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時期,湖南境內物產分頭循湘江、資江、沅江、澧江四水而下,彙入洞庭湖經嶽州入長江。南下貨流改向後,過往湘潭的貨物不及以往之多,但它地處湘江、連溪、涓水交彙處,湘江中上遊物產多經這裏轉運北上,市麵仍得維持。時人稱:“湘潭在前無輪船時,所有兩湖、兩廣來往之貨均屯集於此,相傳煙村十萬家,生意推粵商為巨擘,今雖不迨前此之昌盛,然亦係湘省一巨鎮也。”(《光緒二十五年嶽州貿易情形論略》,《江南商務報》第26期(光緒二十六年九月十一日),列說。)益陽、常德、澧州亦因分處資、沅、澧三水入湖要口,過境貨運頻繁。江漢關稅務司稱:“常德固屬沅江第一大埠,然在沅江路關係嶽州者,常德外,仍有澧州。”(《光緒二十五年嶽州貿易情形論略》,《江南商務報》第27期(光緒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列說。)1909年,“行駛常德、益陽、湘潭、株州等埠各小輪合計不下十餘艘,生意均極暢旺”(《航業日旺》,《長沙日報》1909年5月15日。)。湖南外運商品“以茶、米、木、煤、棉花五者為大宗”,其中“湖南茶在漢口售者最多亦最平常,每年約有五六十萬箱”(《光緒二十五年嶽州貿易情形論略》,《江南商務報》第27期(光緒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列說。)。

貨運渠道的便捷,同樣刺激了出口物資的生產。瀏陽縣原先多種麻,“鹹同間增開五口,互市便利,西人需茶急,茶船入泊漢口,收茶不計值,湘茶轉運近捷,茶者輒抵巨富,於是皆舍麻言茶利矣。瀏陽以素所植麻,拔而植茶”。平江縣“凡山穀者向種紅薯之處,悉以種茶”。據1871年的統計,湘鄂兩省“茶的種植近來有了擴張,幾乎較十年前增加了50%”(姚賢鎬:《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1472頁。)。

從上海運抵漢口的進口商品,亦循著同一線路輸入湖南,與出口物資形成對流並得到了上海、漢口錢莊、票號的信用支持,當時從漢口運往湘潭的貨物幾乎都是用錢莊、票號的期票支付的。“從事輸入棉紗、棉布的洋貨商人,大都從湘潭向上海輸出米穀,以求收支相抵,減少撥兌”(Commercial Reports,1869—1871年,漢口,第19、192頁。),足見兩地相距雖遠,但通過市場網絡的中介、傳遞,貨物流通活躍,經濟聯係緊密。以湘江為主幹的這條商路的一根分支,還從衡陽向西延伸至貴州乃至雲南。據前去實地考察的英國人記載,在安順及省城貴陽都遇到來自湖南的商旅,通常是二十人或更多人為一幫,“他們由湖南西部衡州府一帶攜來洋貨及銀子,運回鴉片作為交易”。由於“湖南西部的城市與貴州及雲南的城市之間沒有銀號以供彙兌,所以這些行商必須攜帶銀子或貨物”。為躲避苛重的捐稅,其貨運線路常偏離大道,“而在人跡罕至的山路上行走多日”(《中國中南部的貿易報告》(1898年),姚賢鎬編:《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1554頁。)。另有一路則由沅江溝通,“蓋滇、黔百貨輸委中原,由沅水經流以達長江流域,無不以常德為停儲改運之區”(《湘撫端方自開商埠籌辦情形折》,湖南省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湖南曆史資料》1980年第1期,第211、212頁。);由漢口輸入的商品則逆向經沅江銷往鎮遠、貴陽等地,大宗貨物有洋紗、洋布和摻用洋紗織成的土布(《布萊克本商會訪華團報告書》(1896—1897年),姚賢鎬編:《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第1429頁。)。

