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玉的事功不在於處理某件政事,而是他的文字工作和草擬設立軍機處規章製度。雍正麵諭廷臣,多有記不準確,以之發布,不能宣達禦意。雍正召見地方官員,往往命其回任給同省或路過地方官員轉述旨意,這些人聆聽時,或未聽清,或有遺忘,傳達得不合原意。此等事又不便責怪朝臣和疆吏,雍正恒思加以解決。就中也有例外,就是張廷玉所草之上諭,全合雍正本意,是以屢獲表揚。軍機處規章,由張廷玉製定,軍機處成為樞垣,影響清代曆史,這是張廷玉的功績。但是在雍正的眼裏,張廷玉的作用是“纂修《聖祖仁皇帝實錄》宣力獨多,每年遵旨繕寫上諭,悉能詳達朕意,訓示臣民,其功甚巨。”由此不難看出,雍正承認他的功勞在於文字。這文書工作,由身為大學士、軍機大臣的宰執來做,不過是個書記長,這地位,自然不能獨樹一幟,建立創新的大功業。因此,要評價張廷玉及雍正對他的重視,就必須注意到皇權高度集中下的大臣作用,就是由參預機務和書寫文字方麵體現的。雍正重視張廷玉,後者接受主子的獎賞,都是按照對這個職務的使命的理解及執行的好壞來決定的。張廷玉是很好地完成了他的職責的官吏。
雍正除給予張廷玉優厚的酬勞、爵祿之外,於五年(1727)賜典鋪一所,價值三萬五千兩。這年,張廷玉曾患小病,雍正對近侍說:連日來朕臂痛,你們知道嗎?近侍們吃驚地問緣故,雍正說:“大學士張廷玉患病,非朕臂病而何?”,可見雍正真把他視作股肱大臣。八年(1730)賞銀二萬兩,張辭謝,雍正講“汝非大臣中第一宣力者乎!”領賜勿謙。當雍正身體不適時,凡有密旨,悉交張廷玉承領,事後雍正說,“彼時在朝臣中隻此一人”。確實,允祥死後,鄂爾泰入閣以前,張廷玉在滿漢朝臣中實處於第一個被信任者的地位。十一年(1733),命張廷玉回籍祭祖,行前一日賜玉如意,特諭“願爾往來事事如意”,同時賜物品及內府書籍五十二種,《古今圖書集成》隻印六十四部,獨賜張廷玉兩部。雍正還賜張廷玉春聯一付,聯曰:“天恩春灝蕩,文治日光華”。張家領此皇恩,歲歲用其詞作門聯,後來官民襲用,表達頌聖和希冀獲恩的願望。
張廷玉對黃山穀說的“萬盲萬當,不如一默”,極其傾倒,表示“終身誦之”。緘默,這是他立身的主導思想,也是他為官之道。他以人主之意為意,默默去做,不事張揚,事成歸功於人主,事敗亦關己事。與緘默相聯係,他主張恕道,如期言:“待人好為責備之論,由於身在局外也。恕之一字,聖賢從天性中來”。與緘默相一致,他還相信和宣揚命運。他說自身任宰輔,管吏邵,常見皇帝想用的人,或遭到奏劾,或得病,或死亡,結果沒有見用;而皇帝不想用的人,或因有人推薦,或時沒有適當的人才,竟然獲用了,所以人生榮辱進退,不在君主,更不在他人,而是“有一定之數”,因此他要人“以義命自安”,不要去追求。緘默做官,說白了就是老老實實當奴才,並且不管地位如何變化,總是老樣子。也許是由於這個緣故,雍正讚揚他“器量純全,抒誠供職”。乾隆稱許他“在皇考時勤慎讚襄,小心書諭”。昭梿說由於他及其門下士汪由敦、於敏中,造成“緘默成風”的政治局麵。
