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3章 四川才女鬥將軍(1 / 1)

清同治年間(1863-1874),四川女子朱桂憐的丈夫唐某英年早逝。唐家生活無著,公公唐翁挾持媳婦沿長江而下,到湖南長沙、澧州一帶讓媳婦以賣淫為業。朱桂憐盡力抗爭,拒不接客。

唐翁騙來丹桂、丹金兩個女孩,收為義女,與朱桂憐結為姐妹,一同接客。丹桂、丹金兩人姿色妖豔,追逐吃喝玩樂,主動接客賣笑。朱桂憐不為所動,去接近她的王孫公子無論出多大代價,都被她拒之門外。

長沙一位將軍,財雄一方,勢霸長沙。他看到朱桂憐後,愛慕她的美貌,千方百計想得到朱桂憐。唐翁不敢冒犯將軍,多次向朱桂憐說,希望她能答應將軍的要求。

那年冬天,朱桂憐迫於無奈答應陪將軍賞雪。在賞雪中,將軍提出陪睡要求,朱桂憐說:"將軍財大氣粗,無所不能,隻要你能送我一件白裘皮大衣,我就陪你入寢。但是現在不行,因為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找到這東西。"她認為在氣候溫暖的南方很難找到那類東西,由此就可以讓將軍知難而退,不再去糾纏她。

將軍卻說:"你放心,我在三日之內,一定會滿足你的要求!"

朱桂憐說:"一言為定,擊掌為誓!"她滿以為將軍不可能在短期內找到。

將軍慷慨激昂地說:"一言為定,不得反悔!"兩人當即擊掌為誓。

將軍回營後,下達命令說:"眾位將士,你們中有誰能為本將軍找到白裘皮大衣,無論出多少黃金、白銀,都幫我買下來。凡能買到白裘皮大衣者,官升三級,賞銀一萬兩!"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不到半天就有軍官來報:"稟告將軍,我的部下說湘潭曾有人賣白裘皮大衣,索價五百兩黃金。"

將軍高興地說:"傳令下去,你帶領五百名軍士,帶上一千兩黃金和我的令箭,立即前往湘潭,四處打聽,要不惜一切代價買回那件白裘皮大衣!"

軍官帶著大隊人馬和令箭到達湘潭。當地駐軍和官員看到令箭,無不全力以赴,協助尋找。不到一天就買到了白裘皮大衣。他們行程一百九十公裏,來回不到十八個小時。

朱桂憐得知這一消息後,特在第二天宴請將軍。這一天是臘月初八,民間習俗要祭灶神。朱桂憐舉杯說:"將軍神通廣大,賽過遍布人間的灶神爺。來!我祝賀將軍馬到功成,喜得珍寶!"

將軍一飲而盡後說:"我已如你所願,這下該實現你的諾言了吧!"

朱桂憐起身說,"將軍別急,我還有話說。來再幹一杯!"

將軍幹完第二杯後說:"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快快說來,不要耽誤良辰美酒!"

朱桂憐放下酒杯說:"將軍可知,灶神為什麼會被每家每戶供在廚房嗎?"

將軍說:"我不懂你想說什麼?"

朱桂憐說:"灶神是玉帝派到人間的保護神。將軍是皇上派到長沙來保護湖南百姓的守護神,自然比灶神神通廣大,任重道遠!來,我代湖南百姓,感謝將軍,祝將軍在湖南為百姓建功,在朝廷封侯拜相,步步高升!"說完她舉杯一飲而盡。

將軍不好拒絕她的恭維,隻好點頭微笑,一飲而盡。然後又問:"你還有什麼話要說?"

朱桂憐接著問:"將軍可知灶神的責任是什麼嗎?"

將軍說:"沒聽說過!"

朱桂憐說:"國有國法,天有天規,灶神的責任是維護天規,懲治傷天害理的人,防世人逆天行事!"

將軍聽她說遠了,有些不耐煩地說:"這與我們今天的談話有什麼關係呢?"

朱桂憐說:"怎能沒有關係呢?將軍是皇上派來維護國法的大'神',不僅要監督百姓遵紀守法,而且要維護湖南人心安定。忠孝仁愛,是立法之本。不忠不孝,不仁不義是逆國法行事之罪行。將軍待我一片真情,如果我陪將軍就寢,破壞將軍家庭和睦,毀壞將軍名聲,是為不仁不義;我丈夫剛死,我就賣笑接客,是為不忠;父親養育我成人,要我守婦道,盡人倫,我賣身求榮,有違父母教誨,是為不孝。我忤逆公公意圖,拒絕賣身,就是為了守住忠孝仁義的基本道德規範。將軍不正是希望湖南百姓具有這樣的品性嗎!"

將軍一聽,大受感動說:"你真是一個明禮義知廉恥,識大體的好女子,你的一席話使我如夢初醒,我不僅不再讓你你陪酒、陪睡,我還要表彰你的忠孝仁義品行。"

從此朱桂憐和將軍結成朋友,將軍將她樹為忠烈婦女,在湖南大力宣傳她的忠孝仁愛品質。將軍又教育了朱桂憐的公公。

後來朱桂憐將丹桂、丹金許配給她們喜愛的商人以後,就依靠從小學得的琴棋書畫技藝,帶著公公在長沙與湘潭兩地賣字畫為生。因為將軍大力宣揚她的高尚品質,湖廣一帶的百姓都爭著購買她的字畫。從此他們衣食不愁,後來她帶著公公回到四川靠勞動謀生,直到終老。

(史料出自《古今情海》與民間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