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和概念、判斷一樣,離不開語言。概念的語言形式是語詞,判斷的語言形式是語句,而推理的語言形式則是複句或句群。
正確推理的條件
推理有正確與錯誤之分。要保證推理正確,就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正確推理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第一,推理的前提必須是真實的。
第二,推理的形式必須是正確的。
這兩個條件加起來才是正確推理的充分和必要條件,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條件都不能保證結論的正確可靠。
前提如果不真實,形式盡管正確,也推不出正確可靠的結論。
請看一則題為《運鹽的驢子》的寓言:
驢子馱了鹽渡過一條河。它滑了一下,跌倒在水裏,那鹽溶化了,它起來時輕了許多。這件事使得它很高興。後來有一回,它馱了海綿走到一條河邊的時候,以為再跌倒可以比從前更輕地站起來,便故意地一滑。可是那海綿吸收了水,它不能再站起來,便淹死在那裏了。
這隻蠢驢為什麼會被水淹死了呢?因為它推理錯誤。它是這樣推理的:
(ⅰ)凡馱的東西經水一泡就能減輕重量,鹽是馱的東西,
所以,鹽經水一泡就能減輕重量。
(ⅱ)凡馱的東西經水一泡就能減輕重量,海綿是馱的東西,
所以,海綿經水一泡也能減輕重量。
這兩個推理,形式都正確,因大前提錯誤,第一個結論碰巧對了,但不是從前提中必然地推出來的。後一個結論是錯誤的。這個大前提為什麼是錯誤的呢?因為這個大前提是從驢子馱鹽過河時滑了一咬得出來的結論。這個結論本應是特稱的,即:有的馱的東西經水一泡就能減輕重量,而它卻得出個全稱的,即:凡馱的東西經水一泡就能減輕重量。這個結論不符合客觀實際,因而是錯誤的。這頭笨驢不知道鹽和海綿是兩種性質截然不同的東西。鹽經水一泡溶化了,當然能減輕重量,而海綿經水一泡,空隙全注滿了水,不但不能減輕重量,而且比原來的重量增加幾倍。這叫本來已滿負荷的驢子怎麼能站得起來呢?它的下場隻能是一命嗚呼。
再看一則烏克蘭民間故事中的柯雷茨柯賣麵粉的故事:
格雷茨柯在省城裏賣了麵粉,買了一雙上等靴子,他用上等鞋油把靴子擦得油光發亮,然後又喝了不少伏特加,喝得酩酊大醉,搖搖晃晃地走出城來。他終於走不動,倒在路旁睡著了。一隊兵經過,把他的靴子脫下來拿走了。
第二天清早,一個農民趕著大車過來了,喊道:“喂,起來,格雷茨柯!”
格雷茨柯懶洋洋地說:“忙什麼?還早哩!”
農民說:“那麼你把腳挪開,讓大車過去。”
格雷茨柯看看自己的腳,發現新買的靴子不見啦,就大聲嚷道:“這又不是我的腳,我的腳穿著靴子呢!”
格雷茨柯為什麼連自己的腳都不認得了呢?原來他作了這樣一個不正確的推理:
我的腳是穿著靴子的,
這雙腳沒有穿著靴子,
所以,這雙腳不是我的腳。
從推理形式上看,這個推理正確,符合規則。問題出在大前提不真實。“我的腳是穿著靴子的”這個大前提隻是在格雷茨柯穿了新靴子之後到他的靴子被士兵脫走之前這一段時間裏才是真實的,超過這個時間界限,這個前提就不能成立。格雷茨柯脫離了時間條件,把它當作普遍性的前提,自然就推不出正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