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疾病防治治療(三)(1 / 3)

糖尿病是一種遺傳性糖代謝紊亂疾病。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礎上合並妊娠;或妊娠前為隱性糖尿病,在妊娠後發展為臨床糖尿病;或妊娠後新發糖尿病,這三種情況均稱為妊娠糖尿病。

妊娠糖尿病也屬高危妊娠,可嚴重危害母體和胎兒的健康,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視,要與醫生密切配合,精心治療以平安度過懷孕期、分娩期及產後期。

懷孕後的孕婦往往會發生食餌性糖尿。在吃過含糖分的食物後,過幾小時,尿中就有很明顯的糖分,若停吃一頓飯,尿裏便又沒有糖了。如果是這種情形的糖尿,是用不著擔心的。不過也應該隨時檢查,及時觀測尿中含糖量的變化情況,因為食餌性糖尿也會因懷孕而變成真性糖尿病。

如果在未孕之前,已患了糖尿病,大都是不易懷孕的,縱然有孕,也很容易流產或早產,若沒有造成流產、早產,也很容易變成遲產,可使胎兒成熟過度,分娩也會有困難。

為了預防出現不良結果,應當在未孕之前就醫治糖尿病。萬一在治療期間懷孕的話,就更應該積極治療。

糖尿病是可以遺傳的。有關對糖尿病患者的家族史做的詳細調查資料表明:型糖尿病患者的後代患病率為19%;Ⅱ型糖尿病遺傳的可能性比型大很多,大約有/3患者的子女有糖耐量的異常。

因此,對型糖尿病患者來說,不必為子女後代的健康過多擔憂;而Ⅱ型糖尿病患者在決定生育之前,應該比較慎重地考慮該病的遺傳問題,並做出合理的選擇。

雖然孕婦因患糖尿病而死亡的較少見,但患糖尿病的孕婦其胎兒死亡率卻很高。因此患糖尿病的孕婦要重視孕期的診治,以減少圍生期胎兒及嬰兒的死亡。

患糖尿病的孕婦,其糖代謝異常,血糖高,血中遊離脂肪酸水平也高,容易發生酮血症。早期妊娠的胚胎生長在這樣的不良環境內,畸形發生率約為6%一0%,為正常孕婦的3倍以上。病程長或有血管病變的糖尿病患者的胎兒,畸形發生率可達20%左右。此外,糖尿病患者的胎兒,在宮內必然接受母體的高血糖,而高血糖能刺激胎兒胰島素8細胞分泌較多的胰島素,從而促使胎兒體重增長過快而形成巨大兒。這種胎兒出生後離開母血供養,新生兒血中高胰島素容易使其發生低血糖及黃疸等病症。患糖尿病的孕婦所生的嬰兒,外觀雖然肥胖,但很嬌嫩,各髒器成熟得比較差,尤其是肺髒比正常孕婦的胎兒的肺成熟晚2。3周,所以滿37周的足月新生兒仍可能發生呼吸窘迫綜合征。

所謂妊娠期糖尿病就是孕婦在妊娠前沒有任何糖尿病的症狀,妊娠時由於胎盤的內分泌及孕婦全身內分泌改變,使胰島素需要量增加,在胰島素8細胞貯備功能差的一些婦女中,表現出胰島素功能不足,糖耐量試驗異常。這種僅在妊娠期表現出的糖代謝異常,稱為妊娠期糖尿病。如何監護患糖尿病的孕婦並減少對胎兒的不良影響呢?患糖尿病的孕婦為了能有一個健康的胎兒,必須嚴格控製糖尿病,這就要求患者積極進行治療,要與醫生密切合作,將空腹血糖控製在正常水平。同時要仔細調理飲食,減少食物中的糖分,遵醫囑控製主食的攝入量,增加蛋白質。用飲食療法療效不顯著的患者,需加用胰島素。孕婦應每—2周複查一次。隻要遵醫囑應用理想的藥物還是可以治好的。

孕婦在孕期應將血糖始終控製在正常或接近正常範圍之內。通過測定四段尿糖,可粗略估計一天24小時內的血糖水平。第一段尿是指早餐後至中餐前這一段時間內排出的全部尿液,第二段指中餐後到晚餐前的尿液,第三段指晚餐後至睡前的尿液,第四段指睡後至第二天早餐前的尿液。以每段尿中取尿樣測定尿糖,所得過的結果是四段尿糖。如每段尿糖在微量和“+”之間,說明糖尿病控製得比較好。當出現低血糖反應(出汗、頭暈、心慌、饑餓感等)或尿糖“++”以上時,須立即在醫生指導下調整胰島素劑量。

高血糖有致畸胎作用。患糖尿病時,在高血糖等有害因素影響下,妊娠6周時胎兒可發生脊柱裂和其他中樞神經係統畸形,妊娠7周可發生腎髒畸形,妊娠8周可發生心髒畸形。器官形成發生在妊娠最初8周內,以後器官已定形,如確定妊娠後(即停經6周後)才嚴格控製糖尿病,則無助於預防胎兒畸形。所以,為預防胎兒畸形,懷孕前和孕早期就應使血糖控製在正常或接近正常範圍內。另外,口服降糖藥也可致胎兒畸形,因此,用口服藥治療者應改用胰島素注射治療。

