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辦民校問題多多(1 / 2)

Pc�M!�名牌學校辦民辦學校,是改革中出現的新事物,在一些地區正如火如荼。

按理說,“名校辦民校”也屬於一種社會力量辦學,應當予以鼓勵和支持。但是,由於“名校”與“民校”之間存在著近親關係,自然就會令人聯想到“官商”兩個字——就像前些年常見的國有企業廠長創辦生產項目完全相同的私營企業一樣,賺錢的項目給私營廠、不賺錢的項目給國有廠——自己永遠處於不敗之地。

這個比喻雖然不十分恰當,但是很能說明問題。

以至於有人驚呼“名校辦民校”嚴重違法——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義務教育階段隻能收取適當學雜費。為什麼“名校辦民校”後的改製學校、特色班就能淩駕於《義務教育法》之上高額收費呢?

“名校辦民校”常見的幾種模式

“名校辦民校”是在“借船下海”的口號聲中出籠的。“名校辦民校”的類型很多,以至於許多業內人士也搞不清其中的名堂。廣州市教育局姚繼業先生認為,“名校辦民校”主要包括以下6種辦學模式:

公辦學校直接翻版為民校,即一夜之間將公辦學校“私有化”,這種模式社會上爭議最大;

與薄弱學校改造相結合,辦成名校分校,提高教育品位;

重點學校承辦廠辦中小學;

承辦小區配套學校;

自籌經費辦學校;

承辦私人校舍。

廣州市政協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副主任盧宇武則把它總結為以下8種:

原地轉製學校;

承辦薄弱學校;

小區配套學校由名校承辦;

小區配套學校由其他社會力量承辦;

公辦學校自籌資金辦學;

公辦學校承辦集體所有的學校;

名校與企業聯合辦學;

民主黨派承辦公辦學校。

這兩種分類方法各有不同,但都不全麵。因為還有一些民辦學校的類型無法劃入其中。

另外,從名稱上來看,這些民辦學校也各有不同,“公辦民助”、“民辦公助”、“國有民辦公助”、“國有民辦”等等不一而足。但顯而易見的是,其中都有一個“公”字,這是“名校辦民校”的根本所在。如果去掉了這個“公”,就屬於完全的“民辦”學校了。

風起雲湧背後的原因

“名校辦民校”方興未艾的主要原因在於以下5個方麵:

一是從時代背景來說,近年來社會上一部分先富起來的家庭對優質教育的需求高漲,這必然促使辦學體製多樣化,以適應擇校生對優質教育資源的不同需求。

二是從教育資源來說,各地的示範高中都被要求與初中剝離,這樣,名校初中部的優秀師資分流以後就必須尋找出路;許多住宅小區配套校舍、企業辦校舍移交政府後既允許公辦也允許民辦,也為“名校辦民校”創造了契機。

三是從國家政策來說,自從2000年下半年開始國家允許初中、小學民辦,於是在一些城市就相繼出現了“名校辦民校”的熱潮。

四是從企業動力來說,一些住宅小區的開發商看到名校對樓盤售賣、樓盤品位的意義非同小可,便積極謀求與名校合作辦學或以配套學校形式辦學。

五是從限製擇校來說,自從小學和初中不許擇校、中學名校改為示範高中以後,斷了一些名牌學校的財路,這些名校被迫轉而發展民辦學校,從而堂而皇之地使高收費合法化,同時躲避財務收支兩條線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