地處內陸腹地的陝西省漢中等地區,則經由漢水入長江與上海等東部地區溝通。漢水是鄂省主要內河幹道,“流域所經,物產豐美,而支流縱橫,範圍廣闊”(曾兆祥主編:《湖北近代經濟貿易史料選輯》第1輯,湖北省誌貿易誌編輯室1985年印行,第320頁。)。就資源分布言,“鄂中物產最饒之區推襄河(漢水)兩岸”。沿途漢川、沔陽、天門等地植桑養蠶,是著名的“沔絲”產地,安陸、襄樊盛產棉花,襄陽、宜城一帶“邑少絲麻,惟恃木棉,鄉野亦多種者”(民國《夏口縣誌》,商務;同治《宜城縣誌》,物產。)。毗鄰的漢中地區和南陽盆地,是陝、豫兩省經濟開發較早之地。有清以來,漢川、宜城、襄陽、老河口、均州、鄖陽等沿岸城鎮,“往來行船夾岸停泊,商賈雲集”。流通貨物主要是地區間農副產品的交換,漢川縣所產土布“近而襄樊、楚南,遠而秦、晉、滇、黔鹹來爭市”(同治《襄陽縣誌》,鄉鎮;同治《漢川縣誌》,物產。);漢水上遊陝西南鄭、城固等縣所產藥材,“水運銷行湖北老河口鎮十之九”(民國《南鄭縣誌》,實業;光緒《城固縣鄉土誌》,商務。)。漢水在商業運輸方麵的潛力早已引起在滬外國人的重視,《1858年度上海港對外貿易報告》依據實地調查稱:“漢水有很長的一段可以航行,山西(似應譯為陝西——引者)和河南兩省的土產,就是通過它運到集散地漢口的。”(《領事羅伯遜1858年度上海港對外貿易報告》,李必樟編:《英國駐滬領事貿易報告彙編》,第69頁。)

自漢口成為上海港進出貨物在內地的中介口岸,漢水貨運航路彙入以上海為中心的長江流域市場網絡,從上海港運出的進口商品經漢口入漢水深入至秦嶺以南地區。漢水支流所係的商州鎮安縣,已有“漢江、上海棉花、布、糖等由興安河口運入”;1910年,經漢水輸入陝西漢中府的進口棉紡織品和煤油價值29340銀兩(光緒《平利縣鄉土誌》,商務;〔日〕東亞同文會:《支那省別全誌》,李文治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輯,第488頁。)。同時,經漢水外銷的貨物也與上海港出口貿易溝通,河南南陽府鄧州所產優質煙葉的出口,“大大提高了中國煙草在倫敦市場上的聲譽”。當地的煙葉生產受到推動,“鄧州縱橫數十裏皆煙田”(Trade Reports,1883年,漢口,第78頁;《煙葉述略》,《農學報》第21期(1898年2月)。)。漢水的商業運輸功能,更加引起外國人的注意,1869年他們就曾設想在漢水行駛小輪船,認為“漢水行輪肯定能促進貿易發展,並能刺激河南省的洋貨貿易”,後因時機未成熟作罷(Commercial Reports,1869年,漢口,第226頁。)。

同一時期,中國的西北地區也由於天津等沿海通商口岸的開辟,以及彼此間商品運銷線路的聯結,商業和貿易有所發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皮毛運銷,頗為典型(有關西北皮毛經天津外銷的商貿活動,由樊如森提供初稿。)。西北地區的皮毛貿易,在清前期主要由被稱為旅蒙商人的漢人從事。他們又分為京幫和晉幫。前者的主要活動範圍是蒙古東部地區,他們將換得的皮毛經古北口等處運回京城,加工後再轉銷到直隸、山東等地。後者的主要活動範圍是蒙古中、西部以及俄國的東部地區,他們將換來的皮毛,在山西和北京等地加工後,再轉銷到東北、直隸、山東、河南、湖北甚至江南等地(詳可見沈斌華:《內蒙古經濟發展史劄記》,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劉建生等:《山西近代經濟史》,山西經濟出版社1995年版。)。羊毛和駝毛主要用於手工製氈或者作為取暖用的填充物,而皮張尤其是細皮張主要是加工成各種裘皮服裝。皮毛的運輸工具主要是駱駝和牛車,行走緩慢,運量不大,銷量也不多。1860年天津開埠後,由於國外對皮毛的需求,西北地區的皮毛開始作為出口商品,通過天津銷往海外。開埠初期,由於傳統運輸方式落後等原因,皮毛在天津出口貿易中所占的比重並不大。

