〈華夷變態〉談康熙年間海外交通貿易的若幹情況》,《海交史研究》1990年第2期。)。鴉片戰爭後,福州成為最早對外開放的港口之一,於道光二十四年(1843年)五月正式開埠,國內外貿易都出現了新的局麵。自1854年始,福州港發展速度加快,成為福建的主要貿易港口,1867年進出口總值達2554萬元,占全省進出口總值的72%,1868年、1869年仍占70%以上,廈門港的進出口總值則居全省第二。自1905年以來,福州港大多占全省進出口總值的50%以上,廈門港占40%左右,而另一個對外貿易港三都澳一般不及10%。至1932年廈門港進出口貨值超過全省50%以上,福州港減到45%以下,下降為第二大港(詳見張果為、杜俊東:《福建曆年對外貿易概況》,福建省政府秘書處統計室編:《福建經濟研究》下冊。)。
開埠前的福州港,進出口貿易規模不大,即使作為日後主要出口商品的福建茶葉也大多入江西經贛江水道運往廣州出口,很少經福州外運。開埠初期。福州港仍然很蕭條,雖然偶有外國船隻至港,“然其任務,或為私運鴉片,或為護送船隻以防止海盜之劫掠而已”。由於這一原因,英國曾考慮將之棄置,而要求中國另辟其他港埠代替之〔英〕班思德:《最近百年中國對外貿易史》(中文本),第36~37頁。)。鹹豐三年即1853年,因太平軍占領南京,長江中下遊交通不暢,武夷山茶葉無法外運,中外商人率多裹足不前。專門在福建經營茶葉進出口業務的美國羅素洋行派人攜資赴武夷山區采辦茶葉,改道閩江,運至福州。第二年其他茶行群起仿效,紛紛改由閩江水運至福州港出口,於是“各國船隻駛閩運茶者,遽呈爭先恐後之狀,福州由是遂成馳名世界之茶葉集中地也”。在茶葉貿易的帶動下,一向冷落的福州港開始興旺起來。1855年福州港茶葉出口數量已接近廣州,1856年超過廣州港,開始成為我國第二大茶葉出口港。以後,漢口作為華中主要的茶葉輸出港上升至第二位,但福州港仍是我國茶葉的主要出口港之一,出口數量大致保持在第三位詳見〔美〕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1卷,第413頁附表。)。
在相當長的時間裏,茶葉是福州港最基本的出口商品。在1861年的出口總值519.6萬元中,茶葉價值479萬元,占了92%以上,當時的外國商人認為“福州的唯一重要出口貨是紅茶”。1870年,在中國旅行的英國人約翰·湯姆森來到福州,目擊“福州是中國的主要茶葉市場之一”,認為“在所有的開放港口之中,這裏也許是最具特色的”(〔英〕約翰·湯姆森:《鏡頭前的舊中國——約翰·湯姆森遊記》,中國攝影出版社2001年版,第125頁。)。由於茶葉的生產和銷售在經濟和財政中的重要性,有關福建的貿易報告指出:“許多年來茶業在本省就是最重要的事業”,“對人民的物質繁榮和政府的收入說來,影響甚大”(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611、1467頁。)。20世紀以來福建出口產品種類逐漸增多,紙張和木材的出口貨值上升,但茶葉仍是重要的出口貨物,1910年和1930年均占各種出口貨值的第一位(詳見張果為、杜俊東:《福建曆年對外貿易概況》,福建省政府秘書處統計室編:《福建經濟研究》下冊。)。1899—1901年福州港茶葉輸出占全省茶葉輸出的70%以上,1902年至1914年仍占全省50%左右,此後一度下降至40%,但到1928年以後又上升至60%以上(詳見袁仲達、蔡維屏:《茶葉(1868—1939年)》,第1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