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定胎動,一般孕婦均能自己進行。
每天有兩次胎動高峰期:一次是在下午7點至9點,另一次是在晚上11點至第二天淩晨1點,其他時間胎兒活動相對較少,尤其是早晨。因此,孕婦可以采取早、中、晚各測胎動1小時的辦法,以掌握腹中胎兒的活動情況,並做好每日的監測記錄,以備日後供產科醫師參考。若不能做到每天測3次,至少也要測次,測定時間最好選在晚上臨睡前。
胎動是胎兒生命的最客觀的征兆之一,是胎兒發給母親的運動信號,胎動常常較敏感地反映著胎兒的生命狀況,孕婦應該了解和掌握在正常情況下有什麼樣的感覺,以便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在出現危急胎動時做緊急處理。
孕婦運動時,如散步、做輕微的家務勞動,胎動可暫時減少;強聲、強光的刺激,觸摸腹部,服用葡萄糖可增加胎動。在妊娠晚期,孕婦常用胎動計數作為家庭自我監護的一項主要內容。那麼,胎動有幾種類型呢?
1翻身運動。此為胎兒軀幹的左右轉動,平均持續3~30秒,動作強。孕婦可有翻滾、牽拉的感覺。
2簡單運動。為單一的胎兒四肢運動,如拳打、腳踢。其動作強,時間短,為1,15秒。孕婦可有踢、猛動、跳動的感覺。
3短促的高頻率運動。為單純肢體或胸壁的活動。其力量弱、時間短,大多不超過秒鍾。孕婦可感到胎兒顫動、微弱的蠕動或打嗝。打嗝是一種胸壁運動,每日1~4次,每次持續1~13秒。
孕婦出現某些病理情況和功能障礙,如在臍帶繞頸、胎盤功能障礙,以及用藥不當或遇到外界不良刺激等情況時,可導致胎兒在子宮內缺氧。當胎兒的生命受到威脅時,胎動甚至比胎心更容易發生變化,胎兒將發生異常活動,這種異常胎動踢動是胎兒窘迫的象征。而胎動微弱又是不祥之兆,如果孕婦在妊娠4個月後即感到胎兒的輕微活動,這就是胎動。胎動在孕7。8個月時最頻繁,臨近預產期時胎動又有所減少。有胎動表明胎兒情況良好,當胎盤功能減退,胎兒慢性缺氧時,胎動減少,甚至停止。所以,胎動減少是宮內缺氧的一種信號。約90%以上的胎動孕婦均能感覺到,且自測胎動計數與電子計數相一致。因此,提倡孕婦從妊娠7個月開始自測胎動,自我監護胎兒安危情況。
自測胎動的方法有:
1孕婦取側臥位或半臥位,每天早、中、晚各數小時胎動,然後把3次計數總和乘以4,即為12小時胎動總數。如2小時胎動在30次以上為胎兒情況良好;少於20次則意味著胎兒有宮內缺氧;0次以下者,預後不良。
2胎動一般在晚上最多、最強,孕婦可在臨睡前數小時,取左側臥位,正常每小時胎動應多於3—5次,如發現胎動少於3次,應再觀察小時後再測1次。
胎動異常時應立即到醫院檢查,因為從胎動減少到胎心停止跳動僅有一2天的時間,若此時得不到及時救治,胎兒有可能死於宮內。此外,有些藥物如鎮靜劑、安眠藥等,對胎兒有抑製作用。所以在計數胎動時,要注意排除這些因素。
胎兒的心髒在全身發育中是最早有功能的器官。當胚胎發育至第3周末(第18~19天,從末次月經第一天算起的第5周)即形成,3—4周後即開始跳動並輸送血液。起初心跳較慢,65次/分,由於心跳逐漸加速,到妊娠8周後,可達180次/分;妊娠4周後,心跳速度下降為40次/分左右,以後保持在120—160次/分。
早期胎心跳動較弱,於妊娠6周時經B超可顯示胎心搏動,妊娠0~2周時多普勒胎心探測儀可測得胎心音。妊娠4個月後可用胎心聽診器,妊娠晚期可用內科昕診器或用耳直接從腹壁聽到胎心音。
目前,聽胎心音已成為在家庭自我監護胎兒的內容之一。胎心監護儀是進一步了解胎兒在宮內情況的精密儀器,對圍生兒保健起著重要的作用。
孕期家庭監護是保證孕婦和胎兒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有些監護內容如聽胎心音孕婦本身是無法完成的,這就需要丈夫的幫助了。
妻子排尿後仰臥床上,兩腿伸直。丈夫可直接用耳朵或用木聽筒貼在妻子腹壁上按醫生指定的胎心部位,仔細地聽即可聽到一種節律規則,近似鍾擺振動聲,這就是胎心音。一般每分鍾可聽到胎心跳動20—160次,每日聽1次或數次,每次數胎心。2分鍾。如發現胎心過快、過慢或不規則,則為胎兒缺氧的警報,應立即就醫。
在聽胎心音時,除可聽到胎心音外,在妻子的腹壁尚可聽到其他幾種聲音,丈夫必須學會區別。
1臍帶雜音。倘若胎兒臍帶血液循環因某種原因受阻時,能引起一種酷似吹風樣的聲音,即為臍帶雜音。它是一種單音,速率與胎心音相同。
2子宮雜音。當血流經過脹大的子宮血管時,可出現一種似吹風樣,音調低沉有力的響聲,這種子宮血管雜音的速率與孕婦的脈搏相同。
3腹主動脈音。孕婦的腹主動脈搏動,也能產生一種與子宮血管雜音相似的聲音,但這種動脈血管音似敲鼓一樣作響,速率也與孕婦脈搏相同。
4胎動音。胎兒肢體撞擊子宮壁時,可引起一種無規律的雜音,而且部位多變化,時有時無。
已經懷孕的婦女,自然想知道在什麼時候生孩子,用醫生的話講叫預產期,好為將出生的小寶寶早作安排。那麼,懷孕後什麼時候生孩子呢?醫學上講:從受精到胎兒分娩需要266天。但人們難以確定受精的確切日期,故從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計算,整個妊娠期需要280天左右,具體計算方法是:
1從末次月經第一天起,月份加9(適用於末次月經在1一3月份者)或減3(適用於末次月經在4月份以後者),天數加7。舉例如下:
例1,某孕婦的末次月經為2002年2月8日,計算方法是:
2月+9=11月,8日+7=15日,該孕婦的預產期為當年的11月15日。
例2,某孕婦的末次月經為2001年11月8日,計算方法是:
11月一3=8月,8日+7=15日,該孕婦的預產期為2002年的8月15日。
如果最後一次月經是在4月份以後,13期在月底,在原計算公式的基礎上,預產月再加1,預產E是減去預產月天數的那個數字。
例3,某孕婦末次月經為2001年5月30日,計算方法是:
(5月一3)+1=3月,(30日+7)一31=6E(3月31天),那麼這個孕婦的預產期應為2002年的3月6日。
2若忘記了末次月經日期如何推算預產期呢?
(1)根據早孕反應出現的時間推算。惡心、嘔吐、偏食等早孕反應,應在停經後6周出現,預產期是反應3加34個星期。
(2)根據胎動出現的時間推算。胎動出現大約為懷孕後的18~20周。所以胎動日期加上20個星期,可大致推算出預產期。
(3)按孕早期檢查時的子宮大小來推算。如果孕早期婦科醫生做過盆腔雙合診檢查,病曆記載子宮大小,可用40周即280天減去子宮的大小孕周數,即為預產期。此法不是準確的計算,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