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時的宋耀如機敏過人,滿懷理想。1926年1月,在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通過了《關於財政決議案》。這次大會明確提出了改善廣州國民政府財政製度的任務,要求在短期內迅速統一國民政府的財政。根據國民黨“二大”的精神,廣東國民政府製定了統一財政的計劃。
隨後,宋子文簽發了廣東省政府財政廳的通電,向各軍政單位提出三點要求:
一、核實軍政各費,確定預算案。
二、實行統一財政,無論何等部隊不得截留。
三、自高級機關以下及各軍各部隊徹底的財政公開,並實行軍需獨立,金庫獨立。
國民政府還於1926年3月27日公布了修正統一軍民財政條例,嚴禁擅自征收或截留錢款。
宋子文具體負責整理財政,他采取了一係列措施,整理了國民政府的財政:
(一)清理田賦。由於田賦之冊籍湮沒,無法稽考,宋子文特設立田賦清理處,進行登記清理工作。他還責成各縣縣長將舊欠、新糧,按章征收,解交國庫,並要求掃除浮收巧取之弊。對各縣長解繳錢糧,作為征收考績,成績顯著者,予以獎賞,違章縣長,分別予以記過,記大過和罷免處分。這樣,從1925年10月至1926年9月,國、省兩庫共收301。8萬元,超過上年近一倍。
(二)清理厘捐。當時厘金稅捐,名目繁多,稽核困難,國民政府遂建立改良稅捐委員會,逐漸取消苛捐重稅及一切不良征收製度,將商人承包餉稅製,推廣到各厘稅局,公開競爭投標,並將土絲出入酌收保證金。這些辦法頗有成效,全年厘捐增加,每月平均達100萬元,實三倍於前年。
在事業上不如意的查理,卻意外地收獲了愛情。(三)整頓鹽務。廣東國民政府在殲滅軍閥鄧本殷的反動軍隊,完全克複粵南後,即恢複了沿海各銷售區的原狀,並改組了鹽務行政與稽核分權的隔閡,裁並運署及稽核所,將鹽務總處直轄財政部,招商承包運銷,均能投出溢額。在鹽場產地,國民政府清查產量與鹽戶丁口名額,取締產場走私,並發給場業鹽證。這樣,產地運銷配套聯絡一氣,因而產銷兩旺,比較前一年增加鹽稅近百萬元。
(四)改革印花稅。印花稅原本是很豐富的稅源,以前由於管理不善,雖繳款領票,但並不粘貼,這就給一些人以可乘之機,亂收濫罰。國民政府徒蒙惡名,而稅收還極其微薄。1925年12月,印花稅歸財政部接辦後,宋子文一麵重新公布稅法,加強宣傳教育,使商民養成粘貼印花習慣,一麵分區派員,認真檢查,遇有違反漏貼情況,即依法處理。對於奧可加、炮竹、煙、酒各項印花,改由檢查所於人口時代貼。僅此項收人,一年間竟達304萬元,在煙酒奢侈稅方麵,過去招商承辦,起色不大。財政部派員設局,加征煙酒牌照等稅及出產入境稅。結果,1926年各月稅收已過30萬元。
倪桂珍,當年那個溫婉美麗的女子,用她博愛的胸懷孕育了一群不平凡的兒女。(五)整理沙田耕地。廣東沙田是海濱淤地,1926年4月,國民政府財政部派出人員,先從沙田最多的中山、順德兩縣著手,按戶升科,“已熟之田,限期登陸,占築沙垣,查催補價”。1925年9、10月間月收入僅數千元,經苦心經營,逐漸加增,全年收入,有64。5萬餘元。
(六)設立籌餉局。在1925年12月以前,各項防務軍餉,多被駐軍把持據收,或任意將餉款截留。為了保證供應北伐軍需糧餉,1925年12月,國民政府設立籌餉總處,宋子文派出人員多次分別向駐軍進行交涉,陸續收回了一些款項。同時,還將原來歸軍隊附征之保護費,呈準谘請軍事委員會通令取消,充作軍餉。經過幾個月的努力,征收軍餉工作有了起色,在1929年的一段時間,每月收數已達140餘萬元。
生女當如父。成年後的宋美齡如當年父親那般的睿智機敏。(七)募集國內公債票與金庫券。廣州士敏土水泥廠(附磚瓦廠)係清光緒年(1908)建立,年生產水泥約15萬桶。辛亥革命後,由廣東省政府接管,1924年因為戰事不斷,經費奇缺而停產。廣東省財政廳、商務廳為幫助士敏土廠開工以及建築黃埔商港,通過募集國內公債票與金庫券,共收有2428萬元,而1924年全年庫收隻有789。6萬元。
在國民政府的支持下,宋子文整理財政的措施,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效。國民政府的收人逐年增長:1923年政府收入為1031。6萬餘元,1924年為798。6萬餘元,1925年增至2518。2萬元,而1925年10月至1926年9月底(即宋出掌財政後的一年)猛增至8020萬餘元,1926年全年收入則為10013。6萬餘元,1927年為10876。8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