時人稱:“綿羊毛與駱駝毛之出口,近時如彼甚少,不值一提。抵津之貨皆來自蒙古,即喇嘛廟(今多倫)附近及以外之處”(吳弘明翻譯整理:《津海關年報檔案彙編(1865—1911)》,天津市檔案館、天津社科院曆史所1982年刊印,1865年貿易報告。),“在蒙古各大城鎮,絨毛原本十分便宜,但因運輸工具不足以及華人仆役之卑鄙行為,絨毛一經抵達天津,與之俱來之費用有時多達原價之一倍……是故,洋商由本埠絨毛迄今少所贏利”(吳弘明翻譯整理:《津海關年報檔案彙編(1865—1911)》,1866年貿易報告。)。這種不景氣的狀況到19世紀80年代後期有所改觀。特別是1902年袁世凱代表清政府從八國聯軍手中接管了天津並推行新政以後,天津的出口貿易快速發展,皮毛的出口量也相應地增加了。據統計,1898年,天津的皮毛出口總值為560715關平兩,占天津整個出口總值的11.44%;1903年,天津的皮毛出口總值為370144關平兩,占天津整個出口總值的32.28%;1908年,天津的皮毛出口總值為223 567關平兩,占天津整個出口總值的14.46%(據王懷遠《舊中國時期天津的對外貿易》一文中“天津口岸1898—1908年直接出口商品結構表”推算。王文載《北國春秋》1960年第1期,第83頁。)。至1909年京張鐵路通車以前,以天津為終點市場的皮毛運銷體係已初具規模。

皮毛的初級市場,也叫皮毛的產地市場。天津皮毛早期的初級市場主要集中於蒙古地區,“天津特有之出口貨,計有氈、氈帽、馬毛、各色皮貨、駱駝毛、綿羊毛、山羊毛、犛牛尾、水牛角及水牛皮。所有此類商品,除氈及氈帽率由直省所製外,均產於蒙古”(吳弘明翻譯整理:《津海關年報檔案彙編(1865—1911)》,1873年貿易報告。)。從事皮毛收購業務的旅蒙商人,除了小部分是個體經營者,大部分屬於各大商號派出的。其采購方式是以“出撥子”(貨郎)的形式進行的行商貿易。他們以每年的陰曆三月至五月、七月至九月為期,將蒙古人所嗜好的日用必需品積載於牛車或駝背上,以三四人或數十人為一組,帶著食料、寢具、帳幕及炊事用品,途中不做零售,一直向蒙古內地進發。他們多熟悉蒙古語和蒙古人的風俗民情,到達目的地後,或住在熟人家,或自搭帳篷,冠上蒙古文的店號,將攜帶的物品排列起來,以招徠顧客。過上四五天至六七天後,再轉移到別處。生意好的時候,也有長久地停留在一處的。附近的蒙古人,聽到某號撥子來了,都爭相用皮毛等物換取他們所需要的日用品。等到所攜帶的商品都賣完了,撥子們便把所換來的皮毛,馱載在牲畜背上或牛車上,運銷到皮毛的中級市場上去(賀揚靈:《察綏蒙民經濟的解剖》,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58頁。)。