田文鏡,漢人,康熙元年(1662)出生,監生出身,二十二年(1683)出仕縣丞,久淹州縣官,五十六年(1717)始為內閣侍讀學士。雍正元年署山西布政使,二年出任河南藩司,同年升本省巡撫,五年七月晉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六年十月為河南山東總督,七年加太子太保,八年兼北河總督。十年(1732年)十一月,以久病請解任,十五日批準,時為陽曆一七三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一日(1733年1月6日)命予田文鏡祭葬,諡端肅。他可能死在一七三三年元月的頭兩三天。有記載說田文鏡是雍正潘邸舊人,或雲為雍邸莊頭。雍正在康熙三十八年受封為貝勒,始得有莊田,其時田文鏡早已出仕,不可能為雍邸莊頭,後來也不可能成為雍邸舊人。雍正於二年年底將陝西延安知府沈廷正調任河南開歸道,在田文鏡奏折中告訴他,沈“原係藩邸舊人”,又說:“聞伊未到豫省,即先蓄成見,欲與汝作梗。試思朕豈有命一屬員前來鈐束上司,使掣肘於汝之理!伊若露有不肯盡心協助,實力承辦,反倚勢借端,妄作威福,賣汝以取媚他人情景,嚴加參劾,候朕重懲,決不姑寬之也。汝接到此諭旨時,可與伊共觀之”。所有這些足以證明田文鏡不是雍邸人。沈廷正欲倚之勢,即藩邸舊人之勢,正欺田文鏡不是老夥伴。雍正如此寬解於田文鏡,也因其不是舊人,要他不必因此在藩邸人麵前自慚廢政。
雍正之所以寵待田文鏡,是有緣由的。田文鏡死後,雍正給他蓋棺論定:“老成曆練,才守兼優,自簡任督撫以來,府庫不虧,倉儲充足,察吏安民,懲貪除弊,殫竭心誌,不辭勞苦,不避嫌怨,庶務俱舉,四境肅然”。這是雍正欣賞田文鏡的所在,具體地說:
第一,一心為國,毫不瞻顧,不避嫌怨。元年春天,田文鏡奉命去華山告祭,路過山西,正值該省災荒,雍正已有所聞,但晉撫德音謊稱無災,及田文鏡回京,雍正問之,田如實奏報。當時,官員們一般采取瞞上不瞞下的辦法,互相包庇,田文鏡破此舊俗,忠君不欺,這使雍正為此很是高興,命他去山西辦理賑務,並革去德音之職。田文鏡到河南不久,就遇上封丘罷考,他主張嚴厲鎮壓,以維護雍正的新政。河南學政張廷璐是張廷玉之弟,縱容生監罷考,田文鏡不顧乃其兄權勢,如實奏報此情,雍正因此處分了張廷玉之弟。為此事,張廷玉、朱軾等人對田文鏡很是不滿。田文鏡為徹底清除山東糧驛道衙門的陋規,直言不諱地奏報戶部等中央衙門接受規禮。他不依附於年羹堯、隆科多,欽差到豫,也不送禮,使欽差認為小看他們而到雍正麵前說他的壞話。田文鏡這種不畏權貴的精神卻是雍正所欣賞之處。
第二,厲行雍正新政。清查積欠,實行耗羨提解,打擊貪官汙吏,保證府庫充盈;懲治不法紳衿,平均賦役,調節了紳衿與國家、與平民關係,緩和社會矛盾;推行保甲法,加強對人民的控製,強化了治安。
田文鏡在河南,屢遭攻擊和議論,不滿意於他的人有中央的、鄰省的及轄區的官民,為數不少,究其內容,則謂其刻薄,虐待科目人和紳衿。田文鏡也深知其處境,自稱在河南行政,使“貪墨官吏、玩法士民不遂其私,多稱未便,謗騰毀積,物議風生。”在就任河南山東總督之際,自己預料,照河南那樣行政,山東也會“怨聲蠭起”,但他表示不恤人言,堅決把在河南的政策移到山東,以不辜負皇帝的寵眷。雍正支持他,不是孤立把他看作一個人,看作田文鏡個人,而是視之為“巡撫中之第一人”,“若各省督撫皆能如田文鏡、鄂爾泰,則天下允稱大治矣。