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歌德這樣偉大的詩人對這個問題也無法給出明確的答案。他說:“美是費解的,它是一種猶豫的、遊離的、閃爍的影子,它總是躲避著被定義所掌握。”休謨在這一問題上的消極態度,極大地影響到後世對美的研究。他的看法是:“要想尋找實在的美或實在的醜,就像想要確定實在的甜與實在的苦一樣,是一種徒勞無益的探討。”如果真的悲觀絕望,那麼人們對美的研究與探討隻有到此為止,畫個句號了事。然而,美畢竟是人類社會不可或缺的東西,我們怎麼能夠輕言放棄呢?下麵,我們試圖從以下幾方麵來了解究竟什麼是美。
第一,對“美”這個詞從詞(字)源學的角度加以分析。
《說文解字》上的說法是,“羊大則美”,原始人認為羊長得很肥大就“美”,肥大的羊更好吃,這說明,美與感性存在、與滿足人的感性需要和享受有直接關係。“羊人為美”是對“美”的另一種解答,他們不同意《說文解字》的提法,而認為從原始藝術、圖騰舞蹈等材料看,原始人是把“人戴著羊頭跳舞”看作美,這說明當時所指的“美”與原始的巫術禮儀活動有關,具有某種社會性含義在內。
我們把這二者統一起來,可以得出這麼一個結論:一方麵,“美”有它的物質的感性形式,它與人的感性需要、享受、感官直接相關;另一方麵,“美”有它的社會內容和意義,它與人的群體和理性緊密相連。
這兩種對“美”字來源的解釋有個共同趨向,即都說明美的存在離不開人的存在,從古到今,這一條是大家所公認的。
第二,在美學的範圍內“美”的含義。
在美學範圍內,“美”字以往專指審美對象。什麼是美?凡是能夠使人得到審美愉快的欣賞對象都叫“美”。
不過,在圍繞審美對象展開的討論中,又出現了兩種對立的觀點,即主觀論和客觀論。主觀論把美和審美對象看成一回事,審美對象是由人的主觀的審美感受、審美態度創造出來的;客觀論則認為一個事物能否成為審美對象,最終還是決定於客體的審美性質。
總之,在美學範圍內,“美”字的用法很複雜。它包含有至少兩個含義:其一是審美對象,其二是審美性質。
第三,我們再來看看在日常生活中,“美”指的是什麼?第一種,“美”是人們用來表示感官愉快的強形式。比如,當人們在享受了一頓色香味俱佳的飯菜之後,口腹之欲得到了充分的滿足,這時候,為表示高度讚許,人們常常說:真美呀!第二種,“美”是用來作倫理判斷的弱形式。它的意思是本來倫理判斷是相當莊重、嚴肅的,卻采取欣賞品味的形式表達出來。把本來屬於倫理學範圍的對高尚行為的仰慕、敬重、追求、學習作為一種觀賞、讚歎的對象時,就用“美”來傳達情感態度和讚同立場。
第三種“美”專指審美對象,在日常生活中,“美”字更多是用來指使人們產生審美愉快的事物、對象。當人們看到噴薄欲出的紅日、聽到小鳥婉轉的歌唱時,情不自禁地發出感歎:啊,太美了!桂林山水美不美?美!莫紮特的《小夜曲》美不美?美!晚霞美,勁鬆美,《擲鐵餅者》美,《斷臂的維納斯》美,芬芳的鮮花美,歌唱的百靈美,多姿的歌舞美,琳琅的詩篇美,純潔的感情美,崇高的精神美。美,同我們的關係那麼密不可分,我們為它創造出那麼多的詞語:豐美、甘美、秀美、精美、鮮美、柔美、健美、甜美、俊美、和美、優美。成全別人的好事,幫助他人實現願望,叫成人之美;房屋造得高大美觀,稱為美輪美奐;美麗的景色太多太多了,我們就說美不勝收;事情最令人滿意時,我們怎麼表達?隻有“盡善盡美”最確切。
美從哪裏來
我們可以從石器造型的演變過程中發現,人類所創造的燦爛輝煌的文化,便是一部關於美、關於審美的不斷變化與發展的忠實記錄。
早在150萬年前,地球上出現了早期直立人。東非坦桑尼亞的能人和中國的元謀人都屬於早期直立人,他們已經能製造和使用石器了。中國元謀人遺址出土的石器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三件刮削器。這些石製工具雖然粗笨簡陋,但是很符合原始人生存的需要,它不僅是對原始人類實踐活動的肯定,同時也成為產生美的因素最早的土壤。美以靜態的形式凝結在這些因具有實用價值而顯得美麗的石器工具中。
到了六七十萬年前的北京人時代,石器仍很粗糙,但類型已經開始增多。不同的石料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加工,不同形狀的石器自然也就有了不同的功能效用。這說明北京人更深入地掌握了自然規律,並運用它們為自己的實踐活動服務。這一切標誌著美的因素的增加和擴展。
後來,大約10萬年前的丁村人使用的石器有了更大的變化。此時的原始人類已經把握了線條的曲率、麵的平滑、比例的和諧對稱等變化規律,並應用到生活和生產中,使得美有了自己的內容——既符合人們改造自然的需要,又具備了自己最初的形式。美就形成了。
因此,在1萬多年前山頂洞人的文化遺物中發現不僅有生產工具而且還有裝飾品,就不足為奇了。這個時期,在人類生產實踐中產生的美,隨著人類實踐的發展得到了發展,美實現了一次大的飛躍,美的因素進一步擴展,與實用內容相分離,形成一種新的美——形式美,它意味著美開始成為獨立的存在,同時表現出創造美的人類的審美觀念也開始有了發展。
