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戰爭後於1887年訂立的《中法會訂事務專條》曾規定:“越南之鐵路,或已成者,或日後擬添者,彼此議定,可由兩國酌商,妥定辦法,接至中國界內。”1896年,法國駐華公使與清朝政府議定修築滇越鐵路;1898年又攫取了築路權,並自行組建了滇越鐵路公司。待建的滇越鐵路由昆明至越南河內,再到海防,全程約800公裏。河內至海防段約80公裏,先期已由法國人修築。由河內至中越交界處老街一段約290公裏,於1910年動工修建,1903年竣工。1904年,滇越鐵路雲南段動工,從河口起入滇,經蒙自、開遠、碧色寨、宜良、呈貢等地至昆明,軌道寬1米,在雲南境內長465.2公裏。所經地區群山險阻,施工難度大。開工後,除在雲南當地招募工人外,還遠從廣西及東部沿海的廣東、福建、寧波、天津等地招募工人,先後達6萬餘人。自河口起,線路一直爬高,由海拔89米左右起,到終點昆明北站時,海拔約1896米,兩地直線距離不到300公裏,而高程則相差約1800米。沿線大小橋梁425座、隧道158條。1910年1月30日,全線鋪軌至昆明,同年3月31日,在昆明舉行了通車典禮(呂誌毅:《近代雲南的鐵路修建》,《雲南檔案史料》1998年增刊,第124頁;陸韌:《高原通途》,雲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21~122頁。)。1940年6月,法國貝當政府投降納粹德國,日本侵略者於9月間迫使越南法國殖民當局同意禁止滇越鐵路貨運,接著日軍登陸越南,假道進攻中國雲南,並於9月24日占領該路越南段通往中國的終點站——諒山。中國政府采取自衛措施,拆除了該路雲南段靠近越南的路軌,並對雲南境內的滇越鐵路實行軍事接管。1943年8月,中國政府與法國維希政府絕交,按照國際慣例,中國接收了雲南段的滇越鐵路。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2月28日中法簽約,宣布“廢止”1903年簽訂的中法關於滇越鐵路的協定,從而最後取消了法國在該路以及由該路而涉及的所有其他特權和利益(宓汝成:《帝國主義與中國鐵路》,第322~323頁。)。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曾強調推進鐵路建設。次年10月,國民政府把鐵路的行政管理從交通部劃出,另行設立鐵道部,負責全國鐵路的修築和鐵路的行政事宜。鑒於隴海鐵路是從海州(連雲港)直達西北地區的東西主要幹線,鐵道部決定將隴海鐵路由河南靈寶向西展築,計劃完成連雲港至蘭州全線工程。1930年至1937年,先後完成了隴海鐵路靈(寶)潼(關)段,潼(關)西(安)段,西(安)寶(雞)段的築路工程。靈潼線全長72公裏,1930年動工,1931年12月完工。潼西線全長131.8公裏,1931年4月動工,1935年1月通車。西寶線全長173公裏,1935年春動工,1937年3月1日竣工通車(秦孝儀:《十年來之中國經濟建設》第1章,台北1976年影印本,第7~8頁。)。但三條線路向西伸展仍未出陝西境內。據統計,1931年時全國鐵路總裏程的94%集中在東經110度(其方位大約指內蒙古包頭、陝西潼關至海南島海口一線——引者)以東的地區,廣大西北、西南地區僅有6%。到1949年時,西南、西北的鐵路裏程雖有增加,如修建了湘桂黔、鹹(陽)同(官)(今銅川)等線,但並沒有根本改變鐵道線路東西分布失衡的局麵。其中鹹同線係隴海路支線,專為運送同官礦區的煤炭而築,於1940年建成通車。
公路的修築,同樣反映了東西部之間的不平衡。據1934年末的統計,在當時可通車線路的總裏程中,江、浙、皖、粵、閩、魯、桂、遼、吉、黑10個東部省份(當時台灣被日本帝國主義占據,未納入統計)擁有43510公裏,占51.3%,而西藏、新疆、西康、川、滇、黔、陝、甘、寧、青等西部省區隻有14789公裏,占17.4%(陳其廣:《百年工農產品比價與農村經濟》,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225~226頁。)。20世紀二三十年代,是西北地區公路修築的初創期,1922年首先建成西安至潼關的公路,“雖全係土路,未能持久,但總算為陝人開了一個新紀元”(《陝西公路史》第1冊,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版;《長安交通之現狀》,《道路月刊》第4卷第3號,1923年2月15日。)。1936年,據實地考察者所見:
甘青公路正在興築中,尚未完成,現在交通純賴大車道,且須經牛站大坡(自永登縣西通青海樂都的險道)。如走小路,隻可用牲口或坐架窩子。架窩子者,紮一篾篷之大轎,以牲口抬之,可坐可臥,行時擺動如搖籃,然為西北內地交通最舒適之工具,惟自蘭州至西寧至少須四五日。(莊澤宣:《西北視察記》,甘肅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08頁。)