隨著皮毛出口量的不斷增加,天津皮毛的腹地範圍也不斷擴大。據1909年出版的日本中國駐屯軍司令部編纂的《天津誌》統計,當時進入天津的羊毛,大致來自甘肅省的寧夏府、蘭州府、西寧府、甘州(今甘肅張掖)、涼州(今甘肅武威)等地(日本中國駐屯軍司令部編:《天津誌》,侯振彤中譯本名為《二十世紀初的天津概況》,天津市地方史誌編修委員會總編輯室1986年出版,第291~292頁。)。甘肅即河西一帶皮毛初級市場商人的組成,據觀察,一為毛販,他們於剪毛季節到牧區各地進行收購,集結到一定的數目後再轉售給毛客;二為毛客,即外地來的毛商;三為兼營毛商,他們既收購羊毛,也收購其他皮毛和藥材等;四為行商,他們沒有固定的字號,一邊出售布匹等日用品,一邊收購羊毛等;五為歇家,他們是受外地客商委托而在羊毛產區進行收購的商人;六為跑合,他們是在毛商與牧民之間進行說合,並收取傭金的私家經紀人;七為皮毛經紀行,他們是領有牙帖、介紹皮毛買賣並從中收取傭金的中介機構;八為公莊,即回、漢毛商合股經營的收毛組織,一方麵派人攜帶糧食、茶葉、布匹等同牧民交換羊毛,同時也接受外地毛商的訂貨;九為分莊,即外幫毛商所設的收毛組織;十為洋行莊口,即外商所設的收毛處。河西羊毛先集中到蘭州,再用皮筏經黃河水運至包頭(許道夫:《中國近代農業生產及貿易統計資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15頁。)。

中級市場又稱聚散市場,既是產地市場的銷售地,又是終點市場的來源地。早期皮毛的中級市場,主要集中在蒙古地區。旅蒙商將蒙古地區的皮毛集中起來以後,用駱駝或牛車運到各草原中心城市如西部的歸化、東部的多倫諾爾(今多倫)、張家口等進行銷售。這些城市都有很多規模較大的商號和洋行,它們從事皮毛的購銷業務,成為連接初級市場和終點市場的橋梁。比如,歸化城在清末民初時有旅蒙商號四五十家,其中以大盛魁、元盛德、天義德規模最大。大盛魁的從業人員,不僅懂得相應的商業知識和技能,而且熟悉蒙古的語言和風俗。其總號之下設有各種分莊、小號和作坊,此外還有許多進行流動貿易的駱駝隊以及在眾多的蒙古包之間做串銷買賣的小分組,營業據點可謂遍布蒙古草原的各個角落(沈斌華:《內蒙古經濟發展史劄記》,第123~125頁。)。1906年,歸化城專門收購絨毛的洋行,有仁記、聚立、平和、新泰興、隆昌、安利、興泰等7家,他們利用熟悉本地情況的旅蒙商人和買辦商人,銷售棉布、煤油、火柴、砂糖、蠟燭、卷煙等,收購牧民的牲畜、藥材和皮毛等(同上書,第173頁。)。在各中級市場,除對皮毛進行集散外,還要在運往終點市場之前,進行一些初步的整理、加工。1909年的津海關貿易報告特別指出:

土貨出內地一項,有特別轉折吾人所應知者:每有多宗請三聯單在內地購買之貨,如皮張、毛絨、豬鬃等類,有未能將原產之貨徑運來津,必先於中途一處將生者熟之,不潔者淨之,複行裝捆而後運津,緣天津一區水質較硬,於熟皮一事極不相宜,於細毛尤盛。(吳弘明翻譯整理:《津海關年報檔案彙編(1865—1911)》,1909年貿易報告。)

一項專題研究亦顯示,清代甘肅畜牧產品的外貿中級市場在西寧丹葛爾廳、隴東張家川、隴南河州,河西甘、涼、肅、靖遠,寧夏中衛安寧堡。主要運銷線路,大部分是沿黃河經包頭去天津,一部分東沿渭河經西安去漢口、上海,其終端市場在歐、美、日、俄等國(王致中:《清代甘寧青市場地理考》,《西北史地》1986年第2期。)。

