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和允祥,在康熙朝是至誠至信兄弟,雍正即位後則成了密邇無間的君臣。
雍正即位,命允祥總理事務,封怡親王。元年設立會考府,命允祥主其事。允祥同時奉命管理戶部三庫、戶部事務。雍正諒期間,四個總理事務王大臣中,主事的就是允祥和隆科多。
雍正統治前期,允祥主要從事整頓財政、發展生產的工作,而且兢兢業業,雍正贈他的詩中說:“經理度支需讚畫,疇谘水土奏豐穰”。六年(1728)五月,雍正講到雲南布政使李衛的銅政業務時說:“怡親王之在戶部,諾岷之在山西,李衛之在滇省,實係公忠體國,滌弊清源,勞績茂著”。在此,他充分肯定了允祥理財的作用。七年(1729),軍機處成立,雍正命允祥為軍機大臣,辦理西北兩路用兵的事情。前文說過,開始籌商這件大事時,隻有允祥、張廷玉幾個人參預謀策,由此可見允祥是雍正朝政治舞台上的重要角色。
允祥隻在任總理事務王時官位最崇,後雖為議政大臣,軍機大臣,但後一官職在軍機處製度草創之時,遠不像後來之尊貴。其實,允祥在沒有正式名義的情況下,是在雍正指導下處理繁雜事務的。
雍正發號施令,有時親自進行,發布口諭,或朱諭、朱批,有時用大學士傳旨,有時則用親信大臣,如二年(1724)初冬,年羹堯陛見期間,就是用允祥傳的聖旨。允祥是被經常用作傳旨的親王,在朱批奏折中,就有疆吏對怡親王傳旨事務處理的報告,即是他此類活動的證明。傳旨,代皇帝發令,“口含天憲”,自極重要,而允祥等的傳旨,又與漢、唐、明的宦官專擅不同,他是以親王之尊,奉皇帝之旨出納王命,是參予處理最高級政務的表現。
雍正不許眾官吏結黨私營,為懲治政敵所必需,但官僚為保持自己的地位和升遷,總想在權臣中找個靠山。雍正知道這種情況與結黨亂政不同,雖然也不允許,但不絕對禁止,特別是為了牢固控製疆吏以及中級地方官,一人難於做到,需要有個中間人,這就使用了允祥。要他轉遞一些官員的奏折,還令一些大員私下和允祥接觸。如在河道總督齊蘇勒的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的奏折朱批中說:知道你同怡親王沒有往來,今令你同他接交,因這是朕的主意,不用害怕,“保於爾有益無損也”。又為使齊蘇勒進一步安心,告訴他對允祥的評價:“王公廉忠誠,為當代諸王大臣中第一人,爾其知之”。有這個諭旨,齊蘇勒自然要向允祥靠攏了。為了攤丁入糧的實行,允祥奉命主動支持創議人李維鈞,雍正亦指示其有事可同怡親王密商,迨後為拆散李維鈞與年羹堯的關係,再次命他同允祥聯係:“諸王大臣中秉公為國家愛惜人才者,惟怡親王一人,卿倘有不便達朕瑣屑之隱情,怡親王盡能照拂,並可為卿周全,卿何不樂為此不但幹係之坦途耶!”如此看來,在當時與別人聯絡,有結黨之嫌,惟與怡親王交往不用作此擔心,這是雍正特許的。在這類聯係中,允祥作為皇帝代表,與那些人商洽政事,乃至他們的私事,疏通臣下與皇帝的感情,這也是使疆吏絕對忠於皇帝的一個方法,是皇帝無精力做的或不便做的,允祥替雍正操辦了。
