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圍繞士人,三打朋黨(2 / 3)

陸生柟作為一個不知名的小臣,以讀書人的身份探討政權形式和治理方法,雍正同他的爭辯,是地主階級內部不同政治見解的交鋒,本來是正常的。但是陸生柟結合時政進行評論,抨擊了康熙和雍正兩朝的某些政事,站在允禩一方,對雍正政治的指責並沒有多少道理。雍正“以牙還牙”,說他“罪大惡極,情無可免”,於七年年底下令,將其在軍前正法。

謝濟世與陸生柟可以說是難兄難弟,錫保在告發陸生柟時,也把謝濟世參了一本,說他借著批注《大學》,譏刺時政,怙惡不悛。這是對他的文字加以傅會,亂加罪名。雍正也深明其事,免其死刑,但同他開了一個“玩笑”,命錫保假意將他和陸生柟同時正法,俟陪綁後才宣布免死的決定。雍正耍弄這種心機,是刻薄的表現。

雍正反對允禩集團,年羹堯集團,打擊的對象是一部分滿洲貴族和一部分官僚,這些官僚中,有科舉出身的,也有非科目人。而第三次整治朋黨,則以反對科舉入仕者為目標,所以第三次反黨比,內容、性質各不相同,而出問題多的則在第三次,這是他在前兩次勝利的情況下,不夠謹慎的結果。而這三起事件的目標,歸結起來則是一個,就是澄清官方,推行他的改革政治。

曾靜投書

雍正六年(1728),打擊科甲朋黨還沒有完全結束,湖南秀才曾靜上書川陝總督嶽鍾琪,策動他反清。雍正就此大作文章,嚴加審訊,廣肆株連,引出後世赫赫有名的呂留良文字獄。

曾靜選擇嶽鍾琪作為下書對象,當然是事出有因。嶽鍾琪是漢人,籍貫四川成都,在平定羅卜藏丹津叛亂中立有大功,受封三等公,年羹堯出事後,接任川陝總督。這個職位,自康熙十九年定例,是八旗人員的專缺,他破例得任這個職務,表明他深得雍正的寵信,然而卻招來不少人的嫉妒。在曾靜投書以前,向雍正密參他的“謗書”就有一篋之多。當嶽鍾琪受命總督之際,議政大臣、署理直隸總督、漢軍旗人蔡珽奏稱嶽鍾琪“不可深信”。後來嶽鍾琪陛見進京,路過保定,蔡珽告訴他:怡親王允祥對你非常惱怒,皇上藩邸舊人傅鼐告訴你要留心。允祥是雍正最信任的兄弟,這無非是說雍正懷疑他,使他惶懼不安,不知怎樣做才好。當時倒嶽鍾琪的言論,一個重要內容,是說他為嶽飛後人,要替漢人報仇,反對清朝。這是社會上層的看法,下層也是這樣。雍正五年(1727)六月,民人盧宗漢在成都街道上大叫,“嶽公爺帶川陝兵丁造反”,並說成都四門設有黑店,殺人。同時社會上謠傳嶽鍾琪已遭到譴責,其長子嶽濬業已被捉拿問罪。後經四川提督黃廷桂等審問,盧宗漢乃是神經病患者,於是,便處死了事。嶽鍾琪益發不安,疏請解退總督職務,雍正對他大加安撫,說那是“蔡珽、程如絲等鬼魅之所為”,要他繼續供職,“愈加鼓勵精神,協讚朕躬,利益社稷蒼生,措天下於泰山之安,理大清於磐石之固,造無窮之福以遺子孫也。”當時,雍正在考慮對準噶爾部用兵,又暗示嶽鍾琪,可能還要同他協商。可見雍正對嶽鍾琪並沒有因此而產生懷疑,依賴信任如初。但是嶽鍾琪與朝廷關係不協調的話卻在民間廣泛流傳著,四川、湖南人中傳說嶽鍾琪“上一諫本,說些不知忌諱的話,勸皇上修德行仁”。郴州永興人曾靜聽說:嶽鍾琪盡忠愛民,可是皇上疑他,防他,要召他進京削奪兵權,他不奉召。因他是大學士朱軾保的,令朱軾召他才進京,後允許他回任,還讓朱軾再保他,朱軾不願再保,別的大臣也不保。這時就有人奏稱,朱軾不保他,是和他預謀造反,更不應該讓嶽鍾琪離京。雍正於是派吳荊山追嶽鍾琪回京,嶽鍾琪不從命,吳荊山因而就自殺了。嶽鍾琪到任所,就上章非議朝政。可見嶽鍾琪是朝野矚目的人物,朝中有人因他是權重的漢人而忌他防他,民間則又以為他是忠義愛民的、反對皇帝暴政的人,對他寄予厚望。這就使得他成為政治鬥爭和民族矛盾的焦點人物。

