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不同性質的用人行為(1 / 3)

領導者在對披使用對象做出某種用人抉擇時,他首先麵臨的塊擇,是用還是不用,接下來才考慮怎麼用或怎麼不用。在“怎麼用”一項裏,按照領導者對被使用對象的信任度,大致可分為利用、使用、重用三個檔次;在“怎麼不用”一項裏,按照領導者對被使用對象的策略考慮,也可為養而不用、“用”而不用(假用真不用)兩祌類型。這些不同性質的用人行為,在實際生活中,呈現出遠比理論上的劃分還要複雜的格局。當我們探討用人謀略和用人權術時,首先應弄清幾種不同性質的用人行為。

廣義的使用,包括各種不同性質的“用人”。狹義的使用,則是專指有別於利用與重用,處於兩者之間的一種常規性用人抉擇。不言而喻,在現實生活中,總是能用的人遠遠多於不能用的人。為此,我們應當首先探討“怎麼用”一項裏的3種不同性質的用人行為:

1利用

利用,是領導者對被使用對象缺之必要的信任感,但由於被使用對象尚有“可用之處”,他的某一專長對領導者的事業有“好處”,在此情況下領導者做出的策略性的用人抉擇。

在錯綜複雜的政治鬥爭和軍事鬥爭中,各級領導者經常為了維護本階級的根本利益,或是為了維護自身的某些利益,而對一些自己並不信任的下屬,予以暫時的有限度的“任用”。這種任用,通常具有以下特點之一:(1)授予下屬的職權有限,影響不了大局;(之)使下屬受到嚴密監視和控製;

任用有一定期限,過期需要重新任命;(在)一且完成了使命,領導者馬上可以對被使用對象棄之不用;

具有一定的偽裝性,使被使用對象覺察不出自己受到了利用;

領導者與被使用對象缺之共同語言,雙方互存戒心,又各有所求。

當然,在整個利用過程中,領導者與被使用對象雙方都存在著變化的可能性,情況也可能向好的方向轉化,即由利用變為使用,甚至變為重用。這種互相轉化的複雜關係,值得用人雙方重視。

對於被。利用者來說,由於他未能獲得領導者的充分信任,因此,他能否受到利用,關鍵在於他是否具有領導者需要的才。倘若他沒有什麼特長,那麼,他隨時都有被歸入不用一類去的可能。換句話說,他自身具有的才的大小,決定了領導者對他的利用程度的高低。通常是:大才大利用,小才小利用,無才不利用。這種無情的利用關係,是由被使用對象自身的德才素質和社會複雜的人際關係所決定的。幾千年社會的發展史,使曆代領導者都積累了豐富的用人經驗。他們懂得對於那些不能予以“信任”,但又具有某種特長的下屬,應該如何巧妙地利用他們,使他們願意為領導者展示自己的才華。從這個意義上說,利用,是對使用和重用的一種有益的補充,它能最大限度地開發人才資源,使領導者在組織管理社會活動(包括生產活動)中,獲取最大的人才。

遵循用人規律,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用人原則,為維護無產階級的根本利益而巧妙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才資源,屬於高尚的用人謀略。

違背用人規律,按照實用主義的用人原則,為維護自己的私利而隨心所欲地利用別人的才華,屬於卑劣的用人權術

在用人實踐中,掌捏多種巧妙利用下屬的用人謀略,是每個領導者應該具有的基本功。道理很簡單:並非所有的下屬都值得其上司使用或重用,如果你不善於巧妙利用那些不能予以使用或重用的下屬,那麼,情況也許會變糟,這些下屬也許會把時間和精力用在給其上司製造麻煩上。實踐證明,巧妙地利用不值得信任的下屬,將幫助領導者成功地虔過一個又一個難關。使用對於絕大多數下屬來說,領導者是願意使用他們的。使用,是用人抉擇中最為普遍的一種用人行為。它是在領導者對被使用對象具有一定的信任感,被使用對象自身又具有一定的德才素質的情況下,領導者做出的一種常規性的用人抉擇。

在使用下屬時,領導者由於隻對下屬具有一定的信任感,即中等程度的信任感(比利用強,比重用差),因此,決定了領導者的這種用人行為,通常具有以下特點,

職權相對穩定。隻要下屬基本上幹得不錯,本人又不提出新的要求,領導者就會以為這樣使用還是合理的,一般不會想到下屬是否有新的特長,是否需要給他換一個更能發揮特長的崗位。

感情因索不占支配地位。由於在領導者眼裏,下屬並不具有值得重用的特殊才能,因而他對下屬並不抱有偏愛的感情;而下屬由於僅僅得到一般的使用,他對上級也不抱有感激的心倚,支配雙方行為的,是公事公辦的信條。感情因素盡管因人而異程度不同地存在著,但卻遠未上升到支配雙方關係的地步。

理解程度不深。中等程度的信任感,公事公辦的交往關係,勢必影響到領導者對被使用對象的注意力。使領導者對其中一部分下屬的長處和不足了解不夠,為此我們需要告誡各級領導者:在你使用的眾多下屬中,往往蘊蔵著應該受到重用的奇才。你應將注意力更多地轉向被“使用”的下屬,盡可能更深一層地了解解他們,以發現一批新的值得重用的人才。

由於在任何地區、任何單位,被使用者在數量上都要遠遠超過被利用者和被重用者,他們構成了下屬的主體,因此,當我們在探討用人謀略時,就不能不將研究的重點放在這一層次的對象身上。一個精明的領導者,勢必經常考慮如何合理使用這部分數董上占絕對多數的下屬。

在通常情況下,使用下屬應嚴格堅持公正性(對誰都一視同仁)、合理性(盡可能用其所長)、競條性(:鼓勵冒尖、獎勤罰懶)和寬容性(給予適度的自由)。唯有這樣,才能穩住多數人的心,使他們心甘情願被領導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