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2國內外港口的投資模式和政策(3 / 3)

7.2.3我國港口的投資政策及其存在的問題

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及對外貿易的迅速擴大,促進了港口產業的高速發展。政府高度重視並努力促進港口的投資建設,為此相繼製定了《全國沿海港口發展戰略》和《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渤海灣三個區域沿海港口建設規劃》,明確了港口發展的重點是加快煤炭、石油、礦石和集裝箱等大型專業化港口碼頭及進出港深水航道的建設。港口大規模建設需要龐大的資金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采取了一係列政策和措施,鼓勵社會各方麵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港口設施,鼓勵中外合資、合作及外商獨資建設和經營港口設施。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繼出台了港口建設專項基金、土地、稅收等優惠政策,保證港口的投資適應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的發展。

我國港口的投資政策主要包括:

(1)政府保證港口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的政策。明確規定政府應當保證必要的資金投入,用於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錨地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組織建設與港口相配套的航道、鐵路、公路、給排水、供電、通訊等設施。

(2)鼓勵外資和國內資本投資港口設施建設的政策。國家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和經營港口,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港口投融資政策,形成建設主體的多元化和港口業務經營主體的多元化,取消港口公用碼頭中方控股的要求。

(3)對港口投資項目實行資本金製度的政策。開征港口建設費,對港口建設項目實行項目資本金製度,並根據港口建設的實際情況,確定資本金來源的比例以及國家出資的比例。

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國際航運船舶向大型化、專業化和高智能化的方向發展,貨流和航線的變化突顯了樞紐港的重要地位。因此我國港口投資須進一步加大,增加深水泊位使其接卸各種大型專業化船舶;沿海和長江幹線樞紐港口以及重要港口的基礎設施和工藝水平要與世界先進水平接軌。從這個高度要求,我國的港口投融資政策仍存在以下問題:

(1)港口融資意識不強。由於較長時間實行雙重領導的港口管理體製,港口對市場的反應相對遲緩,在投融資上運用社會力量和資本市場的力量不夠,地方港口投資主要來源於地方財政,主動融資意識不強。

(2)港口融資渠道不寬。我國港口融資的主要渠道是各級財政的投資,未能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社會資金融資渠道,保險基金、養老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發行債券等向港口產業投資的渠道尚未開通。

(3)港口技術改造資金不足。國家對港口技術改造基本上沒有投資,港口技術改造資金主要由企業自籌。而企業貸款額度受到限製,高貸款成本製約了港口技術改造項目的實施,也製約了港口的現代化步伐。

(4)港口投資審批手續繁雜。港口投資從立項到開工建設經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四個階段,層次過多且時間過長,到項目投產時航運市場已發生變化,造成資金和資源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