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債權人保護是公司人格否認主要適用於有限公司的原因(2 / 2)

2.有限公司私密性導致債權人信息偏在

有限公司的私密性阻礙信息公開,而多數法域都沒有要求有限公司強製披露。上市公司由於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製度,財務報表、重大交易以及盈利狀況都必須定期及時公開,債權人可以根據信息進行自我保護;但是有限公司基於自由化公司法的趨勢,信息公開程度很低,存在信息偏在或者不對稱的現象,債權人獲得信息的成本很高甚至有可能有虛假性陳述,這些都容易引起法人人格否認的訴訟發生。

3.有限公司契約化導致濫用公司人格

有限公司作為人合性的公司,其產生和發展的動力就來自股東自治的空間,有限公司法通常尊重公司章程,允許股東根據自身特點設立公司機構和表決方式。股份公司的法律管製相對嚴格、管理比較規範、社會信用充實,相比較之下,有限公司注重股東的意思自治,賦予了章程更大的自由性,容易導致管理上的不規範,公司決策也多隨意,因此多發生濫用公司人格的行為。

(二)有限公司的經濟狀況堪憂

1.中小企業信用缺乏

日本學者森本滋針對日本中小企業的特殊地位指出,法人人格否認製度在日本是被寄予了強烈期待的保護小規模有限公司債權人的一種理論。朱慈蘊也認為有限公司成為公司人格否認主要目標的原因首先與有限公司的公司資本相關。有限公司偏於中小企業,資本本來就薄弱,各種不當行為造成資本流失都可能使得公司資本顯著不足;而股份公司資本雄厚,很少發生資不抵債的現象。所以一旦有限公司陷入債務危機,債權人就容易獲得權利直索造成資本流失的股東責任。

2.有限公司股東有限責任經濟功能的式微

從經濟發展的角度而言,有限公司獲得承認和創立是為了融合人合和有限責任、鼓勵中小企業的創新,因此,其產生帶有很強的功利性。有限責任對有限公司雖然重要,但其不再像對股份公司那樣具有普遍接受的經濟功能。比如,股份自由流通轉讓,從而促進證券市場的高度流通,以及促進投資多元化分散風險等功能。甚至在很多經濟學家眼中,有限責任適用於有限公司是不符合效率的,他們認為有限公司的股東有限責任對從事高風險行業產生了不正當的刺激,而且其對證券市場也沒有什麼作用,所以一定條件下否認有限公司的人格是有效率的。雖然從立法上,不可能一方麵允許有限公司的存在,另一方麵又對其所有和經營合一的特征予以否定,但是法院還是不同於對待股份公司時那麼慎重,對有限公司否定有限責任製度采取了一種潛在的漠然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