二、埠際貿易和金融服務業

縱觀近代中國各地區間的商品流通,清晰可見受東部沿海主要口岸城市主導的基本格局。

從貿易的數量和價值考察,在近代中國的埠際貿易中,主要商品依次為布匹、棉紗、桐油、米穀、紙煙、棉花、麵粉、煤、茶、糖、煙葉、果實、紙、豬鬃、苧麻、藥材和黃豆。據1936年的統計,這些商品的運銷值合計占埠際貿易總值的77%(章有義:《明清及近代農業史論集》,中國農業出版社1997年版,第226頁。)。

各種商品差不多都是在幾個比較大的商埠之間打轉,除花生仁一項外,都是以上海為最主要的輸出或輸入商埠。工業品中,除煤外,大部分都是從上海輸出的,而出口物資則集中流向上海,可見上海在埠際貿易中的樞紐地位。除重慶、萬縣外,未顯示西部地區其他的商埠,顯示它們在埠際貿易中地位甚微。經濟落後地區貿易的阻塞,隻是國內貿易不發達的一麵,而其重要的一麵,則是各種內銷土產市場的狹窄。如抗日戰爭前,糖的生產集中在川、粵兩省。廣東糖多半是工廠產品,尚能從汕頭、廣州兩埠大量銷往各地。四川糖差不多全是手工業產品,年產量約1800000公擔,而由重慶輸出的總量不過141405公擔,足見其運銷率之低。在這141405公擔中,輸往宜昌125008公擔,輸往漢口僅15649公擔,而輸往上海隻有748公擔。這反映其運銷仍局限於狹小的範圍內,沒有能發展為長距離貿易。這種內銷土產市場的窄狹,是和苛捐雜稅相關的。如四川白糖由產地資中運到重慶,沿途除糖稅外,有護商稅、公益稅、聯軍費、清鄉費、印花稅、江防費、驗票費及臨時樂捐等9種,不足500裏的行程,納捐20次,價值50元一包的白糖,所納稅額竟達12.52元。四川夏布由榮昌運到上海,每件須捐稅8元,迫使布商不得不改用郵包交運夏布。

在1936年國內埠際貿易總值中,上海、漢口、天津、膠州、廣州這五個商埠的輸出貿易占各埠輸出總值的72%,輸入貿易占各埠輸入總值的66.6%,其中上海一地即分占各埠輸出入總值的391%和36.2%。而連同梧州、南寧、雷州、瓊州、北海、龍州、蒙自、思茅、騰越在內的華南和西南等埠,共計僅占各埠輸出總值的1.5%和輸入總值的4.2%。當時上海輸往重慶的物資中,工業品占56%,手工業品和農產品合計僅占44%;而重慶輸往上海的物資中,則是手工業品和農產品占99%,工業品僅占1%。上海對重慶處於出超的地位,出超額占輸出額的52%。這種狀況普遍表現於東西部地區間的貿易關係上。由重慶輸往上海的手工業品和農產品,一部分是經上海轉往其他口岸或地區,大部分則是出口的,如豬鬃、桐油和蠶絲都是銷往海外的,僅此三項即占重慶對上海輸出手工業品和農產品總值的62%(章有義:《明清及近代農業史論集》,第223~228頁。)。四川出產蠶絲最多的地方是保寧、仁壽、界石、江北、璧山、潼川、西充等縣,絲行以重慶最多,凡從保寧、潼川、西充運來的絲,一到重慶就被銷往上海。在粗絲中,從保寧和西充經重慶運往上海的,年銷量約1000餘擔,潼川則有3000餘擔。

