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挑多重的擔,出多大的力。
要想合理使用人才,必須將人才放在最能充分施展才幹的位置上。
這是一條被古人反複闡述過的用人之道。不過,由於受到當時社會發展和科學進步的限製,古人對這個問題的認識,還大多停留在經驗總結的低水平上。今天,當我們運用現代管理學和人才學的基本原理來闡釋它時,便能站在新的理論高度,賦予其更深刻的含意了。
我們所說的用當其“位”,主英應具備以下3個條件,人才能級能質與崗位能級能質相對應這合理使用人才的一個重要前提。所謝尚位能級,是指崗位對人才效能在量上所需要的等級,而崗位能質,則搰崗位對人才效能在質上的不同選擇。顯然,人才能級大於崗位能級,將導致人才浪費(大材小用)人才能級小於崗位能級,將導致人才誤用(小材大用);唯有兩者對應,才稱得上量體裁衣,合理使用。而人才能質與崗位能質不對應,就是人們常說的“專業不對口”,這就更難發揮人才效能了。每個人才,都有其特有的德才素質。這種特有的德才素質,是在他特定的成長經曆、成長環境和成長條件下,經過長期磨煉、培養和積累,遂漸形成的。因此,同屬一個綜合分數段的個人能級能質,由於每個人的德才素質的構成情況不盡相同,他們實際持有的能級能質,也有很明顯的差異。這種差異,主要不是表現在幾十項基本要素的綜合等級上,而是表現在每一項基本要素的單項能級能質上。譬如,被民間稱作元末“四傑”的青田人劉基、浦江人宋濂、龍泉人章溢、麗水人葉琛,盡管他們的綜合水平幾乎不相上下,但是,四個人在某些單項能級能質上,卻相差十分懸殊。據陶安介紹說,劉基善長“謀略”,宋濂精於“學問”,章溢和葉深具有“治民之才”。顯然,如果單憑他們的綜合水平,是很難對他們做出準確的評估和恰當的安排的。朱元璋正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單項能級能質,才對他們分別做出了不同的使用安徘。我們提倡人才能級能質與崗位能級能質相對應,不僅要對照兩者的綜合能級能質,而且應該根據每個崗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對照人才與崗位的某些主要要素的單項能級能質。隻有當人才的主要單項能級能質和崗位的主要單項能級能質完全對應,而在綜合能級能質方麵兩者又基本接近(不必苛求完全對應),這時候我們才能說,為人才所找的“位置”,基本上符合人才能級能質與崗位能級能質相對應的要求。
1個體素質與群體繁質相吻合
任何人才的“位置”,都處於一定的群體之中。因此,在為人才選擇合適的“位置”時,勢必考慮他的個體素質是否能被某個特定的群體所接受。以使用領導人才為製糸:!配領導班子時,有些”最好”的領導人才,居然落選了,而另一些“較好”的領導人才,卻反而被選中。這種似怪非怪的人才現象,對於領導班子來說,是出於組成最佳群體結構的需要;對於領導人才來說,也是尋找最佳位置的必然結果。作為一個經常處於動態變化之中的“活”的群體,它一方麵為每個成員提供從事創造工作所需要的必要條件(包括人境條件),另一方麵,它又向每個成員提出能夠搭配成理想的群體素質的製約條件。這種十分複雜而有趣的互相依存、互相影響、互相牽製的雙邊關係,使得人才群體的每個位置上,都需要經常另立一套特定的選才標準。有時候,在某個領導班子的“班長”位置上,需要配備一個“智多星”;可喪過了若幹年,該班子的群體結構發生了變化,同是這個“班長”位置上,卻需要改換一個“猛張飛”了。這種根據領導班子的“群體素質”的需要,對某個領導成員的“個體素質”提出的特定要求,是各級選才者在合理使用領導人才時,必須認真考慮的一個重要條件。人才在德才水平、實績貢獻、氣質性格以及心理品德等方麵,不僅應該具有良好的個體素質,而且這種個體素質,應該盡可能與人才群體的群體素質相吻合。也就是說,它能夠被某個人才群體的群體素質所需要,所接受,在整體上十分和諧地和這個群體的各種不同尚個體素質組合成一種更為理想的群體素質。隻有這樣,人才在這個群體裏所找到的位置,才算是足以充分施展才千的最佳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