雍正說允祥“為國薦賢之處甚多”。允祥向雍正推薦允禮是件大事。康熙第十七子允禮被雍正認為參加了允禩黨,康熙死時,雍正罰他往守陵寢。這時允祥奏稱允禮“居心端方,乃忠君親上探明大義之人”,極力保舉。雍正同意了他的薦舉,元年(1723)即封允禮為果郡王,命管理藩院事,三年(1725)以他實心為國,操守清廉,給親王俸,並按親王給予侍衛。六年(1728)晉封他為果親王。以後雍正又用他管工部、戶部三庫、戶部事務,任宗人府宗令,辦理苗疆事務。使允禮成為雍正朝威不可侵的貴族之一。他所以能得到這個地位,雍正之所以能得此寵臣,用雍正的話說是“朕之任用果親王者,實賴〔怡親〕王之陳奏也”。允祥還以推薦李衛而被雍正感念在懷,據雍正說,李衛在戶部任郎中時,還不知道他,是允祥“在朕前極力保薦,謂其才品俱優,可當大任。”所以才屢加擢用,使之位至封疆大吏。其他經允祥保舉的人尚多,如劉世明用至福建總督。
允祥還能向雍正進諫。雍正用年羹堯主持青海軍事,隆科多阻撓他成功,允祥針鋒相對,向雍正說:“軍旅之事,既已委任年羹堯,應聽其得盡專閫之道,方能迅奏膚功。”雍正接受了他的意見,便不從中掣肘了,於是青海問題迅速得以解決。雍正要懲治一些官僚,允祥也屢加諫阻,追賠戶部積欠,經允祥多次奏請,雍正作了減免。
此外,允祥做的事還很多,管理漢侍衛,督領圓明園八旗守衛禁兵,負責雍正辦公處養心殿的用物製造,雍正的藩邸舊務,諸皇子的事務,雍正的陵寢,均由允祥經管。雍正曾說他辦過的事情:“總理事務,王夙夜匪懈。……至於軍務機宜,度支出納,興修水利,督領禁軍,凡宮中府中,事無巨細,皆王一人經畫料理。”而且“無不精詳妥協,符合朕心”。由此可見,允祥不僅是參予帷幄的重臣,而且是雍正的大管家和侍衛長。
允祥如此事君,雍正待他也不同尋常。元年(1723)封王後,雍正要按自己被封時得銀二十三萬兩的例子賜予,但允祥謙謝不要,最後接受了十三萬兩。雍正又要照例支給他六件官物,允祥固辭不受,雍正就另行加恩,將他兼管佐領改為其屬下,另多賞給侍衛和親軍。三年服滿,以總理事務功勞,加封允祥一個郡王,任從他於諸子中指封,允祥堅決不受,雍正就給他增加俸銀一萬兩。四年(1726)七月,雍正親書“忠敬誠直勤慎廉明”八字匾額賜予允祥。對此,他解釋說,允祥的忠,是“公而忘私,視國事如家事,處處妥帖,能代朕勞,不煩朕心。”敬是“小心兢業,無纖毫怠忽。”誠是“精白一心,無欺無偽。”直是“直言無隱,表裏如一。”勤為“黽勉奉公,夙夜匪懈。”慎乃“一舉未嚐放逸,一語未嚐宣漏。”廉是“清潔之操,一塵不染。”明為“見理透徹,蒞事精詳,利弊周知,賢愚立辨。”他繼而又說在廷臣之中,做到“忠勤慎明”的不乏其人,而具備“敬誠直廉”的則為數不多,望百官能向他效法。同年,直隸總督李紱因允祥在畿輔搞營田,而直隸無檔案,因此奏請可否立檔。雍正批示說:“怡親王所辦之事,何用爾衙門備卷!爾等大臣為朕任用,雖百千聚集一處,朕依賴未必如王一人也。勉之。必效法王之屏盡私心,純然忠愛,以受朕如是見信,庶不負為人臣一生之名節也”。十月初一是允祥生日,某年生日前,雍正指令詞臣代他擬詩作壽,詩要表達允祥“赤心為國,至誠待朕,明敏通達,廉潔正直,上蒼自然垂佑錫福錫壽,君臣兄弟永永吉祥等意”。八年(1730)五月,允祥生病,雍正撥庫帑為其齋醮祈禱,並令廷臣設醮。在允祥病危之時,雍正親往探視,及至,允祥已死,次日親臨奠祭,讚他是“自古以來,無此公忠體國之賢王”。命配享太廟,準許他名字上一字用“胤”字,賜諡曰“賢”,並破例將往日所書“忠敬誠直勤慎廉明”八字置於諡號之上。又在京西白家疃、直隸天津、江蘇揚州、浙江杭州為立祠祀。十年(1732),安葬允祥,雍正親往奠送。允祥死,子弘曉襲爵,原來不接受的另一郡王爵,雍正封其第四子弘皎為寧郡王。允祥子弘暾早死未受封,其聘妻富蔡氏入府守寡,雍正因命將弘暾視貝勒例殯葬。雍正對允祥及其家屬的寵眷,是很少見的。
