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問時,這兩個軍士竟然也不把貴為地方駐軍長官的錢藻放在眼裏,說話態度蠻橫無禮,根本不認罪。
錢藻看那甲軍士性情火暴,就把甲押到大門外麵,讓他看看自己審訊乙軍士。錢藻裝出溫和的樣子跟乙軍士閑話起來。每當乙軍士說一段,錢藻就假裝在紙上寫一陣子,好像在記錄乙的口供的樣子。
過了一會兒,錢藻讓人把乙押下去,讓甲進來。錢藻拿起那張寫了字的紙,騙甲說:“乙已經交代事實了。搶劫的事主要是你幹的,所以乙應當被釋放,你應當被處死。”
甲沒想到錢藻在騙他,就憤憤地說:“這事都是他的主意,為什麼要推到我頭上?”接著他就把乙如何提議、怎麼搶劫的情形全都講了出來。錢藻一一記下來,又問了些細節,讓甲軍士畫了押。
他又把乙軍士傳來,說:“甲軍士都招了,主謀是你。”乙軍士起初還不肯承認,聽錢藻讀出細節後隻好招認。案情搞清楚了。於是錢藻就按法定罪。
錢藻巧施離間計,終於審出了案子的真相。對待奸險的小人就要利用他們自私自利的特點,各個擊破,方能取得打壓的效果。
縣令智斷爭妻案
明朝中期,某鎮上一市民張壽長年在外做生意,家中隻剩妻子和幼子。張壽每隔一年半載便回家一趟,留下家用讓妻子以此度日。
可是有一次張壽外出,卻一連五年都沒有音訊。剛開始時其妻王氏還在家苦撐著,但日子一久積蓄都花光了,孩子一天天長大,開銷也日漸增加,實在沒辦法再過下去,於是便找了個從江南來的裁縫。
裁縫剛開始時也沒打算與王氏長久過下去。可那張壽一年不來、兩年不回,兩人都以為他在外兵荒馬亂被殺了,那裁縫也漸漸有心長住下來。於是他用存款把張壽的舊房子翻新,蓋了兩間門市,大張旗鼓地掙錢過起日子。
誰知過了一年多張壽突然回來了。原來他到關外販賣皮貨時被瓦剌兵擄去,當了五年奴隸,找機會逃脫後沿路乞討回了家。來到舊居一看麵目全非,隻當是妻子和孩子遭了大難,連忙四處打聽。
一連問了幾個人都說這婦人原來有一丈夫,因為丈夫死在外麵,所以這婦人招了一個江南裁縫來過日子,將舊房翻新,發了點財。張壽一聽就覺得是裁縫占妻奪房,便一怒告到縣裏。
縣令傳來裁縫,裁縫說這婦人原本就是自己的。縣令又傳王氏來問。王氏覺得不認裁縫實在對不起他這三四年的撫幼養妻之恩,不認張壽又對不起結發之夫,因此覺得左右為難,隻是哭而不答。
第二天升堂時縣令讓人找來一塊門板,讓王氏躺在上邊,用破席蓋好,叮囑她不要動,然後傳來張壽和裁縫,說:王氏因為此事傳開覺得有失顏麵,已經在昨晚上吊自殺了。你們倆誰認這媳婦誰就領去埋了。
裁縫一聽便趕緊說:“我已養了她娘倆三四年了,如今她丈夫回來就交給他吧!”
張壽一聽妻子死了,淚如雨下,說:“王氏所為都因我無力扶養所致,錯在我,我願領回埋葬。”
縣令聽罷,喚起那王氏交予張壽,裁縫見了後悔不已。
當一件事情無法清楚明白地下決斷時,不妨把選擇權交給當事人,設定一個選擇題,讓他們自己決定吧!