各地市場蠶絲交易最盛處,首推簇橋,這裏集聚成都西南各縣諸如雙流、新津、彭山、邛崍、蒲江、丹棱等地所產蠶絲,逢趕場日經由絲販售與絲行,或運銷重慶轉往上海,或銷往省內成都、樂山、南充等地供手工絲織業原料所需(徐新吾等:《中國近代繅絲工業史》,第242~244頁。)。海關資料載,由重慶輸出的豬鬃,約有一半來自貴州省,除了重慶有“華商設立的豬鬃廠外,敘府也有三家,加工的豬鬃都運往上海”。來自西藏的羊毛經由打箭爐和鬆潘運抵重慶,“隨即解包分類並略為清洗,然後運往上海再行完全清洗和水力壓榨,才完成運往外國港口之前須有的加工”(英籍代理稅務司華特森著,李孝同譯:《重慶海關1892—1901年十年調查報告》,《四川文史資料選輯》第9輯,第187頁。)。西藏通往內地原有北路和東路兩線,北路由青海西寧經玉樹、囊謙、三十九族和那曲到達拉薩,約需兩個半月,一路多雪山草地,人煙稀少,北平和甘肅的商人多走此道;東路的交通中樞在昌都,無論是從四川或是雲南赴拉薩,昌都是必經之處。由於民國以來漢藏關係惡化,多次在康藏和青藏邊界發生戰事,尤其是昌都為藏方占領後,原本就不方便的康藏交通基本處於斷絕狀態,內地貨物大多改由海路取道印度入藏。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由於中國沿海通道全部被日本封鎖,從印度經亞東入口,到拉薩轉運雲、貴、川、陝的物資數量大增,習稱驛運(陳謙平:《抗戰前後之中英西藏交涉》,三聯書店2003年版,第193~194頁。)。

除了正常的內外貿易外,應該引起注意的是,在經上海輸出入的貨物中,鴉片貿易占有很大比重。相當長時期內,在各類進口貨所占份額中,鴉片輸入一直占據首位,以致各年度上海港貿易報告都有鴉片貿易的記載和統計。

鴉片戰爭前,清朝政府規定廣州一口通商,外國對華鴉片貿易多集中在華南海麵,再由中國走私煙販分運各地。上海港因其獨具的地緣優勢,特別是作為蘇南中心城市蘇州的外港,成為海上鴉片進入運河水係的主要通道,北京大學圖書館藏1838年狄聽奏折稱:

臣籍隸江蘇,深知上海縣地方濱臨海口,向有閩粵奸商雇駕洋船,就廣東口外夷船販買呢羽雜貨並鴉片煙土,由海路運至上海縣入口,轉販蘇州省城並太倉、通州各路,而大分則歸蘇州,由蘇州分銷全省及鄰境之安徽、山東、浙江等處地方。江蘇省外州縣民間設有信船、帶貨船各數隻,輪日赴蘇遞送書信並代運貨物,凡外縣買食鴉片者俱托該船代購,是以各縣買煙價銀由信、貨船彙總,有數可稽。大縣每日計銀五六百兩,小縣每日計銀三四百兩不等,兼之別項興販,每年去銀不下千萬,其波及鄰省者尚不在此數。(《籌辦夷務始末補遺》(道光朝)第1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第634、635頁。)

上海開埠後,與外貿重心由廣州向上海轉移的同時,鴉片走私主要活動區域也由華南移至上海。在1843年下半年,經吳淞走私進口的鴉片就達八千箱,價值六百萬元(〔美〕費正清:《中國沿海的貿易與外交》(英文本),哈佛大學出版社1953年版,第229頁。)。上海很快成為英、美等國把鴉片大量輸入中國的主要口岸。《上海通誌館期刊》載:“上海最初的洋商大都是從廣東分設,其最重要的輸入品便是鴉片。外洋出入之貨,本多定稅則,載入條例,獨鴉片稅則不定,不必納稅,於是素來禁止的鴉片,此時反得源源而來,暢銷無阻。”(徐蔚南:《上海商埠的開辟》,《上海通誌館期刊》第2卷第1期,第18頁。)1847年經由上海港輸入的鴉片達16500箱,超過1830年前任何一年輸入中國的鴉片總量。此後,經由上海港輸入的鴉片逐年遞增,鴉片貿易日益猖獗。