曾靜中年棄舉業,教授生徒,人稱“蒲潭先生”,有自己的政治觀。他根據社會的看法和自己的理解,相信嶽鍾琪能實現他的目標,就派遣門人張熙帶著他的書信和《生員應詔書》赴陝策動嶽鍾琪造反。六年九月,張熙在西安向嶽鍾琪遞交了書信。

曾靜書信封麵稱嶽鍾琪為“天吏元帥”,它的內容,據嶽鍾琪轉述,是“江南無主遊民夏靚遣徒張倬上書。其中皆詆毀天朝,言極悖亂,且謂係宋武穆王嶽飛後裔,今握重兵,居要地,當乘時反叛,為宋、明複仇等語”。這其中,夏靚、張倬顯然是曾靜、張熙師徒的化名,所謂“無主遊民”,是不承認清朝政府。書信的意思是,嶽鍾琪是宋朝嶽飛後代,清朝皇帝是金朝女真人的後代,嶽飛抗金,他的遺胤不應該侍奉女真人的後人,希望他利用手中的兵力反對清朝,為祖宗報仇,替漢人雪恥。這個觀點與別人密告嶽鍾琪的說法相同,與盧宗漢的呼聲類似。為些,嶽當即找陝西巡撫、滿人西琳同審張熙,西琳有事未到,由按察使、滿人碩色於暗室同聽。嶽鍾琪問張熙的師父是誰,張熙拒不回答,拷打昏絕,堅不吐口,隻說他們勢力散布湖廣、江西、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六省,這些地方傳檄可定。嶽鍾琪見動刑無效,改設騙局,以禮相待,表示他早想造反,希望其師來輔佐,又賭咒發誓,痛哭流涕,以示誠意。張熙缺乏政治鬥爭經驗,受騙說了實情。

曾靜的政治觀點,在他的著作《知新錄》和被捕審問口供中所表述的,其中有三個方麵指出雍正是失德的暴君。他認為雍正有十大罪狀,即“謀父”、“逼母”、“弑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淫色”,“懷疑誅忠”、“好諛任佞”。他相信雍正毒死康熙的傳說,認為新皇帝處處與老皇帝“為仇為敵”;逼母是指仁壽皇太後之死為被迫自殺;弑兄是因被囚的允礽死於雍正二年,懷疑是被雍正殺害,屠弟當然是指允禩,允禟之死了;淫色是說雍正將廢太子的“妃嬪收了”;誅忠無疑是指年羹堯,隆科多的案子;酗酒,乃因社會上傳說雍正好飲酒,帶著大臣在圓明園白晝飲酒作樂,不理政事;貪財,內容更多,如曾靜說雍正“使人從四川販米,至江南蘇州發賣”。這十條罪名,包括了雍正即位及在頭五,六年的重大政治事件,曾靜都持否定態度,認為他是暴君。

主張“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反對清朝統治。大清王朝是滿人的天下,在他看來,依照一部分漢人的“夷夏之大防”的觀念,對少數民族的皇帝應持反抗的態度。那麼應當如何看待滿人的統治呢?曾靜說:“先明君喪其德,臣失其守,中原陸沉,夷狄乘虛竊其神器,乾坤反複,地塌天荒,八十餘年,天運衰歇,天震地怒,鬼哭神號”。他反對滿清取代明朝,認為它帶來了巨大的災難。他之所以這樣看待,並非完全從實際出發,而是他認為區分漢族與少數民族的統治比君臣大義還重要。他在《知新錄》中就孔子對管仲的態度對此作了說明:“管仲忘君事仇,孔子何故恕之而反許以仁?蓋以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華之與夷,乃人與物之分界,為域中第一義,所以聖人許管仲之功。”因此對已經號令全國的少數民族統治者,他主張逐殺,他說“夷狄侵陵中國,在聖人所必誅而不宥者,隻有殺而已矣,砍而已矣”。由此可見,其反對滿族為統治者的觀點非常明確。