輕型糖尿病患者可用飲食療法,使整個孕期的體重增長不超過11千克,每天主食控製在200~250克;蛋白質食物,

黴:如牛奶、蛋、肉、豆類食物等控製在100。125克;脂肪,如炒菜的油、油性食物等控製在50~60克。每天的食物按早飯/5,中、晚飯2/5量來分配,夜間還可以加食少量夜宵,避免血糖太低。重症患者要用藥物治療,由於口服降糖藥對胎兒影響較大,所以孕期應該使用胰島素來控製血糖,但一定要有醫囑才能使用。

糖尿病孕婦要早做產前檢查,要按時檢查並做係統的胎兒監護,隻要與醫生密切配合,加上精心治療一般可以使母子平安。

產後還要繼續觀察病情,如果兩個月以後血糖仍舊沒有恢複正常值,就要到內科治療。

糖尿病孕婦的胎兒較一般正常孕婦的胎兒生長發育得快,體重多超過4千克,而且皮下脂肪多,肥胖,肩圍寬大,超過頭圍。一般正常胎兒頭部是身體最寬大的部分,頭部娩出後其他部位均能順利娩出,但糖尿病患者的胎兒常常容易發生肩難產,即胎頭娩出後,寬大的肩部卡在骨盆內不易娩出,可造成胎兒窒息、鎖骨骨折,甚至死亡。同時產婦也有產道撕裂和產後出血等危險情況。但是如果在孕期及早治療糖尿病的話,胎兒的發育也可以正常,所以,糖尿病孕婦的分娩方式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如果孕婦沒有合並高血壓等其他異常情況,且胎兒的發育良好,沒有缺氧等異常,孕婦骨盆正常,糖尿病病情也比較穩定,即可以從陰道分娩,但也不能忽視各種異常情況,以防發生意外。患糖尿病的孕婦出現哪些情況時

有下列情況時應施行剖宮產:糖尿病病史0年以上,伴有血管病變;胎兒大;胎位不正;孕婦有其他嚴重並發症;過去有死胎或剖宮產史;胎兒在子宮內缺氧;已除外胎兒畸形。

因糖尿病孕婦在剖宮產時容易發生產後出血,手術後也容易發生感染、傷口愈合不好及剖宮產的新生兒容易合並肺部疾病,如窒息、濕肺、肺透明膜病等,因此剖宮產並非是萬元一失的分娩方式,尤其糖尿病孕婦選擇此手術時要慎重,切不可無原則地隨便手術。

糖尿病孕婦所分娩的嬰兒要作為高危兒重點護理,應仔細檢查有無先天畸形、呼吸係統疾病及代謝異常,如低血糖、低血鈣,也要注意預防感染。

糖尿病患者妊娠出現下列情況時,原則上應終止妊娠,並應在引產前和分娩後係統治療糖尿病,防治並發症。

1重症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2子癇。

3酮症酸中毒。

4嚴重肝、腎損害。

5惡性、進展性增殖性視網膜症。

6動脈硬化性心髒病。

7胎兒宮內發育停滯。

8嚴重感染。

9胎兒畸形和羊水過多。妊娠合並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孕婦

甲狀腺功能亢進患者常有多食、消瘦、怕熱、多汗、手震顫、眼球突出、甲狀腺腫大、心跳快等表現,由於本病常影響婦女排卵,所以懷孕機會較少。目前因對本病的治療效果較好,受孕率提高,所以合並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孕婦並不少見。患本病的孕婦容易合並高血壓、流產、早產、死胎、胎兒發育小、產後出血等異常情況,甲狀腺功能亢進的病情也可因妊娠、分娩而加重,嚴重時可出現險情。因此,患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孕婦要特別注意自我保健。

1患者應避孕,積極治療,待病情穩定1~3年後再懷孕較好。

2懷孕後病情輕者可給少量鎮靜劑,並適當休息;病情較重者要用抗甲狀腺藥物,如丙基硫氧嘧啶、地巴唑等。但用法及服藥持續時間一定要聽從醫生的指導,切勿因用藥過量而造成新生兒甲狀腺功能低下。

3如症狀得到控製,又無其他合並症,大多數孕婦能平安渡過妊娠及分娩期,可以自然分娩。病情如果嚴重,用大劑量藥物仍不能控製者,或合並心力衰竭者,一定要終止妊娠,以挽救母親生命。

4產後如需繼續服用抗甲狀腺藥物時,就不宜哺乳。

5新生兒要留臍帶血做有關甲狀腺功能的檢查,注意有無甲狀腺功能亢進或低下的情況發生。

白血病俗稱“血癌”,是一種原因不明的惡性疾病,可發生於任何年齡,以1—40歲多見,故生育年齡的婦女也可發病。本病一般表現為不同程度的發熱,發生在任何部位的出血是常見的症狀,以皮膚、黏膜多見,其次為胃腸道、泌尿道、呼吸道和子宮;血小板常明顯低於正常值。由於出血病人常有貧血,血中成熟的白細胞減少,容易感染,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有效的治療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