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慶年間(1796-1820),巴蜀與湖北一帶社會大亂,兵匪橫行,百姓四處逃難。川東富翁鄒某帶著兒子和媳婦王愛寶逃難時,途中被亂兵衝散。王愛寶聰明伶俐,琴棋書畫樣樣精通。逃到上海後,她隻好在路邊靠彈琵琶為生。
有一天,上海黑社會勢力中人看到愛寶會彈琵琶,就將她綁去賣進青樓。進妓院以後,王愛寶堅持隻賣藝不賣身,否則她就要咬舌自盡。老鴇拿她沒辦法,隻好依了她。
一天老鴇對愛寶說:"愛寶,如果你願意,我可讓別人為你贖身。"
王愛寶說:"媽媽,花街柳巷非我所愛之地;嫁做官商之婦,必有悲慘結局。我既不想在這裏待下去,也不想嫁給富商、公子。我隻想掙錢自我贖身,然後回到丈夫與公婆身邊,以報他們的養育之恩。"
老鴇不便逼她,就讓她繼續留在妓院。
戰亂以後,鄒家的兒子長大成人繼承了經商事業。王愛寶寫信對他說:"我在無依無靠之下,被人搶去賣入青樓,這並非我自甘墮落。我忠於我們的愛情,進青樓以來,堅持隻賣藝不賣身。希望鄒郎能念在我們從小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情感上,相信我是清白的,贖我回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以盡孝道......"
鄒某的兒子連信都沒有看完就罵道:"不要臉的婊子,還想回來!"
王愛寶收不到丈夫的回信,又多次給公婆寫信,她的公婆也不理她。
聽到鄒家人不為王愛寶贖身的消息以後,一些富商和達官貴人又去向王愛寶求婚。王愛寶對他們說:"我從小被鄒家收養。他們為我葬父養母,給我吃穿,教我琴棋書畫和做人的道理,我豈能忘恩負義,不報養育之恩。我與鄒郎從小訂婚,我生是鄒家的人,死是鄒家的鬼。鄒郎並未休我,我豈能另嫁他人!"
話說鄒某的兒子娶了幾門妻子都是向著他的錢。她們不是無限向他索取首飾金銀,就是乘他外出經商時去偷養野男人,沒有一個是真心待他的。這時他才思念起從小和他親如姐弟的王愛寶來。
一天,他主動到王愛寶的母親家裏去跪在王母麵前說:"嶽母大人,現在我才認識到愛寶對我的重要,你老人家能不能原諒我,幫我去贖愛寶回來?"
王母說:"賢婿,你起來吧!隻要你知道愛寶是被逼的,不計較她去過那種地方就好了。不過我得先把話說在前頭,你若是真心愛她,我就去上海勸她回來;如果你仍嫌棄她進過那汙穢之地,就不要去叫她回來。希望你一定要考慮清楚!"
鄒某兒子說:"嶽母大人,我已經考慮好了,我絕不會嫌棄她去過那種地方,我也知道她是被逼的。"
王氏說:"我不要你現在就回答,你還是回去再認真想想吧!"
鄒某回去反複思量了三天,在那三天裏,他的腦裏一直是愛寶的影子,覺得愛寶比他娶過的所有妻子都好。
第六天,他又到王母家去求王母。王母說:"你雖然想好了,你現在的老婆能同意嗎?她們能接受愛寶嗎?你不想想,如果她們生活不到一起,你有安靜日子過嗎?"
鄒某兒子說:"我早安排好了。這些圖財的女人,隻要我每人給她們五百兩銀子,她們就會和我離婚。這些年我才體會到,銀子買不到家庭幸福。隻要能讓我和愛寶過上小時候那種快快樂樂、兩小無猜的生活,就是花再多銀子把那些愛錢不愛我的女人打發走我也願意!"
王母說:"那你回去把這些事處理好了再說吧!"
鄒某兒子回家給每個老婆五百兩銀子,她們果真答應立即離婚,離開鄒家。
鄒某到王母家說:"我已經把她們打發走了,這下你可以放心陪我去接愛寶了吧!"
王母見他有那麼大的決心,就答應陪他到上海去勸回女兒。
鄒某到上海找到愛寶以後,夫妻倆抱頭痛哭。鄒某兒子對愛寶說:"我沒有及時來為你贖身,這都是我一時糊塗,使你多受幾年苦。你原諒我好嗎!"
王愛寶說:"鄒郎不必愧疚,世人都對煙花女子有偏見,你有這一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可以向郎君保證,這些年來,我從沒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
第二天,夫妻倆伴隨母親高高興興回到四川。回川以後他倆正式舉行了婚禮。從此鄒郎安心做生意,愛寶在家孝敬父母,相夫教子。後來鄒家生意旺盛,人丁興旺,又成了川東有名的大富人家。
(史料出自《海陬冶遊餘錄》和《古今情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