(一)1847—1860年有資料可考的八年間,經由上海港輸入的鴉片有七年是逐年增多的,隻是1860年略呈下降。

(二)上海港開埠後,鴉片輸入增長較快。若以1857年與1847年比,則十年中增加了93.3%;1858年和1859年,較之1857年又有增加。

(三)上海港的進口鴉片,約占當時全國估計消費量的一半左右。其中1849年、1857年、1858年、1859年、1860年均超過50%,其餘年份也都在40%以上。

上海港開埠初期,鴉片貿易都是通過走私進行的。英國怡和洋行在上海港開埠後即大量走私鴉片,這在當時已是公開的秘密。1850年和1851年,上海披露了兩起走私案,其中就有大英輪船公司“瑪利·伍德女士號”走私鴉片案。1853年,美國駐華公使馬歇爾承認,幾乎所有在上海及廣州的美國人都武裝他們的商船,“滿載鴉片,抓住一切機會售與中國商人”(《美國眾議院檔案》,轉見卿汝楫:《美國侵華史》第1卷,三聯書店1952年版,第95頁。)。這種走私貿易的具體環節,1856年江海關道藍蔚雯的密稟曾有揭示:

西洋各國進口貨物,近以煙土為最盛……五口行銷,幾於無處不有。其販來上海者,夷商以抵付絲、茶價值為大宗。譬如應付絲、茶價銀一萬兩,夷商隻付現銀六七成,餘以煙土抬價推抵。絲、茶商不敢私運,即就地售與潮廣土棧。間有呂宋等國夷人專以販土為業,亦不及什之一二。統計上海一口共有煙土洋船六隻常泊吳淞海口,外洋來貨皆聚於斯,一如貨物寄棧者然。夷官因係違禁,凡未賣之貨,向不準提至洋涇浜,伊則佯裝不聞問。其實夷商藉以抵貨轉運,獲利頗厚。廣潮等幫土棧,無論買自絲、茶客商及自向呂宋等夷交易,向憑夷商土票赴吳淞提貨轉售。此上海向來販運情形也。(《藍蔚雯吳煦等密稟鴉片貿易情形及設卡征稅辦法》(1856年),太平天國曆史博物館:《吳煦檔案選編》第6輯,江蘇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88頁。)

盡管中英《南京條約》沒有明文規定允許鴉片貿易,但實際上清政府已默許外國鴉片輸入。1852年前英國駐華公使德庇時稱,中英戰爭結束“至今已近十年,在這段時期中,眾所周知,滿清政府沒有采取過任何禁止鴉片的措施”。他追述說,清政府談判代表耆英曾向他允諾“鴉片貿易可以在雙方默契下進行。按照這一默契,實現和平後,一次有關嚴禁鴉片的公告也沒有發表過”(〔英〕德庇時:《戰時與締約後的中國》,《太平天國史譯叢》第2輯,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283頁。)。上海開埠後猖獗的鴉片貿易,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進行的。《北華捷報》在1855年8月18日報道說:“這種貿易雖然沒有正式被認可,可是實際上是被承認了的,鴉片公開在大街上搬運,沒有任何人加以阻止。”但外國在華勢力並不就此滿足,他們希望通過使鴉片貿易合法化,更多地占有中國市場。

經曆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被迫以條約形式承認鴉片貿易合法,鴉片稱為“洋藥”,每箱在通商口岸交納30兩進口稅後,通行無阻。如廣州海關的統計顯示,1866年“經由本關進口的鴉片有3400箱,比上年多900箱,在本年進入本省的1.8萬箱鴉片中,這隻占一小部分,珠江口的自由港有利於走私,每年約有1.5萬箱鴉片走私進口,逃稅達45萬海關兩”(《1866年廣州口岸貿易報告》,廣州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等:《近代廣州口岸經濟社會概況——粵海關報告彙集》,暨南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頁。)。19世紀80年代,估計每年有1萬多箱鴉片經澳門走私輸入廣東(《1887—1891年拱北關貿易報告》,莫世祥等:《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彙編》,澳門基金會1998年版,第2頁。)。鴉片輸入的“合法化”,給上海的鴉片貿易帶來新的刺激。1863年1月31日《北華捷報》稱:

