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論 國企改革的核心是“兩權分開”(1 / 1)

李錦

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是2012年12月提出來的,已經跨過四個年頭,經過上百次修改,到了2015年9月13日,終於揭開了神秘的麵紗。國企改革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的改革難度最大、爭議最多的改革,思想觀念、理論傾向和既得利益的衝撞阻隔,使其一再拖延公布期。《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這份文件公布後,對於國企改革焦點,人們各自做出自己的解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我們並不指望國企改革有速效藥,但是仍然為很多人的解讀是否找到病根、是否能夠解決問題而存有擔心。也就是說,我為這場改革能不能有激發國企活力而擔心。

從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做的是國企政策與新聞的解讀人的事,接受過上千次媒體的采訪。相關新聞發生後,我總在第一時間予以解讀,每天都站在風口浪尖上,神經也難以鬆弛下來。圍繞國有企業改革頂層設計的出台,理論界的分野暴露無遺,利益集團對自身的堅持表現充分,體製內外的需求差異明顯。在雜音紛陳的輿論場上,重大事件出現時我們不能噤若寒蟬。作為學者,應當堅持正確的立場又要適應媒體的需要,更要符合客觀規律,我要求自己做到始終堅守學者良心與思想的自主,恪守“以我為主,有的放矢,解疑釋惑,引領社會”的追求,力求“講真話,說新話、說自己的話”,因此內心備受折磨。

國有企業改革頂層設計,長期在“鐵幕”中運行。這個被稱為“綱領”和“裏程碑”的文件,內容極為豐富,文件長達20頁,分8大章節30項內容,其中國企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歸納在第一章內。從第二章起對多個改革任務進行了概括性闡述。其中,在分類監管、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股權多元化、國企整合的“三個一批”、整體上市、職業經理人等方麵亮點頻現。按照《指導意見》定下的目標,本輪國企改革給出的時間表是:2020年國有企業在關鍵性領域取得階段性成果,國有企業公司製改革基本完成,培育大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骨幹國有企業。後三章則是對國有企業改革的保障,我因此稱為國企改革“一四三”規劃。當然,2020年是這個報告目標體係中唯一的數字,很多事落到實處,得有個過程。這個文件至少要管15年,但是總得提出個時間表,五年突破,是起碼的和基本的要求。

顯然,頂層設計在很多問題上已經找到最大公約數,文件中也用了很多“既要”、“又要”的詞彙,方案明顯是在各種不同的聲音之間進行調和的產物,而這種看上去非常全麵的表述,對操作的人來說,極容易失去對焦點的共識,也容易對什麼也不幹的人帶來托詞。因此,社會對其解讀至今仍然呈現不同的聲音,最大公約數帶來最大的解讀空間。

中國國資目前麵臨兩項改革,一項是國資產業結構改革,一項是國資產權結構調整,這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為關係的。這兩項改革的同一目的,是尋取“活力”。而我們現在所說的國企改革通常是指產權改革。同樣是產權改革,必須尋找一個焦點。在《指導意見》中出現最多的是改革、市場與監管三個詞。“監管”這個詞出現61次,“改革”這個詞出現了50多次,“市場”這個詞出現35次,顯然市場化是貫穿全文始終的一條主線。然而市場仍然顯得寬泛,聚焦點應當是國有企業的市場化經營,從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來尋找活力,最後落腳點是國企“活力”。方向,路徑,目的,是國有企業改革頂層設計基本的和決定的要素,也是靈魂所在。我們的理論旗幟是經營權改革,而不是所有權改革。隻有從理論上弄明白,實踐上弄清楚,才不致自己把自己搞亂。

從2012年起,我便對媒體提出:國企改革焦點是經營權,必須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改革的辦法是在所有權與經營權之間切兩刀。一刀從組織體製上切開政府與企業的聯係,一刀從運行機製上切開出資人代表與職業經理人的聯係,使得國有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讓其充滿活力才可能成為現實。這就是我的“兩權分離論—兩把刀論”。

中國的國企改革有兩條路可走,一條是所有權改革,一條是經營權改革。圍繞國有化或私有化的學者基本上屬於所有權改革論者。我持的是另一條路,經營權改革,把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這是我的兩把刀說的理論支持。

在我國經濟體製改革整體上追求與市場經濟融合的背景下,國家所有權和現實中的公共財產經營權的集中已經不符合現實了。因此,如果僅僅隻是從現有的政治經濟學理論和法律文本的意義角度來討論國有企業活力的時候,國企改革的種種做法事實上就成了一個難以實現的目標。因此隻有解決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做到政府放權,我們才可能實現社會主義公有製與市場經濟的融合。必須從根本上認識到現有理論與法律製度的缺陷、以及支持這種製度背後的指導思想也就是理論的缺陷,必須從指導思想的理論科學化和製度科學化入手,解決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問題,才能夠找到解決國有企業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