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出現後,海權在國際範圍內出現了很大的變化。在海權競爭中,已不再完全由“槍杆子”說了算,主權國家在世界海權競爭中的地位,無論是科技、航運、海洋產業或是環境保護,說到底都和每個國家政府對應出台的激勵政策和配套措施有關。
強調和平競爭,而不再像之前的海權觀一樣主張對單純軍事強力的崇拜,決定了包含了公共物品供給以及開發和利用海洋的技術與效率的國際間競爭,才是最終決定海權歸屬的主要力量。
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規定的新的領海基線,南海是多國爭相提出主權管轄,從而充滿潛在危機的地區。除了中國宣稱全部南海的權利,文萊與印尼、泰國與柬埔寨、馬來西亞與新加坡、印尼等方麵也存在爭執。中國公布其領海基線後,越南與菲律賓更認為受到威脅。例如中國的領海基線在西沙水域,是以28個基點直線連接東島、浪花礁、中建島、北礁、趙述島、北島、中島和南島等。如此一來,西沙領海基線內全部變成中國內海,中國完全的主權使外國所享有之唯一權利是無害通過權,而外國軍艦通過,必須先得到中方之許可。1994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獲得足夠國家批準而生效以來,作為主張全部南海權利的中國在1995年東盟外長會議中,提出依照公約精神與相關國和平解決爭端。在2002年東盟十加一高峰會上,中國與東盟十國簽署了“南海各方行為準則”。中國當前需要做的,是把握好現代海權競爭的規律,用最低的成本實現最多的海洋權益。武力實在是窮盡一切和平努力之後不得已的選擇。因為,隻有盡最大努力沿著和平的路徑,最大化維護和利用中國海權的目標才會被確保經濟目標實現。國際形勢變幻莫測,有些國家往往視國際法如無物。從軍事力量上,需要為完整的海權提供支撐。因此,中國麵臨的海權問題,是怎樣在現代海權條件下既能保證國家的海洋安全,同時最大程度地開發和利用好海洋。
陸權的屯田與今日中國海權有相似的地方,使得昔時適用屯田的邏輯,應該也適用現在的中國海疆,可稱之為“屯海”。相對屯田,“屯海”更強調對經濟發展的貢獻,中國要想在爭議海域與各相關國家的較量中處於上風,最根本的做法是繼續大力發展海洋經濟,不斷擴大國家綜合實力,增強國家綜合實力與海洋經濟的相關性,開發和利用海洋,在“生產競爭”中製勝。
[10]《大陸架公約》,1958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所通過的海洋法公約之一。規定各沿海國對其大陸架海床和底土所擁有開發利用、養護管理自然資源,包括生物資源的主權權利。
早期由於海上還未發現石油等能源,海上管轄十分混亂,“公海自由航行”來自荷蘭海軍艦炮的射程,從陸地起算三海裏之外算是“公海”。二十世紀中期以後,各大國為保護海上能源、漁場並控製汙染、劃分了責任歸屬,傳統的公海概念已不敷使用。海上強權美國首先由杜魯門在1945年宣布美國領海的管轄延伸至其大陸架,打破了傳統公海的認定原則。緊接著,眾多國家延伸了領海到12海裏或200海裏不等。至2006年,僅剩新加坡與約旦繼續使用3海裏的規定。一個特殊案例可以說明早年海上管轄之亂,早年當英國奉行3海裏政策時,有人在1967年占據了其外海以往海軍廢棄的一座堡壘,自己成立國家,稱西蘭公國。有英國船隻航行經過,遭“公國”人射擊。但英國法院認為,該處在3海裏外,已屬公海。該國自建立以來一直由其元首派迪.羅伊.貝茨和他的家人以及合作夥伴占據。其常住人口很少超過五人,可供居住的領土麵積大約有550平方米。後來該公國發生“政變”,此事震動了德,荷兩國外交部,英國竟稱無權幹涉。英國直到1987年才將領海依公約擴充至12海裏,而“西蘭公國”也聲稱12海裏主權,英國雖可依據“大陸架”原則主張該區,卻為避免法律問題而使西蘭公國存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