第三,希望拯救百姓於貧窮。嶽鍾琪審問張熙為什麼謀反,他回答說,“百姓貧窮,隻為救民起見”。曾靜著書說:“土田盡為富室所收,富者日富,貧者日貧”。他看到了社會上財富占有不平均,特別是土地集中的情況,又從自身的經曆中得到深刻的感受。他出身於“家事單寒”的家庭,在清朝“湖廣填四川”的移民運動中,他父親就想遷居蜀中,沒能實現。曾靜時家中景況更壞,他收張熙、廖易兩個徒弟在家,住房也不夠。他先有同居的兄、嫂、這夫妻反目,哥哥把妻子改嫁,單這一件事就充分說明他是寒素之家了。他的嶽丈家“貧不能自立”,在康熙末年搬到四川去了。張熙、廖易“家事亦貧寒”,張熙赴陝,靠當的家產做路費。曾靜師徒及親友是小土地所有者,生活沒有保障。所以曾靜讀到《孟子?滕文公篇》,對講井田製,“心中覺得快活”,認為現時應該實行。他希望農民的耕地問題能得到解決,使他們並包括自身從困苦中解脫出來。

看來曾靜是一個比較清苦的漢族讀書人,具有敵視滿族政權和不滿意貧富不均的思想,碰上輿論中頗多異議的雍正政治,激化了原有的反抗意識。他首先將予頭指向雍正。

雍正在儲位鬥爭中,以其嗣位獲得了初步的勝利,接著在反對朋黨鬥爭中,沉重打擊不甘心失敗的政敵允禩、允禟、允,鞏固了統治地位;當功臣年羹堯、隆科多出現尾大不掉之勢,迭興大獄,使他們飛灰煙滅,爾後,因他懷疑科舉出身的官僚會結成新的朋黨,借著李紱參劾田文鏡的案子,重重地壓抑了科目人;他即位就清查錢糧,實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製度,攤丁入糧製度,從而整飭了吏治,打擊了不法紳衿。在所有這些方麵,他都如願以償,可以說他是政治上的勝利者,鬥爭中的勝利者。但是那些政敵和被打擊的人並不因失敗而完全退出政治舞台,他們中的一部分人采取了各種方式進行不同程度的反抗。對雍正的即位及其政治,人們看法不一,懷疑的,不滿的,反對的,都大有人在。曾靜宣布的雍正十大罪狀,並非是他的發明,不過是社會上流傳的攻詰雍正觀點的歸納總結。輿論中把雍正描繪成篡逆的偽君,不講人倫的畜類,凶惡殘忍、不行仁政的暴君,希望他立即垮台,以便有道明君的治理。不用說,在思想和輿論上,雍正處於不利的地位。曾靜的投書,就是利用他的這種弱點,反對滿人掌權,企圖恢複漢人的統治。

審曾引呂

嶽鍾琪得到曾靜書信後,即行奏報。雍正極力撫慰他,誇獎他的忠誠,說他朝夕焚香,對天祖叩首,祝願嶽鍾琪“多福多壽多男子”。並說他給嶽鍾琪的諭旨,都是真心話,“少有口心相異處,天祖必殛之”。對臣子起誓,如同昔日對待年羹堯一樣,表示對嶽鍾琪的絕對信任,目的是進一步把嶽鍾琪穩定住。

於是,雍正投入更大的精力處理曾靜案子。指令刑部侍郎杭奕祿、正白旗副都統覺羅海蘭到湖南,會同湘撫王國棟審理曾靜一幹人犯。曾靜供出他的思想受浙江呂留良的影響,張熙見過呂留良的弟子嚴鴻逵及再傳弟子沈再寬,因是廣泛株連。後因涉及人多,地域廣,為加速審理進度,將案中人統統押往京城審訊。

雍正對曾靜投書一案的方針,在一開始就定下來了。他在六年(1728)十月十七日的嶽鍾琪的奏折上批道:

朕覽逆書,驚訝墮淚。覽之,夢中亦未料天下有人如此論朕也,亦未料其逆情如此之大也。此等逆物,如此自首,非天而何?朕實感天祖之恩,吳天罔極矣。此書一無可隱諱處,事情明白後,朕另有諭。

他說自己受到莫大的冤枉,但卻是好事——正好洗刷冤情。他雖說料不到有人那樣議論他,其實,他實行的奏折製度,能很快獲得各種消息。他知道關於他的嗣位,處理允禩黨人,誅戮年、隆,朝野頗多私議,隻是自己不便挑明,公開論戰,因而隱忍不發,或隻一般談談。如元年、二年兩次講到有人說他“淩逼弟輩”,“淩逼眾阿哥”,僅表示那是攻擊,並不追究造言者。曾靜出來了,固然把他罵得狗血噴頭,但有人承認了這些言論,正好順藤摸瓜,清其源而塞其流。所以,雍正在上述朱批諭旨中指示嶽鍾琪:“卿可將冤抑處,伊從何處聽聞,隨便再與言之,看伊如何論議”。這就是說他重點追查關於他的失德言論的根源。他的寵臣、雲貴廣西總督鄂爾泰在關於曾靜投書案的奏折中說:曾靜“誣謗聖躬”,“所以能如此,得如此者;臣以為其事有漸,其來有因”,“若非由內而外,由滿而漢,誰能以影響全無之言據為可信,此阿其那、塞思黑等之本意,為逆賊曾靜之本說也”。雍正經分析認為民間的傳說,必來自官場,而本源必在皇室內部,具體說就是允禩、允禟。雍正稱讚他的奏折“懇摯詳明,深誅奸逆之心”。他們君臣追造言人的看法完全一致。

承審官員秉命追問曾靜,曾靜供認係聽安仁縣生員何立忠、永興縣醫生陳象侯所說,而何、陳都是聞聽於茶陵州堪輿陳帝西。陳供稱在往衡州路上,碰見四個說官話、穿馬褂,像是旗人的人,互相說“嶽老爺上了諫本,不知避諱,恐怕不便”。這樣輾轉審問,雍正斷定是發配南方邊疆的犯人傳說的,命沿途各省長吏查究。各省巡撫應命相繼報告。廣西巡撫金奏報發往該省人犯所造的流言,雍正讚許他“逐一密查,確有證據”。田文鏡據解守人員供報,折奏發遣廣西人犯達色、馬守柱、蔡登科、耿桑格、六格、太監吳守義、霍成等言地。湘撫王國棟、布政使趙城、按察使郭朝祚審不出根由,雍正屢次降旨催責,要他們“再行詳訊,務必追出傳言之人,則此事方可歸看”。王國棟等仍沒弄清,就將王國棟調進京城,趙、郭革職。繼任巡撫趙弘恩懲前任之失,極意追詢,終於報稱:允禩等人太監發往戍地,“沿途稱冤,逢人訕謗,解送之兵役,住宿之店家共聞之。凡遇村店城市高聲呼喊:你們都來聽新皇帝的新聞,我們已受冤屈,要向你們告訴,好等你們向人傳說。又雲:隻好問我們的罪,豈能封我們的口?”據三藩之一耿精忠的孫子耿六格供招,他被充發在三姓地方時,在允禩黨人允使用過的八寶家中,聽允禩心腹太監何玉柱,於義向八寶妻子講述皇上改詔篡位,毒死康熙,逼死太後的話。達色供認允禩太監馬起雲向他講太後自殺的情況。這樣,雍正找到允禩集團是他失德輿論的散播者。為此,采取對策,一方麵再次宣布允禩等人的罪過,另一方麵,就曾靜所說他的罪狀,逐條辯析他沒有過失,這樣他發了很多上諭。他深知關鍵是繼嗣問題,特加解說,在說明他的嗣位合法性基礎上,進而指責曾靜謀反與允禩集團的關係。他說:允禩,允禟等人的“奴隸、太監平日相助為虐者,多發遣黔粵煙瘴地方,故於經過之處,布散流言,而逆賊曾靜等又素懷不臣之心,一經傳聞,遂借以為蠱惑人心之具耳”。利用曾靜的案子,雍正自我宣布找到了誣蔑他失德的輿論根源。這是他在這個案件中著意追查的第一個內容,他還在曾靜與呂留良關係問題上大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