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芸在夜裏恍惚著醒來。

屋裏沒有燈,有人伏在她床邊睡著。她看不清是誰,隻能虛脫著伸手去摸。她觸到了一隻寬厚而溫暖的手掌,如她千百次的夢境中夢到的一樣。她握緊它,幹裂的唇淺淺地喚著:“常遠……”

那人抬起頭來,黑暗中一雙熠熠的眸子,寫滿不可名狀的關切。他說:“你終於醒了,汪小姐。”

竟然是那個莫名其妙的李洲延。

他說前天自己開車出門辦事,半路上有人衝出了馬路。他緊急刹車,並沒有撞到人,但那人卻昏倒了。他下車查看,才發現是已經被凍僵的徵芸,便趕緊將她送來了醫院。

她這才知道自己已經昏睡了一天一夜,著緊地問他:“你可通知我二娘了?”

李洲延搖頭:“你會在年三十這樣跑出來,應該是又被她刻薄了吧?”

她抱緊自己,不可抑止地發抖,眼淚大滴大滴地湧出眼眶。他緊張地問她怎麼了,她不肯說,隻是抽抽噎噎地求他,帶她去找常遠。以後不論天涯海角,她都要和常遠在一起。

李洲延身子一僵,旋即極力反對:“那是戰場,你去做什麼?”見她楚楚可憐的樣子,口氣又緩和了些,道,“而且部隊的紀律也不允許。”

徵芸哭得更甚。

現在,她身上除了那一身舊褂裙,就什麼都沒有了。不能去找常遠,不能回家,親戚朋友處又都呆不得——她怕會被二娘捉回去,逼她嫁給那個傻子。那她還可以去哪裏?

李洲延像是能讀懂她的心事一樣,柔聲道:“汪小姐若不嫌棄,就暫時住在我的公寓吧。”

徵芸是守舊的女子,與單身男人同住的事,借她個膽子她也做不出。

但李洲延說,那是他家裏人硬要買給他的。可他吃住都在軍部,所以房子一直空置,如今正好派上用場。

徵芸心中本來還有些許忐忑,但一紙通緝令卻讓她不得不住進那套房子。

通緝令就貼在醫院的大門外,說汪氏女徵芸騙婚在前,拿到聘金一千塊大洋後,攜款私逃,現在全國緝捕。

她氣得臉色煞白,手腳冰涼。

這一定又是二娘搞的鬼。她以為徵芸從小就是柔弱的性子,絕對不敢違抗她的意思。誰知道徵芸這次真是一去不回頭。攪和了她的好事,她當然不能坐視不理,所以就和趙老板聯合到警察局報假案,隨便扣她個罪名,讓警察幫忙來捉她。

李洲延站在她身側,冷眼望著那張通緝令,對她逃家一事的始末多少有了些了解。他並不問她什麼,隻是幫她裹緊了,他為她新買的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