雍正把他樹為疆吏中之楷模,希望各省督撫向他效法。肯定的是他的行政體現了雍正振刷數百年頹風的革新精神和政策;是他雷厲風行,施行嚴政的手段受到雍正的肯定。雍正深知,田文鏡與他休戚相關,對田文鏡的評價,關係到對他的用人和為政的看法。他在田文鏡奏折上寫道:“卿之是即朕之是,卿之非即朕之非,其間有何區別?”他曾自慚用人不當,說“假如諸臣之中,不得田文鏡、鄂爾泰,則朕之罪將何以謝天下也!”他們真是君臣一體,魚水難分。雍正褒獎田文鏡,既是支持這個寵臣,也是堅持自己的政治,為自己的政治辯護。
具有諷刺意義的是田文鏡以揭發晉撫德音匿災起家,而自身在晚年也以匿災鬧得朝野竊議,雍正卻保全了他。田文鏡常報祥瑞、人瑞、豐登,報喜報成了習慣,竟卻不報憂了。八年(1730),河南水災,田文鏡不報災賑濟,還說“民間家給人足”,嚴催錢糧。災民被迫逃亡鄰省,湖廣總督邁柱將河南的流民資送回籍,並將此事奏報雍正。田文鏡卻為已進行強辯,說直隸、山東、江南的饑民逃到河南,河南的富人遂囤集居奇,以致糧價上漲。又說和湖北接壤的地方收成好,糧價低,人民不會逃亡。謊言總是掩蓋不了事實,到次年春天,大量的饑民離開家鄉,四處乞討,有的向山陝商人出賣兒女,田文鏡不行救濟,不幫助窮人贖回人口,惟以懲辦中保媒人了事。饑民無法生存,群起勒令富人借貸。後來,雍正知道了此事,而且還見到了密參田文鏡“匿荒不報,忽視民艱”的折子。當此之際,雍正極力為田文鏡撐腰,說他是“實心任事之大臣,必無膜視民艱之理。大約因伊近來年老多病,精神不及,為屬員之所欺瞞耳”。雍正不僅把他的責任推到其下屬身上,而且還把攻詰他的人說成是“搖唇鼓舌”,不準議論。雍正為解決實際問題,派刑部侍郎王國棟赴豫辦理賑務,“兼理稽查匪類,緝捕盜賊之事”。其實,田文鏡匿災,有其客觀原因。他總報禎祥、大有,以歌頌雍正之治,“天心協應,疊見嘉祥”。按照雍正、田文鏡一貫宣揚的,祥瑞是政治好的表現,災異是敗政的反映,田文鏡怎麼好承認有災情呢?所以田文鏡的匿災,正是雍正君臣大搞禎瑞的必然惡果,雍正有鑒於此,自然要對其曲加保護。
田文鏡原隸漢軍正藍旗籍,正藍旗在下五旗,他不樂於此地位,向下僚河南布政使、漢軍正白旗人楊文乾透露過這種心情。五年春,時為粵撫的楊文乾陛見,言及田文鏡的心思。那時正值李紱、謝濟世參劾田文鏡案尚未了結,雍正為支持田文鏡,將他撥入上三旗,“以示朕厚待賢良大臣之至意。”又命問田文鏡願入那一個旗那一個佐領,結果他選擇了正黃旗。事後,雍正在田文鏡的奏折上以朱批責問他為什麼不直接把這個心思告訴他:“君臣之際,恩義兼崇,一切衷曲,皆當剖析直訴。朕甚嗔汝,為何不以實告?……嗣後更有為難不得已處,慎毋如是含而不吐”。說歸說,在森嚴的封建等級製度下,君臣之間,怎能真正做到無話不談呢?臣子怎敢放肆?田文鏡究屬老吏,經驗豐富,雍正如此待他,又有允祥保護,他也不冒昧向皇帝提出要求,也不越分,謹守臣子之道,更能得到君主的賞識。封建製度決定,君臣之間不存形跡是不可能的。不過像雍正這樣對待田文鏡也是少有的,難得的。
