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改革軍製(2 / 3)

集團軍:三個軍,一個騎兵師,一個特務師(含一個炮旅,以及斥候、炊事、醫療、物資、通傳等),正副司令,正副政委,正副參謀長,參謀等,警衛團。共約三十萬人。

軍官任命由上兩級提議,上三級批準。親屬間盡量避免直接上下級關係。

各級政委級別等同於同級副職,參謀長等同於下級正職,副參謀長等同於下級副職。

官兵軍銜:

士兵:上等兵、列兵、下士、少士、中士、上士、軍士長

初級軍官:準尉、少尉、中尉、上尉、大尉

中級軍官:準校、少校、中校、上校、大校

高級軍官:準將、少將、中將、上將、大將

頂級軍官:元帥

職務對應軍銜:

士兵:上等兵、列兵、下士、少士、中士、上士、軍士長

副班:下士、少士、中士、上士、軍士長

正班:少士、中士、上士、軍士長

副排:中士、上士、軍士長、準尉

正排:軍士長、準尉、少尉、中尉

副連:少尉、中尉、上尉、大尉

正連:少尉、中尉、上尉、大尉

副營:中尉、上尉、大尉、準校

正營:上尉、大尉、準校、少校

副團:大尉、準校、少校、中校

正團:準校、少校、中校、上校

副旅:少校、中校、上校、大校

正旅:中校、上校、大校、準將

副師:上校、大校、準將、少將

正師:大校、準將、少將、中將

副軍:準將、少將、中將、上將

正軍:少將、中將、上將、大將

官兵月餉由軍銜餉、職務餉、以及軍齡軍餉三部分組成:

軍銜餉:

準士2000文、少士2100文、中士2200文、上士2300文、大士2400文

準尉3100文、少尉3200文、中尉3300文、上尉3500文、大尉3600文

準校6000文、少校6500文、中校7000文、上校7500文、大校8000文

準將20貫(16000文)、少將22貫、中將24貫、上將26貫、大將28貫

元帥32貫

職務餉:

副班150文;正班200文;副排300文;正排400文;

副連600文;正連800文;副營1000文;正營1200文;

副團1500文;正團1800文;副旅2200文;正旅2500文;

副師3000文;正師3500文;副軍4000文;正軍5000文。

軍齡餉為每年100文。

騎兵軍餉為上述的一倍二。

廂軍軍餉為上述的十分之七。

海軍將士軍銜餉和軍齡餉為上述的一倍五,職務餉另行規定。

民兵可由地方官府製定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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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世傑蘇劉義張達方興互相傳看著這份軍製改革方案,許久張世傑問道:皇上所書似為天傳,臣等愚昧,一時理解不了,可否請皇上加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