殷雲霽不被假象蒙蔽
明武宗正德年間,殷雲霽任清江知縣。
當時,縣裏有一個叫朱鎧的,死在孔子廟西側的小屋裏,不知是被誰殺死的。
一天,殷知縣忽然收到一封匿名信,說殺死朱鎧的是某人。因為這個人本來就是朱鎧的仇人,所以大家都認為不會冤枉他。
殷雲霽卻說:“這是凶手嫁禍他人以拖延受懲治的手法。”他又問左右的人:“誰和朱鎧最親近?”回答說是縣府內姓姚的辦理文書的小吏。
殷雲霽就把縣衙裏所有的辦文書的小官吏都召集到廳堂上,說:“我想找人謄抄信函,把你們寫的字呈上來讓我看看。”有個叫姚明的,寫的字和匿名信上的字相像。殷當即盤問他:“你為什麼要殺朱鎧?”姚明大驚,隻好回答說:“朱鎧將要到蘇州做買賣,隻有我一個人迎送他,我貪圖他的錢財,所以把他殺了。”
隻要善於觀察,謹慎思考,就不會被假象迷惑。
冒充醫生的盜賊
明朝,浙江吉安州一富翁結婚。結婚這天,有一小偷趁人多溜進了洞房,鑽到了洞房的床鋪底下,想等夜深人靜後出來偷竊財物。
誰知一連三日,新郎新娘通宵燃燭,互相私語,小偷守了三天沒法下手,餓得忍受不住了,找了個機會爬出來向房門逃去,被主家守夜的抓住,扭送到官府。
縣令審問他時,他卻說道:“我不是小偷而是醫生,因為新娘有種怪病,需要我隨時為他醫治。要是把新娘傳來就明白了。”
原來這個賊在床下潛伏時聽了夫婦的私房話,便以此說出新娘的家醜。縣令信以為真,一定要把新娘傳到官府對證。可是新郎卻不肯。
一位縣衙老吏在旁見此情形,對縣令說:“婦人剛出嫁,不論官司是輸是贏,對她都是很大的恥辱。小偷潛入洞房,又突然跑出來,未必認識新娘。我們可以找一個女人假扮新娘,就可以戳穿他的謊言。”
於是縣令找來一名妓女,帶到公堂。那小偷想先發製人,於是對著假新娘喊道:“你約我到房中治病,怎麼你公公家裏抓我當賊你就不說一聲。”
縣令問道:“你認得新娘嗎?”小偷說:“從小就認得。”縣令大笑,經審問,小偷隻好認罪。
當硬碰硬的方法不能奏效時,轉個彎用迂回的方式,反而更容易得出真相。
辨真偽巧破盜案
明朝陳懋仁在他所著的《泉南雜記》中記載了這樣一件事:一天夜裏,泉州城裏發生了一起盜竊案,其實這就是官府的捕快監守自盜。主事叫來了兩個巡邏的士兵,一個左腕上、另一個胸口上分別帶有黑色的傷痕,然而皮膚並沒有出現任何腫脹破裂。他倆聲稱是被盜賊用棍棒打的,想以此為借口,掩蓋自己的罪行,官員嚴詞督促掌管捕盜的人立即破案。
掌管此事的捕頭想,凡是遭受棍棒打擊的地方,沒有不致命並發生骨折的,也沒有不腫脹並且破裂的,否則就一定有鬼。他又問手下的人:“聽說你們的家鄉有一種草,塗在皮膚上,皮膚顏色就像受傷一樣,你們泉州人管這種草叫什麼名字?”
他們回答說:“這種草名叫‘千裏急’。”捕頭令手下找一些來把它搗碎,分別塗在另外兩人的手腕和胸口上。時間不長,那裏就變成了黑色,真的像受傷了一樣。就把他們帶去給那兩個詭稱受傷的士兵看,他倆嚇呆了,於是隻得乖乖地招供了盜竊和作偽證的罪狀。從此再也沒有這樣來作假的賊人了。
把真憑實據擺在掩蓋事實的人麵前,揭發他的內心思想,這樣即使他再巧舌如簧也是無濟於事的。
韓紹宗明察秋毫
明朝時,樊舉人是壽寧侯的門客。壽寧侯以尊貴的地位和顯赫的權勢名震天下,樊舉人倚仗權勢,結交勳戚貴臣,府中一切給君主的奏章,都出自他筆下。然而因一些奏章沒有事實根據,招致人們的怨恨,他被告發了,朝廷將事情交由刑部處理。
刑部郎中韓紹宗了解樊舉人的全部情況,準備把他抓起來。當時樊正躲在壽寧侯府中,雖然藏得很隱秘,韓紹宗還是千方百計把他挖出來了。
樊舉人下獄幾天後,一天早上韓紹宗出門,見地上有卷紙,拾起一看,上麵詳細羅列了樊舉人的條條罪狀,而且說他罪大惡極,必須把他處死。
韓紹宗看後,笑著說:“樊舉人為人聰明機變,卻有人把他隱秘的事情都寫得如此清楚,一定是樊舉人自己所寫的。”經審問,他果然承認了。
樊舉人的獄友聽說此事,感到很納悶,就問樊為什麼要這樣做,樊回答說:“韓公這個人,是不容易受到別人影響的,更不可能用權勢使他改變主意的。向他祈求生則必定讓你死。現在一味說該死,則有可能得到生路。這隻是我的一種計策,想碰碰運氣。”
韓紹宗說:“不必這樣做,你的罪行原來就不至死。”於是,樊舉人被發配到遼地戍邊去了。
樊舉人和韓紹宗都是聰明人,所以能夠由反激而演化出令人擊節讚賞的智慧棋局,其中所包含的智謀,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學到的。
聶縣令斷鈔
明朝人聶以道任江西縣令,判案多智。
有一個賣菜人早出,在街上拾得至元鈔(元代錢幣)十五錠,他就拿回家告訴了老母。老母大怒:“拾來之錢豈可歸己,用了它必招禍災。在何處拾得,快去那裏等候,必有人來尋。”賣菜人很孝順,不敢違背母親的命令,於是在拾鈔處靜候。
不一會兒,果然有一人來詢問賣菜者可曾拾到一遝鈔票,賣菜人當即承認,並把錢全部奉還。旁觀的人都說,應該分一半給拾錢的人,尋錢的人仔細數了數錢,抬頭對眾人說:“我本丟了三十錠錢,現今才十五錠,他已留下了一半!”
