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程寶林(2)(2 / 3)

記得我曾為自己的羅圈腿感到困擾。晚上睡覺,我用帶子綁著腿,還提到過,要去醫院,接受膝蓋手術,據說可以矯正羅圈腿。

她很生氣,說:“我愛你,是愛你這顆心。我不介意你長得怎麼樣。你完全不要去受這番苦!”

愚蠢與青春相伴,在我,這是例證之一。

我當年喜歡鍛煉身體,每日晚間和早晨,都在學校的跑道上,赤足奔跑。跑道並非今日的高級回力塑膠跑道,而是鋪的煤渣,硌得我的腳生疼。她叮囑我,去了四川,在有霧的早晨,不要去跑步,因為有霧的時候,空氣裏的汙染物最多。

這一點知識,正是來自她的提醒。

如今,她是南方一家大報出名的記者,其環境保護的報道,曾多次獲得大獎。

我清楚地記得,有一天晚上,我們在郊外遊玩,餓了,就鑽入附近的玉米地裏,偷摘了幾穗成熟的玉米,在預製板形成的洞中,點火燒烤,吃得滿嘴都是黑乎乎的玉米渣。這時候,一場瓢潑大雨撲剌剌地澆下來,我拉著她的手,在漆黑的野地奔跑,跑到田野中的一間茅棚,地上堆滿了柔軟的稻草。我們互相緊緊地抱著,在我最為熟悉的稻草堆裏翻滾,濕漉漉的頭發和嘴唇,緊緊貼在一起。被雨水淋濕的處女的肉體,即使隔著襯衣,也擴散出美麗迷人的青春氣息。

雨終於停了,我們深一腳淺一腳地,循原路返回,找到丟棄的自行車。在那間茅棚裏,我撿到了一張報紙,尚未被雨打濕。於是,我將它裹在一根樹枝上,用火柴點燃,騎著自行車在黑夜裏奔馳,背後傳來她歡快的笑聲。

那是轉瞬即逝的青春的火炬。

她和我住在同一棟學生宿舍。她住六樓,我住二樓。當年,在北京的高校裏,像我們大學這樣,男女生混住一樓的開明學校,還不算多。她回到女生宿舍,將那裏的開水瓶提到樓下,讓我到盥洗室裏,用熱水擦幹淨身體。年輕的我並不知道,其實,女孩子被雨淋濕,更需要熱水。

早些時候,因為我冬天搶救落水小孩不留姓名這一“英雄事跡”,她曾受學生會委派,前來采訪我,為我寫下了第一篇專訪。在專訪中,引用了我喜歡的法國作家司湯達的墓誌銘:“寫作過;愛過;生活過。”後來,許多年後,在她出版的散文集中,我再度讀到了這個句子。

寫作過;愛過;生活過。

對我來說,尤為重要的是,我得到過真正的愛,雖然,我們的肉體親密,不過雨中的一吻。

在人類的情感世界裏,麵對兩難抉擇,因為愛,而傷害愛,這樣的例子實在不勝枚舉。我決絕地離京入蜀,自是生命裏的另一段故事,另一段的愛與痛。如果歲月可以倒流,假如還有來生,這樣的假設,我無法麵對,你也不能。

尾聲

3天後,淩晨時分。我起床,收拾行李,趕到機場,回到我的父母身邊。早已約好的出租車已經在樓下停好。蘇曆銘起床送我,在雙手的緊緊一握中,互道平安和再見。人到中年,太陽過午。想新交這樣可以留宿的朋友,怕是難了。一切的一切,都淡淡如水了。

汽車在黎明時分,行駛在機場高速路上。在這座留下了我初吻、第一首發表的詩歌、第一本詩集的城市,我片瓦無有,是這個城市裏的過客和窮人。我所擁有的,隻有青春、愛與詩歌的全部激情和夢想、挫折與感恩。

我迄今為止的人生,作為男人,或許虛擲了許多肉體的歡宴與盛情。

作為詩人,我愛過,被愛過;傷害過,也被傷害過。愛,無所謂公不公平。

朋友、詩人、同學韓少君,曾寫過一句極其大膽、放肆,帶幾分野性甚至下作的詩:“想將那些×過的女人/再×一遍”。

我喜歡這句詩的粗野和率真。我相信,這其中,蘊含著某種難以言傳的深刻:性、肉體的交合,有時候,甚至是一種靈魂交融的必然和必須,一種儀式,一種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