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上海商學院2011年博士啟動基金(173601-303)研究成果。)
曹銳(作者單位:上海商學院文法學院。)
摘要:在農村,結婚是農民家庭乃至整個家族中的重大事件,半輩子的積蓄隻為兒女辦婚事。農村的婚姻消費折射了農民家庭的消費觀念以及整個農村社會的價值觀念與生活方式,在社會需求理性驅使下的農村婚嫁消費造成農村家庭生活以及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困境。
關鍵詞:農村婚嫁消費社會需求理性經濟
由婚姻構成家庭,作為現代人生活的主流方式,更是社會機體的細胞,人類繁衍生息的基礎。據統計,每年全國都有800多萬對新人步入婚姻的殿堂,不算彩禮、嫁妝、房子等消費,僅婚慶的直接消費就高達人民幣4000億元,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5%[1]。在農村,結婚更是農民家庭乃至整個家族中的重大事件,半輩子的積蓄也許隻為兒女辦婚事。農村的婚姻消費折射了農民家庭的消費觀念以及整個農村社會的價值觀念與生活方式。
一、聘娶與六禮:婚嫁消費的傳統
婚嫁消費在中國自奴隸社會個體婚的開始就存在,從早期的買賣婚到聘娶婚,早在周代就有婚姻六禮的記載,即“婚姻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儀禮·士昏禮》)[2]。這些禮節無一不和婚姻消費有關:納采即請媒人“贄雁”(送大雁)為禮,到女方家說親;問名即找媒人問詢女方年庚八字;納吉即找卜算師卜算姻緣;納征也稱納幣,即我們現在所說的聘禮、過大禮等;請期即我們現在所說的定日子,這其中包括女方為新娘置辦嫁妝送至男家;親迎則指成婚當日男家到女家以禮相迎,同時擺酒設宴。這其中包括納采、問名、納征、請期中的禮品、聘禮和嫁妝的間接消費,以及納吉和親迎的直接消費。後來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婚娶一直沿用“六禮”的程序,婚姻論財、講排場成為封建社會嫁娶的主要條件。聘禮嫁妝的昂貴、車隊數裏的綿延、鼓聲大作的聲勢,以及婚宴擺酒的豐盛等婚禮隆重的場麵在史書中大有記載。
直至解放前,盡管倡導革除封建陋習、實行男女平等,婚嫁禮俗有了些許變通,帶有西方文化色彩的“文明婚禮”開始出現並盛行,但聘娶製的本質並沒有改變,婚禮的鋪張奢華也沒有完全消除。解放初期,全國上下一度宣傳勤儉節約之風,加之全國各個領域都百廢待興,男女雙方籌辦婚禮較為簡樸,僅備簡單家具及床上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即可,還曾出現茶話會、部隊婚禮、教堂婚禮等多種形式。新中國建立後,不坐花轎不叩頭,由證婚人、介紹人、雙方主婚人及新郎、新娘共同簽名加章,訂立結婚證書,新娘步行到男家,不辦酒宴不收彩禮,旅行結婚或參加集體婚禮等“文明結婚”的形式一度極為流行。到了20世紀70年代,婚嫁禮儀有回歸傳統習俗的跡象,那時流行結婚時要有“三大件”,即手表、自行車、縫紉機,請客吃飯也逐漸開始複興。20世紀80年代,奢辦婚事的趨向更加凸顯,接新娘多用汽車,辦酒席多達數十桌,親朋好友送禮品、禮金也逐步升級。
二、多樣與奢侈:婚嫁消費的現實
20世紀90年代開始,人們的生活富裕起來,婚嫁出現多元化形式,花車隊、禮服、酒宴、婚紗照、度蜜月等都成了婚嫁必不可少的元素。進入21世紀,伴隨計劃生育後獨生子女一代走入婚姻,雙方的父母更是千方百計地讓婚禮辦得隆重與豪華,六位數的彩禮嫁妝早已不足為奇。而除了傳統婚禮外,個性張揚的新生代還會選擇浪漫刺激的結婚形式,如潛水結婚、空中結婚、蹦極結婚、戲劇式結婚等。
(一) 婚姻消費的種類
婚禮形式的多樣化促生了婚姻消費的多樣化,據筆者從南到北的走訪,婚嫁消費主要包括購買、修建、裝飾房子的花費,一般農村要幾萬元至十幾萬元,購買消費品的花費,包括衣服、消費品等一般要在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彩禮消費,包括彩禮和嫁妝,彩禮主要指男方給女方的聘禮、聘金等,而女方多把彩禮作為嫁妝的形式返還給新人以及男方家庭,因而我們在婚嫁消費中對彩禮和嫁妝統一為彩禮來研究,農村普遍為十萬元;拍婚紗照的消費,一般為幾千元,多者上萬元;婚宴的消費,各地情況不同,北方農村有的隻要幾千元,但南方農村多為三四萬元;除此之外,還包括攝像、旅遊、度蜜月等其他消費。據調查,農村各項消費中彩禮的消費最多,占到總消費的將近一半,其次依次為房子、婚宴、消費品、其他以及婚紗照。其中,房子和消費品可以說是結婚成家需要的生活所需品,也可以看作雙方父母對新婚夫妻的資助,因而我們將其稱為生活用品消費,而其餘包括彩禮等消費依各地區、各村莊、各家庭以及個人的不同而不等,屬於非生活用品,我們將他們合稱為奢侈品消費。可以看出,婚嫁消費中,生活用品的消費僅占不到40%,而奢侈品的消費則占超過60%。
(二)婚姻消費與家庭收入
據調查數據顯示,2009年農村家庭的一次婚嫁消費平均為20萬元左右,而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農村居民的家庭人均純收入2007年為4140元[3],暫且不考慮經濟危機的影響,按照農村居民收入2003—2007年的平均年增長率12%計算,2009年農村居民的家庭人均年收入為5193元,也就是說按每個家庭5口人計算,一次婚禮則要花費一個家庭8—10年的收入。這其中還排除了家庭基本的生活開支,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07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3223元[4],家庭總收入再減去家庭消費支出,一次婚禮的花費則需要一個家庭20年的積累。國家法定的結婚年齡為男22歲,女20歲,農村居民也普遍在此年齡左右結婚,可見,從孩子出生,父母就要開始為孩子結婚做準備。這種推算正符合農村的現實,在走訪過程中,大部分家庭在孩子出生後就在想著攢錢為孩子結婚,起碼在孩子長大成人之前,要建一套新房子,而其他花費實在不行就要向親戚朋友去借。可見,一次婚禮花費一個農村家庭半輩子辛苦的說法一點也不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