田文鏡因其嚴刻為政,在當時受到廣泛的攻詰,還留罵名於後世。其實他不避嫌怨,不徇瞻顧,正是應當稱讚的。當時人指責他,是因他觸動了紳衿的利益,並因此留下了一些反麵的宣傳資料,後人則誤信了前人的資料,忽視了對其為政的具體分析。
李衛,漢人字又玠,江蘇銅山(今徐州市)人,康熙二十五年(1686)生,五十六年(1717)捐資為兵部員外郎,兩年後升戶部郎中。據說當時有一親王署理戶部事,每收錢糧一千兩,加收平餘十兩,李衛諫阻不聽,乃置一櫃蓄其錢,外寫“某王贏餘”,置於廊下,把某王搞得非常難堪,方停止多收。因此被雍正看重,即位後,便任其為雲南鹽驛道,二年升布政使,三年擢浙江巡撫,四年兼理兩浙鹽政,五年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六年兼理江蘇盜案,七年加兵部尚書銜,複加太子少傅,十年內召,署理刑部尚書,尋授為直隸總督,終雍正之世留居此任。
李衛離開浙江之後,因幹預浙省事務,被後任程元章密參,雍正就此批道:“李衛之粗率狂縱,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潔,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顧因循,視國政如膜外之頹風耳。除此他無足稱”。在這裏基本上反映了雍正對李衛的評價。這裏雍正講了兩條,一是讚他勇於任事,大節好;二是批評他粗率狂縱,不注意小節。雍正用其大節,發揮其優長,注意對他的教育,裏其悛改。
李衛任雲南布政使不久,奉旨奏議治河事,請求雍正訪尋“深知黃河水利,實有經濟”的人去總理河務,這是對任用齊蘇勒為河督提出異議。又奉旨論用人,評他的老上司戶部侍郎張伯行,謂其清廉,但不能持籌綜理,“密於小而疏於大,是以多被群奸蒙蔽而不知,原為其操守廉潔可以勝任,而孰知庫帑依舊暗銷矣。”又議原任戶部尚書趙申喬於錢穀吏治無一不諳練精詳,“但其精神止用於分厘毫忽之間,及重大有關係之處反多有出入未妥。”還論及趙申喬湖南巡撫任上,無經文緯武之能,流弊至今未消。李衛如此議論比他職位高的官員,並非雍正放縱他,也非他妄盲。這是他以與雍正休戚與共之忠心,直言無隱地談出他的看法,供雍正參考。
李衛兼理鹽務,奏請關防,戶部不準,李衛再以需要呈請,戶部仍不給予。對此,雍正認為這是李衛毫不瞻顧和性情驕傲的結果,由於政務的需要,命令頒給。後來戶部議複李衛關於兩浙鹽務的題本,稱“該鹽政”如何如何,而不稱其“該督”,以事奚落,雍正下旨查問,原來是司官張複故意這樣寫的,雍正將其革職,發回原籍雲南,交當地督撫嚴加管束。由此可見,李衛之遭嫉恨和雍正對他的保護。
江浙鄰省,太湖周圍又是所謂多盜之區,又都有海塘工程,所以兩省官員多有事務聯係,因李衛精明狂傲,自然引起兩江總督範時繹的嫉妒和不滿。六年(1728),雍正以江南盜案多,而江蘇巡撫陳時夏柔懦,範時繹缺乏戢盜之才,命一切盜案交李衛管理,並參與江蘇軍政舉劾,當戶部侍郎王璣到江南清查逋賦,雍正又命李衛與聞其事,這就超過了督捕盜案的範圍。可以想象範時繹等將會多麼得不滿意於李衛的使命。李衛也深明於此,受命之初,奏明他的顧慮:“臣因除窩、拿鹽、勘塘諸事,獲罪於範時繹,而奉命議論河工,又與齊蘇勒有芥蒂之嫌。”雍正也很清楚,所以在朱批奏折上告訴給李衛:“範時繹乃不足置論之人,與汝不協,更何待言。