總之,怡親王允祥克盡臣弟之道,忠心不二地為雍正既當大臣又當仆人,在雍正朝的政治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為雍正的專製統治盡心盡力。同時他不居功,極其謙抑。這一點,當然為極端強調君權的雍正所喜。他保持寵眷不衰,這是一個重要原因。所以彭紹升指出允祥“每承恩禮,益加謙畏,故上眷遇日篤。”
作為雍正兄弟受到寵愛的,還有允禮、允祿等人。允祥死後,允禮似有頂替他的味道。李衛到果親王府請安,允禮對他賞賜甚多,事後,李衛報告這件事,雍正說:“王之優待斷非出於籠絡之術,卿之晉謁亦非懷有趨奉之心,朕皆深信而無疑者。人臣於義固無私交,若同心體國,互相敬愛,則又惟恐其不然也”。雍正在李衛另一奏折上又批道:允禮“居心虛公,非若輩大臣所能企及”。把允禮看得很重。雍正元年,莊親王博爾鐸死,因其無子,雍正命十六弟允祿承襲,雍正對其鍾愛程度可見一斑。雍正還讓他管理內務府事務,同時加強對他的教導。在賜詩中說:“盡洗膏梁習,須教學業醇。股肱兼耳目,屬望更諄諄”。要求他克服貴胄的紈袴習氣,做勝任的親信重臣。
雍正對那些小兄弟也賜予爵祿。四年(1726),封十五弟允禑為貝勒,八年(1730)晉封為愉郡王。四年封二十弟允諱為貝子,八年改封貝勒。二十一弟允禧得到允禕的好感,褒他“立誌向上”,雍正於八年封他為貝子,繼而認為他“感恩向上之念果誠,將來可望成立”,晉封貝勒。雍正也封二十二弟允祜為貝勒,二十三弟允祁為鎮國公,認為二十四弟允祕“秉心忠厚,賦性和平”,在宮中讀書,學識已經增長,封為誠親王。所有這些都表明,雍正除嚴厲打擊與之爭位的政敵允禩等人外,團結了允祥,允祿、允禮一班弟兄,使他在皇族中並不孤立。
鄂爾泰,字毅庵,姓西林覺羅,滿洲鑲藍旗人,康熙十九年(1680)生,三十八年(1699)中舉,官場蹭頓,五十五年(1716)始為內務府員外郎,終康熙之世居於此職,故心常怏怏。康熙六十年(1721)元旦,時屆四十二歲,作詩自歎:“攬鏡人將老,開門草未生。”又在《詠懷》詩中寫道:“看來四十猶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想不到後來知遇雍正,出將入相,為一代名臣。
早在康熙年間,時為雍親王的胤禛要鄂爾泰為其辦事,鄂爾泰以“皇子宜毓德春華,不可交結外臣”,拒不承應。胤禛認為他剛正不阿,是忠臣的資質,即位後召見他,讚賞地說:“汝以郎官之微,而敢上拒皇子,其守法甚堅,今命汝為大臣,必不受他人之請托也”。元年正月命為雲南鄉試副主考,五月即超擢為江蘇布政使。雍正不計前嫌,以才德用人,有豁達大度之胸襟。三年(1725)九月升鄂爾泰為廣西巡撫,尋覺之仍可大用,在其赴任途中,命調為雲南巡撫管理雲貴總督事,而原總督楊名時隻管理雲南巡撫。二人名實顛倒,為的是人盡其才。四年十月,實授鄂爾泰雲貴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六年十二月,雍正命鄂爾泰兼管廣西,封為雲貴廣西總督。十年正月,鄂爾泰內召至京,受封為保和殿大學士,居首輔地位,充經筵講官,國史、實錄、明史三館總裁,二月封一等伯。七月,因西北兩路用兵不利,雍正命鄂爾泰督巡陝甘,經略軍務,後又巡視北路軍營。十三年,貴州台拱地區新設州縣的土民叛亂,雍正為顯示賞罰分明,以鄂爾泰經理未善,削其伯爵,留男爵,休致,仍食大學士俸,並命其為辦理苗疆事務大臣,眷注實未改變。