鴉片雖不屬於生活必需品,且不列入製成品名單之內,然而我們對鴉片這項進口貿易,確有予以注意的必要,因為它在我國貿易中具有價值,它可以為我們從中國換回同等價格的土產品。同前一年交易情形相比,1862年的鴉片貿易量確有所增加,並為我們帶來更多的利潤。這項進口的藥物不僅在消費量上有所增長,而且它的價格已高達六百三十兩一箱,這是多年來沒有見過的價格。

與其他進口商品相似,運抵上海的進口鴉片,很大部分是轉運別處的,“牛莊、天津、煙台、漢口、鎮江、寧波、蕪湖和九江等地,都是由上海供應進口鴉片的”(《領事許士1880年度上海貿易報告》,李必樟編:《英國駐滬領事貿易報告彙編》,第567頁。)。

上海港鴉片貿易的主要去向,亦是長江流域和北方口岸,與正常的內外貿易流向相同。

而另一方麵,主要經由東部口岸大量輸出入的商品流通,直接帶動了近代金融業的發生發展。

鴉片戰爭前,錢莊、票號是民間經營貨幣信用業務的主要金融機構。錢莊起源於銀錢兌換業,最早是銀兩與銅錢的兌換,後來則主要是銀元與銀兩的兌換,活動範圍一般限於當地。票號主要經營地區間彙兌,業務範圍遍及全國,經營者以山西人居多。錢莊多見於長江流域和東南各省,票號則以黃河流域和華北各省為其主要的活動區域。

五口通商後,列強不斷擴大對華商品輸出,著意利用錢莊、票號等中國舊式金融業的業務渠道,而一些錢莊為謀厚利,也願意和洋行發生聯係。太平天國起義爆發後,票號銳意經營彙解餉需、協款和丁銀,和清朝政府關係密切,商業上資金周轉的業務幾乎完全由錢莊承擔。隨著洋行數目的增多和業務的擴大,通商口岸越來越多的錢莊卷入了服務於進出口貿易的活動。

19世紀60年代以後的30年中,促進通商口岸進出口貿易不斷發展的因素之一,是錢莊、票號對於貿易在資金周轉上提供了很大的便利。錢莊資本一般並不雄厚,貿易量日漸擴大後,錢莊為應付商業資金周轉的需求,除了設法從外國在華銀行獲取短期信貸外,還求助於票號的支持。於是,通過錢莊資本的運作,相當數量的票號生息資本開始以商業金融資本的形式在國內市場流轉。具體說來,錢莊和票號相結合,利用以莊票、彙票為手段的信用製度,支持商業貿易的開展,加速了通商口岸和內地商品的流通,起到了擴大國內市場的作用。楊蔭溥在論及票號、錢莊和外國銀行在天津口岸貿易中的作用時指出:

自票號之興,國內貿易日便,商業漸盛,而本地換錢鋪亦隨以發展,開天津錢業之先河。至天津辟為商埠,中外貿易日繁,進口貨於此分散,出口貨於此集中,一方麵國內彙兌之需要日增,而一方麵本地金融調節之需要亦日迫,於是票號之營業日盛,而本地之銀號亦漸為市場上不可少之營業,嗣後外國銀行更因需要而漸次設立。(史若民等:《平、祁、太經濟社會史料與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8~79頁。)

這在上海尤有充分的表現,港口物流的繁盛,刺激了商業的興旺。商業的發展特別是埠際貿易的開展,則離不開金融機構在資金融通方麵提供的便利。清中葉上海港沙船貨運貿易的活躍,便是和上海錢莊業的發展相輔相成的,“上海自有沙船業,而後有豆米業……因豆米業之發展,北貨業隨之而開張,款項之進出浩大,金融之調度頻繁,錢莊業順其自然,得有成功之機會”(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編:《上海錢莊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