即以命汝辦理下江緝捕一節,揆之其心,便可知矣。”同時又開導他:“人事參差不齊,何能計較纖細?”李衛獲命後,在工作中發現張雲如、甘鳳池活動及張與範時繹關係後,而他不因涉及到範時繹而放鬆對案件的追查,堅持要範時繹把張雲如交到浙江審理。範時繹是李衛的原籍公祖大吏,李衛對其毫不徇情,也不怕範時繹在他老家糾參他,照直做去。雍正秉公處置,將範時繹革職。十一年(1733),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鄂爾泰之弟鄂爾奇違法,時為直隸總督的李衛不顧鄂爾泰的地位和眷寵均在自己之上,密奏鄂爾奇壞法營私,紊製亂民。雍正覽奏非常高興,說“嘉許之懷,筆莫能罄。”原因是“非深悉朕衷,毫不瞻顧,安肯毅然直陳。”說的對,李衛若不了解雍正用人思想和原則,就不敢上陳了。雍正接著告訴他,對鄂爾奇的指斥由宮中發出不好,而且從內容上,眾人也猜得出是你揭發的,你“不如公開指參,名正言順,亦見當代有如是剛方大臣也”。李衛於是具折奏參,雍正命允禮等審查,終因照顧到鄂爾泰,隻將鄂爾奇革職。李衛自出仕以來,不瞻情麵,勇敢任事,以此報雍正知遇之恩,並在雍正的鼓勵與保護下,持之以恒,不改初衷。
說起雍正對李衛的教育可以說是多方麵的,並且是持之以恒的,打開《朱批諭旨》中的《李衛奏折》部分,可以看到很多。李衛就任雲南鹽驛道的第一批奏折,雍正在批諭中講,對他的忠誠勤敏沒有顧慮,所不放心的是“爾以少年鋒銳之氣,而兼報效情殷,於上司僚友中過於強毅自用,致招恃恩犯縱之譏。”要他一定以“謙能”待人,避免“以氣陵人之咎”。但是李衛恃才傲物,對上司粗魯無禮,有人密參他私下稱呼總督高其倬、巡撫楊名時為“老高”、“老楊”,在自己執事牌子上書寫“欽用”字樣,還偶爾接受他人禮物。雍正於是在他的奏折上批示:“……嗣後極宜謙恭持己,和平接物。川馬、古董之收受,俱當檢點。兩麵‘欽用’牌,不可以已乎!是皆小人逞誌之態,何須乃爾。其克謹克慎母忽”。隨後,李衛在奏折中表示:“若稍避嫌怨,萬難整頓,惟有謹遵禮法,不敢任性,亦不敢委蛇從事。雍正怕他分不清剛直與傲慢的區別,又朱批道:“不避嫌怨與使氣淩人,驕慢無禮,判然兩途,弗相交涉,汝宜勤修者,惟‘涵養’二字最為切要,務須勉為全人,方不有負知遇殊恩,竭力操持可也。”又因人的習性難改,鄭重告誡他:“書雲習與性成,若不痛自刻責,未易改除。將來必以此受累,後悔何及!”不久,雍正又在李衛奏折上以身說法:“和平度宇,為朕生平之所羨慕;驕傲形態,乃朕生平之所檢戒。以汝氣質而論,亦宜時存此念,方收涵養功效”。雍正到了晚年,對李衛仍諄諄教戒不絕。在李衛十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的奏折上朱批道:有人在朕前批評你“任性使氣,動輒矢口肆詈。”接著開導他:“謹言之戒,朕屢經諄訓,不啻再三。丈夫立身行己,於此等小節不能操持,尚何進德修業之可期,向後當竭力悛改,時自檢點,勤加從容涵養之功,漸融粗猛傲慢之習,則謗毀不弭自消矣。惟口出好興戎,可不慎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