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節 理財期限不宜過長(1 / 3)

受巴菲特影響,長期投資觀念在我國開始逐漸蔓延。但實踐證明,投資期限可以較長,理財期限卻不宜過長,尤其是在通貨膨脹背景下。期限強調的是一種心態,而不一定是時間。

初看起來,“理財期限不宜過長”好像與大家耳熟能詳的“長期投資”理念相違背。但實際上,無論長期投資還是短期投資,要看投資回報率和安全性高低,這才是問題的實質。隻有當你的投資回報率超過通貨膨脹率,才有資格談得上獲利,談得上戰勝通貨膨脹。

旁觀長期投資的最大特點,在於這種上下波動會相互抵銷,從而使得大多數情況下的長期投資獲利率很難超過通貨膨脹率。所以能看到,在通貨膨脹背景下,各大銀行會頻頻推出短期理財產品,如“即買即賣”、“周末理財”、“7天理財”、“14天理財”等超短期產品,往往成為最大賣點。別小看這一點點,積少成多就能戰勝通貨膨脹。

尤其是半年到一年的中短期固定收益類信托產品、保本浮動收益類產品,因為其固定收益超過通貨膨脹率,並且投資期限短、流動性好,能夠有效規避未來市場利率上漲風險,最應該值得關注。

通貨膨脹下理財期限不宜太長

之所以說理財期限不宜過長,是相對於長期投資來說,短期投資的獲利回報率更容易戰勝通貨膨脹。這就是俗話所說的“波段操作”。各種投資手段其價格波動雖然無“規律”可循,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不可能一直下跌或一直上漲。

雖然不能說普通投資者中沒有希望長期理財的,但至少政府最希望看到你的理財期限能長一些,並且越長越好。你的理財期限越長,它就越有把握“好好利用”你這筆資金,然後通過通貨膨脹把它收回去。

所以你能看到,以最普通的大眾理財方式銀行存款為例,絕大多數都是存一年期,很少有存五年期的。這倒不是說一年期的存款利率比五年期還高,而是說存款期限短更便於存款人到期後另做打算。

以美國為例。美國布蘭蒂斯大學的George Hall和紐約大學的Thomas Sargent研究表明,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政府在1945年到1974年間推行“適度通貨膨脹”政策,最終隻使得美國政府的債務占GDP比例中隻有不到四分之一是因為政府債券收益的負實際利率。

說得簡單一點就是,美國政府從通貨膨脹中所得到的好處(通貨膨脹稅)並不多,根據他們的研究,政府從中得到的好處,基本上是從那些持有5年或更長期限債券的人身上得到的[注釋1]。究其原因在於,短期債券持有者會更快速地要求得到更高的利率水平來彌補通貨膨脹造成的損失。這種把戲在今天已經很難重複。

看看我們的周圍,普通百姓的銀行存款期限超過5年的幾乎已經沒有了。可是要知道,在20世紀40年代那時候,美國聯邦政府發行的債券平均期限在7年以上,而目前發行的政府債券加權平均期限是5年。

當政府發行的大量債券來自過去時,這時候利用通貨膨脹來欺騙投資者的效果最好。也正因如此,隻要政府在不斷通過新發行的債券彌補巨額預算赤字,老百姓就有動機將通貨膨脹率保持在低位;因為隻有這樣,才能確保他們的債務收益能夠彌補通貨膨脹。

這項研究結果就能證實,普通百姓的理財期限不宜過長;期限過長了就不容易把握,也就是說,不容易追上通貨膨脹。

說到長期投資,就不能不提到股神巴菲特。因為在眾人眼裏,巴菲特正是長期投資的追隨者,並且是通過長期投資獲得豐厚回報的。

本書作者研究巴菲特多年,這方麵當然並不陌生。但需提請大家注意的是,巴菲特的長期投資同樣是建立在其獲利率大大超過通貨膨脹基礎之上的;如果違背這個原則,他就決不會為長期投資而“長期”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