鄂爾泰受知於雍正,以及他的業績,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一是他適時地提出並推行改土歸流政策。這方麵已在前文說過,在此,僅將鄂爾泰的作用略敘:他正確地提出改土歸流的目標、方針、措施,獲得雍正的批準;認真實行,調兵遣將,任用能吏,剿撫兼施,基本完成改流事業,就中他不辭辛勞,深入各地山寨,就近指揮,成功較為迅速;他負責的雲貴廣西的改土歸流,推動了鄰省兩湖、四川的改流事業。
二是洞悉用人理論。鄂爾泰與雍正論用人,講才職相當,講設官為辦事而非養閑人,講珍惜與教育人才,是用人學上不可廢棄的精當至論。鄂爾泰有識人之明,拔哈元生於末弁之中,識張廣泗於眾屬吏之間,但對他們的評價亦較客觀。他在八年(1730)五月,說哈元生,“雖勇敢,少近殘刻,止可備調遣,不足以資統帥”。後來哈元生的經曆證明他的看法是準確的。他論張廣泗,胸襟頗開闊,立誌頗堅定,“但明敏強幹,猶屬見事辦事,若夫先籌全局,次扼要領,不遺瑣細,而一視繁難,張廣泗心能知及,而尚未能了了”。雍正對鄂爾泰說:“卿之識人,實越常人”。又講:“卿之識人感人,朕實信及”。君臣際合,本身就是他們君臣知人用人理論的體現。
三是響應號召搞祥瑞。在奏報祥瑞的大臣中,鄂爾泰當首屈一指,他以此遭譏,在所不惜。他亦知禎祥之妄誕,所以大理令劉某以此奚落他,不但不記仇,反而嘉其公直,向雍正推薦他。他的報祥瑞,是在政治鬥爭中支持雍正的一種手段,當然其倡導迷信是愚蠢的行動。
不難看出,鄂爾泰是一個政治家,他適時地提出並實行改土歸流,很有政治遠見。他身為雲貴兩省總督,但考慮到完成這一不限於兩省的事情,建議統一事權,為此雍正調整了幾省邊境行政區劃,鄂爾泰又協調了當時在他功績之上的川陝總督嶽鍾琪的關係,可見若沒有顧大局的度量不可能進行改流事業。這是他作為政治家的主要內容和標誌。用人的理論和知人善任,也是政治家的品格,這一點鄂爾泰也具備了。鄂爾泰曾說;“大事不可糊塗,小事不可不糊塗,若小事不糊塗,則大事必至糊塗矣。”這就是要明辨大是大非,為政抓綱領,重大局。他的同僚張廷玉雖與之不協,亦服其見識,說他的這個名言“最有味,宜靜思之”。他的雲貴總督後任尹繼善也服膺鄂爾泰“大局好,宜學處多”。清人鍾琦評他為“識量宏淵,規畫久遠”。均為定評。清朝前期,國事有多方麵的發展,但由於皇權加強,臣下難於發揮到具有政治家那樣高的作用,所以極少產生政治家,因此鄂爾泰的出現非常難得。他本人有功於清代曆史的發展,雍正朝中能有這樣人物的出現,表明雍正用人有道,在君主絕對權威之中,尚能容納建立不世之功的政治家,並非專一屠戮功臣。
鄂爾泰恩寵於雍正,始於康熙中表現出的“公忠”,以後他益以此自勵。五年(1727)十月,他對新任雲南巡撫朱綱說:皇上用人行政,“無甚神奇,隻是一個至誠,事事從天上體貼下來,以一貫萬,一切刑賞予奪皆聽人自取,而了無成心。如果無欺,雖大過必恕;設或弄巧,雖小事必懲。我輩身任封疆,隻須實心實力為地方兵民計,即所以酬恩,即所以自為,一切觀望揣度念頭皆無所用,一並不能用。”在他看來,皇帝事天歸為至誠,臣下亦應以此道對皇帝,隻要誠心,事情沒有辦不好的,沒有不得到皇帝賞識的,即使辦事不甚妥協,也會得到諒解。為講這番道理,他敢於說雍正之用人沒有什麼神奇的,而雍正體察他的真誠之心,在朱批中說:“朕實含淚觀之。卿實可為朕之知己,卿若見不透,信不及,亦不能如此行,亦不敢如此行也。朕實嘉悅而慶幸焉”。鄂爾泰的忠誠把這對君臣聯結在一起了。雍正將他作為“模範督撫”向群臣推薦,就誇讚他“居官奉職,悉秉忠誠,此專心為國,而不知其他者”。
