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 用人要訣之三:用當其“長”(1 / 2)

人皆有長短。在使用人才時,理當揚長避短,這是不言而喻的,然而,究竟如何播其長,克其短,揚其工,舍其粗,這裏麵卻學問頗深。在這裏,主要介紹3種“取長”方法:

1個體“取長”法

所謂個體“取長”法,是指根據人才個體的某些主要要素的單項能級和能質(即德才測評中積分最高的單項能級和能質),來使用人才的方法。在現實生活中,這是一種最簡單、最常見的“取長”方法。

這種取長方法,在缺之類比的情況下,還算能夠充分發揮人才個體的最佳才能。不過,它也有兩個明顯的不足,其一是,容易產生短期行為。今天你有這項特長,我就用這項特長;明天你有那項特長,我就換用那項特長。唯獨缺之發展變化的觀點,未能曆史地、辯證地看待人才個體的特長和特“短”。要知道,人才之長短,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互相轉化的。正在衰退之中的特長,並不比正在發展之中的特“短”好多少。暫時的專長,更不能與長期保持領先的專長同日而語。而這秤長與短之間的互相轉化,隻有在進行類比的情況下,才能看清楚。因此,選才者在運用個體“取長”法肘,務必注意克服用人中的短期行為,應該根據長遠的發展需要和人才個體的變化趨勢,恰到好處地用其所長。其二是,容易產生認識誤差。任何人才個體的特長(哪怕是正處子發展之中的特長),都隻是對他個人而言的,若是與其它人才相比,這個特長就不一定占有優勢了。某個人才的待“口”,在若幹名選拔對象中間,有時卻反而成了特長。這稗現象提醒我們,僅僅單獨地、孤立地對某個人才進行“取長”,很容易產生認識誤差:不是認長為短,就是認短為長。因此,在用人實踐中,各級領導者應該防止對個體“取玲”法的濫用。在許多時候,還應考慮交替使用另一種“取長”方法:群體“取長”法。

群體“取長”法

與個體“取長”法明顯不同,群體“取長”法是根椐人才群體的類比情況,科學判斷、充分發揮人才才能的一種用才方法。它的主要優點,在於避免和克服了個體“取長”法存在的兩個不足,能夠運用發展變化和比較宏觀的觀點,來選用人才的特長,兼顧眼前人才效益和長遠人才效益,個體中的最佳才能和群體中的最佳才能,從而佳每個人才的特長,得到最合理、最充分的發揮。群體“取長”法具有這些優點,是因為:唯有在宏觀比較中顯露出來的最佳才能,才具有強大的競爭能力和生存能力,才能夠獲取其它人才難以獲取的突出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因此,這樣的最隹才能,盡管在某個人才個體中,有時屬於特長,有時卻屬於特“短”,但毫無疑問,它肯定是這個人才迅速成長的“優勢”之所在。選擇這一成才方向,將會促使他贏得事業上的意外成功。

(2)唯有在客觀比較中顯露出來的最佳才能,才是四化建設最需要的緊缺才能,整個社會才能立即為這種才能的施展,提供最理想、最廣闊的舞台。因此,這種建立在社會需求和個人努力完全一致的基礎上的最佳才能,肯定會獲得最優越的鍛煉、提髙、積累和完善的外在條件,從而促使人才在這一方麵取得驚人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