當時中國公路運輸所需的石油和汽車均靠進口,1927年至1936年客貨汽車平均每年進口四五千輛。按車輛登記數字,1927年有客車16020輛,卡車1901輛,公共汽車1015輛;1936年為客車27465輛,卡車11917輛,公共汽車8060輛(軍車除外)(許滌新等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3卷,第95頁。)。盡管汽車數字增加得不算慢,但一方麵,與中國的麵積和人口相比,這一時期中國公路客貨運的水平都是相當低的。另一方麵,已有的汽車在各省之間分布極不平衡,當時約一半的汽車集中於上海。從事長途客貨運輸的汽車以廣東最多,約有4000餘輛;其次是山東,有2000餘輛;再次是河北、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各有一千六七百輛;浙江、福建、江蘇各有七八百輛;江西、四川、廣西、熱河、湖南各約有四五百輛;其他各省則隻有一二百輛或數十輛(金家鳳:《中國交通之發展及其趨向》,正中書局1936年版,第143~144頁。)。1931年,在貴州旅行的澳大利亞人菲茨傑拉爾德寫道:
那個年代,貴州不產鹽,所有的食鹽都是從四川南部著名的自貢鹽井運來的……出了貴陽,沿途一直能看到艱難跋涉的“背仔”(指背鹽的人——引者)的身影……從遵義往北的山上,下雪和結霜以後的小道就等於謀殺的凶手。還沒走出一英裏,我們就看見一具死屍,過了一會兒,又看見一具,他們都是滑倒之後摔死、凍死的……那天我們數了一下,有六個摔死、凍死的“背仔”。我問向導,有什麼辦法沒有,向導搖了搖頭。“背仔”們來自四川,是窮人當中最窮的人,也許是逃荒的難民。背鹽是他們唯一能夠找到的營生,因為不管是誰,隻要想把貴州需要的鹽運進來,就得依靠“背仔”來背,這種血淚斑斑的貿易已經延續了許多世紀。(〔澳〕C.P.菲茨傑拉爾德著,郇忠等譯:《為什麼去中國——1923—1950年在中國的回憶》,山東畫報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143頁。)
清末駐藏大臣聯豫在西藏推行新政期間,曾“籌辦修築前藏至察木多2600餘裏(32站)道路工程,路寬1.5丈,能通牛車2輛,並派出漢藏官員攜工匠對工程進行了逐段勘察,但因資金缺乏和不久後清朝的覆滅未能完成”(馬菁林:《清末川邊藏區改土歸流考》,巴蜀書社2004年版,第114~115頁。)。
抗日戰爭時期,為解決戰時物資運輸的燃眉之急,西南和西北地區的公路建設曾有明顯的推進。1937年,滇緬公路昆明至下關段全長420公裏通車,1938年,滇緬公路西段下關至畹町全長600公裏通車,由昆明、下關出口緬甸的貨物可從公路運輸,但滇西北和思茅線的運輸仍以馬幫為主(陸韌:《高原通途》,第118頁。)。貴州地處西南,貴陽西通昆明,南通桂林、柳州,北通重慶、成都,東通芷江、沅陵,是編織西南公路交通網的中心,國民政府的西南運輸管理局、中國運輸公司均設在此。在西南公路建設中,國民政府采取了改善舊路與興建新路並舉而以前者為主的方針。改善舊路以幹線為主,先後不同程度被改善的有貴陽—衡陽、貴陽—常德—長沙、重慶—綦江—黔江—沅陵—長沙、重慶—成都、重慶—貴陽—昆明線。其中重慶—貴陽—昆明線縱橫雲貴川三省,既溝通了國民政府所在地與西南諸省省會的聯係,又接通了西南腹地與國際交通線的聯係,是最主要的幹線。新建公路以幹線的輔助線、連接線為主,如有作為重慶—貴陽—昆明線之輔助線的滇南路(樂山—西昌—會理—祥雲)、川滇東路(昆明—畢節—隆昌),連接線和支線如內樂路(內江—樂山),全長190公裏,為橫貫川中區及成渝、滇南兩線的連接線,賀連公路(賀縣—連縣)全長105公裏,為粵桂間聯絡線。
西南與西北交通網的連接,是抗戰時期西部交通建設的又一舉措。連接西南、西北的交通線,主要是以成都為連接中心的川陝公路。此外,還采取水陸聯運的辦法,開辟了川陝東線,自重慶溯嘉陵江而上,經合川、南充、閬中至廣遠利用水運,廣遠至金雞循川陝公路利用汽車運輸。從總體上說,抗戰時期西部地區的近代交通業較之戰前有明顯的推進,對於維持後方經濟和軍需供應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未能改變西部交通十分落後的基本狀況。據1943年的統計,包括廣西在內的大後方尚存戰前原有鐵路1148公裏,新築鐵路除428公裏因戰爭自行拆除外,通車者1196公裏。1944年湘桂大潰退時又拆除部分新舊鐵路,新築鐵路實際留下的不到1000公裏。國民政府所在的四川省,除鋼鐵廠遷建委員會在綦江縣境內修了一段用以運輸礦石的專用線外,幾無一寸鐵路可言(黃立人:《抗戰時期大後方經濟史研究》,中國檔案出版社1998年版,第50、53頁。)。在雲南省,“滇省國際線路,計有滇越鐵路、滇緬公路及建築中之滇緬鐵路等三條,皆須經過昆明後,再用汽車通內地。因滇越鐵路、滇緬公路運輸能力之不大,以致出入貨物皆苦滯澀”(雲南省建設廳:《金沙江宜蒙段通航計劃書》(1942年12月),《雲南檔案史料》1993年第4期,第13頁。)。公路承擔了主要的運輸任務,1939年國民政府行政院水陸運輸聯合委員會《實施統製西南西北各省物力案(交通部分)》稱:
目前西北西南主要運輸途徑,如以重慶為中心:一,東北去寶雞而達晉察冀豫各戰區;二,西北至蘭州以轉塔城、伊犁;三,東南分由沅陵、柳州聯絡湘、粵、贛、浙各戰區,柳州下通南關為出入海防之門戶;四,西南自昆明分去海防、仰光為與歐美各國交通最重要之孔道。茲四路除昆明、海防有鐵路可通外,皆須仰仗公路。(行政院水陸運輸聯合委員會:《實施統製西南西北各省物力案(交通部分)》(1939年),《雲南檔案史料》1993年第4期,第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