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上海商學院校級重點課程“經濟法”和“模擬法律診斷”網站自主學習資源建設教學改革項目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以經濟法課程為例
張影(作者單位:上海商學院文法學院。)
摘要:學案是關於學習的方案。“學案導學”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的教學方法,旨在回歸學生主體地位,促進學生自主學習,樹立以學生為本、師生平等的教學理念。“學案導學”教學模式的設計應遵循主體性、引導性、探索性、實務性等原則,以課前預習導讀、課堂探究導學、知識應用導練、體係拓展導思為流程。《經濟法》“學案導學”教學模式突出了學生的主體地位,注重培養學生的經濟法律意識和思維,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應用意識和法律執業技能。
關鍵詞:學案導學經濟法法律執業技能
法學教育是一種職業教育,其目標是培養適應社會需求,具有深厚法學理論功底和較強實踐能力的應用型人才。經濟法是法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學科,其體係龐雜,學說紛呈,信息容量大,橫跨學科多,幾乎涉及經濟生活、企業活動的各個領域的所有重要法律、法規,集法學、經濟、技術等知識於一體,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交叉性。經濟法的這一特點,使經濟法的教與學都具有一定的難度。這就要求《經濟法》在教學過程中通過設計形式豐富、層次多樣的教學環節來適應其綜合性、理論性和實踐性的要求。“學案導學”教學模式無疑是可以營造最佳教學情境的教學模式之一。課堂教學是激發學生學習熱情,引導學生深入思考,培養學生創造性、應用性能力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是培養學生創造能力、開發能力、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全麵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課堂教學采用“學案導學”的教學模式,通過問題引領,啟發思維、合作探究的方式,使被動的“教”變成主動的“學”,激發同學們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
一、學案與學案導學的內涵界定
學案是關於學習的方案。所謂方案,《現代漢語詞典》的定義是:“既是一種計劃,又是一種標準的格式。”這是學案的本質。學案是從“教案”派生出來的。所謂“教案”是教學過程的設計和構想,是教師為開展教學活動,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對教學內容、教學步驟、教學方法等進行具體的安排和設計的一種實用性教學文案。學案可以看成是學習活動的一種設計方案,是指教師依據學生的認知水平、知識經驗、授課內容等多種要素,為指導學生進行主動的知識建構而編製的學習方案。學案是啟發、引領學生學習知識和培養他們自主學習能力的一種重要媒介。教案立足教師的“教”,進而促進學生的“學”;學案直接以學習者的視角設計學習過程和學習活動,因此前者側重於設計教師的言行,後者突出學習者的行為方式和過程的設計。
由於學案是站在學生學習的立場上進行的思考和設計,因此,學案及其教學的意義首先在於喚醒和強化教師尊重學生主體、追求教學民主的思想意識;其次在於以學案為穩固的“抓手”貫徹落實“教師為指導,學生為主體,活動為主線,創新為主旨”的教學原則,從根本上轉變學生的學習方式,使“自主學習”成為課堂教學的主流,同時還積極地引領教師從“教的神壇”上走下來,將自己完全融入學生中,從學生的視覺真切地思索教學的策略和步驟,客觀公正地反思教師自身教學的得與失,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教學自省、自查、自糾。
“學案導學”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的教學方法,旨在回歸學生主體地位,促進學生自主學習,樹立以學生為本、師生平等的教學理念。“學案導學”具體是指以學案為載體,以導學為方法,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凸顯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師生共同合作完成教學任務的一種教學模式[1]。這種教學模式以導與學為核心,以教學探究為關鍵,以知識梳理為側重,以積極參與為特色,以拓展訓練為著力點,完成課前預習導讀——課堂探究導學——知識應用導練——體係拓展導思的教學過程。
《經濟法》“學案導學”教學模式的理論基礎是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建構主義思想來源於認知加工學說,最早是由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提出的,後經布魯納(Bruner)和維果斯基(Vygotsky)等教育心理學家的不斷完善和發展,逐步形成了我們今天應用於教學上的社會建構主義理論。建構主義反對機械反映論,主張認識不是人腦對事物直接的簡單反映,而是以原有知識為基礎,在主客體的相互作用中建構而成的[2]。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強調以學生為中心,認為學生是認知的主體,是知識意義的主動建構者;教師隻對學生的意義建構起幫助和促進作用,並不要求教師直接向學生傳授和灌輸知識。在建構主義學習環境下,教師不能漠視他們已經存在的經驗世界,去給他們像往瓶子裏灌水一樣裝入新知識,而是在他們已有的經驗世界中找到新知識的生長點[3]。
二、《經濟法》“學案導學”教學模式的重要性分析
《經濟法》課程是一門內容廣博且與社會經濟生活緊密聯係的法律學科,在法學領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對經濟法的學習,既包含對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起重要作用的經濟法體係的學習和研究,又包含對經濟法學理論與實務知識的學習。通過係統學習,幫助學生形成完整的經濟法律體係觀念,培養職業素養,提升執業技能,為進一步學習和從事司法工作奠定基礎。這就要求教學必須理論聯係實際,重視實踐教學活動,傳統“填鴨式”課堂講授方式早已不能適應經濟法的教學要求,引入“學案導學”教學模式將使學生成為教學的主體,有助於幫助學生將枯燥的經濟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轉變成解決實際經濟法律問題的知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