雍正還欣賞鄂爾泰的才識,說他每事必“籌及遠大”。是把他的忠和才結合起來看待和信用的。
自古君臣之間無所謂私交,但在雍正和鄂爾泰之間,有著私交的成份。三年(1725)冬,鄂爾泰陛辭往雲南赴任,正值身體欠佳,雍正命他乘禦輿前往,鄂爾泰於途中折奏行程和已恢複健康,雍正獲悉後說:“朕與卿一種君臣相得之情,實不比泛泛,乃無量劫善緣之所致”。四年(1726),雍正作主,將鄂爾泰的哥哥鄂臨泰的女兒配給允祥之子弘皎,當鄂爾泰折奏謝恩時,雍正說他最信任的就是允祥和鄂爾泰,今既奉旨聯姻,正可互相交往,“彼此規諫,以報朕知遇之恩”。對鄂爾泰的家事,雍正也極表關切,在五年五月初十日鄂爾泰的奏折上玉批,他“默祝上蒼厚土、聖祖神明,令我鄂爾泰多福多壽多男子,平安如意”。八月初十日鄂爾泰奏稱,到雲南後,連得二子,已有五個兒子了,感謝皇上的祝願和賜福。雍正說他的祝願出於至誠,“今多子之願既應,其他上蒼必賜如意也”。九月十六日,鄂爾泰在奏折中道出:“(皇上)愛臣諄篤,臣之慈父;勉臣深切,臣之嚴師”。雍正卻說他“字字出於至誠”,又在朱批中告訴他,在慶賀五旬聖誕的宴會上,因沒有他出席,特將親自嚐過的食物寄往雲南,就如同君臣對席了。當鄂爾泰經略陝甘期間,雍正命內大臣海望為之建設官邸,賜給用物,治成,雍正親為檢查,嫌不精好,責令海望重辦,迨鄂爾泰回京,進入新宅,雍正又親書“公忠弼亮”匾額賜之。雍正如此酬忠,鄂爾泰亦發感恩圖報,肝腦塗地,在所不惜。
張廷玉,漢人,安徽桐城人,康熙十一年(1672)出生,大學士張英之子,三十九年(1700)中進土,康熙末年任吏部侍郎兼翰林學士,雍正當政,就命他協辦翰林院掌院學士事,晉為禮部尚書,次年轉戶部尚書,翰林院掌院學士,國史館總裁,太子太保,三年(1725)署大學士事,四年(1726)晉文淵閣大學士,仍兼戶部尚書,康熙實錄總裁官,六年(1728)轉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吏部尚書,七年(1729)任軍機大臣,加少保,八年(1730)賜輕車都尉。張廷玉身為大學士、軍機大臣,兼管吏部、戶部、翰林院,十幾個修書館的總裁官,職務繁多,公務繁忙。據他自己說,雍正宣召不時,一日晉謁三次,習以為常。西北用兵以後,“遵奉密諭,籌畫經理,羽書四出,刻不容緩。”及出內廷,至朝房及公署理事時,屬吏請求指示和批閱文件的常達百數十人。坐在轎中批覽文書,入紫禁城騎馬,吏人隨行彙報,處決事務。傍晚回至府中,“燃雙燭以完本日未竟之事,並辦次日應辦之事,盛暑之夜亦必至二鼓始就寢,或從枕上思及某事某稿未妥,即披衣起,親自改正,於黎明時付書記繕錄以進”。雍正也說他和鄂爾泰二人“辦理事務甚多,自朝至夕,無片刻之暇”。由此可見,張廷玉把他的全部精力投入雍正所交給的各項事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