大量史料證明,人類在長期的勞動實踐中,不僅創造了工具及日常用品等各種物質產品,而且還創造了這一切物質產品的美。這說明,勞動創造了美,美產生於勞動。
這裏出現了一個問題,如果說是“勞動創造美,美產生於勞動”,那麼,在人類誕生前,世界上有沒有美?早在人類出現之前,那些太陽、月亮、高山、大河,難道不美嗎?這些自然界的美同人類勞動有什麼關係呢?經過研究,人們發現,勞動不僅創造了物質產品的美,也創造了自然的美。這決不是嘩眾取寵之辭,因為自然界的形式外觀和結構屬性並非天然地就具有審美意義,並非從來都是美麗的。在人類產生以前,因為沒有作為審美主體的人,所以根本說不上自然的美。即使到了人類產生的初期,自然也尚未成為美的對象,甚至是以令人恐怖畏懼的麵目出現的,狂風、暴雨、地震、幹旱等種種自然災禍頻頻襲擊著剛剛從混沌世界分離進化而來的猿人,自然對他們而言,是神秘而又威嚴的、強暴而又可怕的,根本談不上是熟悉、親切、美麗的。
在古希臘神話中,雷神、火神都是凶神,反映了最初的人們對雷火的恐懼之情。日月亦如此,在原始社會的最初階段,太陽也被視為人類的禍害,因為由它引起的幹旱對農耕部落的生存威脅極大,這一點在我國古代神話《後羿射日》故事中即可得到證明。既然自然對原始人類來說毫無美的意義,那麼,人類是怎樣在生產實踐中創造了自然美呢?首先,人類的勞動創造了自然美的社會曆史內容。人們通過勞動實踐,慢慢增進了對自然事物的認識,逐漸學會掌握和利用自然界的客觀規律,能夠把所遭遇的自然災害慢慢降低到一定的限度,這樣就逐漸改變了人在自然界的地位,人成為“萬物之主”,於是自然界的許多事物逐步進入人們的審美視野,成為人們的審美對象。當人們能擒獲、殺死或馴養動物時,大部分動物就從令人恐怖的對象逐漸轉化為具有審美潛能的對象了;當人們能夠開發利用山川、草原、林木時,日月、雷電、風雨等災害就從令人畏懼的對象漸漸具備了為人觀賞的潛在可能性了。總而言之,勞動曆史地改變了人同自然的關係,使人對自然有了越來越深的了解,在自然中獲得了越來越多的自由,同時賦予自然越來越豐富的美的因素。這就是人類的勞動創造了自然美的社會曆史。
其次,人類的勞動創造了自然美的形式。如前麵所述,人類在早期的長期勞動實踐中逐步發現了形式美的規律,形成了對勞動產品外在形式的審美尺度。同時,人們不僅用這個尺度來衡量人工產品,而且用來衡量周圍的一切自然環境。比如人們發現了對稱、曲線和諧、光亮、有規則的變化組合等形式美的規律,且廣泛運用到物質生產中去,與此同時,人們也試圖用它來衡量自然界的有關事物。
總之,經過一個漫長的曆史過程之後,勞動從根本上改變了人被自然奴役的關係,使人成為自然的主宰,這就在總體上創造了自然美的內容與形式。自然美的生成對人來說,是在由個別到普遍、由單純到複雜的漸進過程中逐步擴大的。勞動,始終是自然美生成的最根本的動力。
社會美、自然美都是從勞動中產生的,這些我們上麵已經了解到了。那麼藝術美又是從哪裏產生的呢?從現有的考古學材料看,人類藝術的最初起源,無論如何解釋,都離不開人類的勞動。
有不少藝術一開始就是和勞動休戚相關、息息相通的,它們並未直接從勞動中脫離出來,可以說,藝術本身就是勞動過程的一部分。不同性質的勞動過程有著不同的節奏要求,人們為了相互協調、相互配合,就創造出不同節奏的勞動號子,使人做出盡量默契的姿勢,長此以往的反複使用,慢慢地就產生了原始歌舞。
原始藝術最基本的是直接或間接地反映人類的勞動生活。歐洲最早的洞穴壁畫約是3萬年前所作,這些壁畫大多表現動物的形象,如長毛象、野牛、野馬、鹿等,線條優美,造型準確,十分逼真生動,有的動物心髒部位還被刻上紅箭頭,以表示原始人希望自己射中目標的美好願望。這些壁畫實際上就是原始人狩獵生活的真實寫照。
原始藝術不管以何種形式出現,歸根到底,它還是一種與體力勞動緊密結合的人類早期精神勞動的產物。它既是人類最早的精神自由和享受的表現,也是人類最初的精神產品。並且,它們的創造,往往需要付出艱辛的勞動、巨大的代價。試想,那麼多史前洞穴壁畫,要在洞頂壁部邊緣,一筆一筆用尖石塊刻畫出來,何其艱難、何其困苦啊!總之,勞動創造了物質產品的美,創造了自然美,也創造了藝術美。
到此為止,我們知道了,美是從勞動中產生的。
給美畫像
下麵我們再來談談美的特征,對美的特征加以描述。
美的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一是美的形象性;二是美的感染性;三是美的社會性;四是美的創造性;五是美的時代性;六是美的實用性。
第一,美的形象性。
美具有形象性。美不隻是抽象的概念,而且是具體的、可愛的、具有一定觀賞價值的形象。美以其鮮明生動的形象,影響人的思想感情,給人以美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