賣菜人一聽就火了,一把把錢搶過來,說:“你這人怎麼這樣說話?誰拿你一半了,我就拾了十五錠。”
尋錢的人說:“你明明藏起一半,還不承認!”兩人爭吵不休。眾人簇擁著他們來到縣衙。
聶以道聽完兩人述說,於是叫人問賣菜人之母,證實拾者所得確為十五錠。於是他叫賣菜人和尋錢人各立下文書。失者寫明失錢三十錠,拾者寫明拾錢十五錠。
聶以道乃判決,對失鈔者說:“這十五錠不是你丟失的,乃天賜賢母養老之費。你的三十錠錢,可再到別處去找。”遂把十五錠錢賞給賣菜人,將尋錢者轟出縣衙。眾人聽後都拍手稱快。
要處理無理取鬧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用他自己的話去堵他自己的嘴,讓他辯無可辯,駁無可駁。
用凶刀緝捕凶手
明末,江南發生了一件命案。
一位富商子弟到海安經商,在碼頭上與一女子搭訕,二人談得火熱,相約晚間在女子處幽會。晚上,那女子未閂房門,這時,一名竊賊摸進了女子房間,女子認為是富商前來,起身便擁了過來。竊賊一見有人撲來,以為中了計,就持刀刺向女子,女子當即身亡,竊賊也不拔刀,撒手就跑。
此後,富商如約前來,發現女子死在地上,立即悄身退出來,吩咐船家開船。船家見富商身上滿是血跡,起了疑心,就暗地裏吩咐一人去報了官。官府立即趕來抓住了富商,正巧,這時有人報告城外有一女子被人捅死。那富商一聽,承認了全部經過,就是不承認自己殺了人。
這時,正好劉宗周在此地任縣令,他命人拿出凶器,見是一把屠戶用的剔骨刀。心想,那富商應該不會帶刀子去與女子幽會,凶手應該另有其人。
第二天,他傳令城內城外所有肉鋪的掌刀人,帶剔骨刀來衙門檢驗,人來之後,留下刀子,讓他們第二天來取認。
第二天早上,劉宗周讓人從那批刀子中取出一把,換上那把凶器,讓掌刀人認領。到最後,每個人都取走了自己的刀子,隻剩一把了,就是那凶器。
有位掌刀人最後一個來,卻不撿那刀子。劉宗周問他為何不取刀,那人說:“這刀不是我的,是王三的。”
劉宗周一聽,立即命人前去捉拿王三。哪知王三卻已經逃了。
劉宗周又想了一計,他從獄中提了一個殺人犯,把他扮成富商,押赴法場砍了頭。王三聽說富商已死,料想此案已結,便又回到城內賣肉,正好被衙役抓住,再也逃脫不了了。
要破奇案,必要出奇智。找到與案情相關的人和物,才能使目標昭然若揭。劉宗周可謂奇謀迭出,凶手栽在他手上,也應該沒有怨言了。
施世綸審銀子
施世綸是清朝初年的一位循吏,他出任江都知縣的時候,遇到了這麼一個案子。
一名叫朱有信的小商人外出購貨時,來到江都劉永的錢鋪兌換九兩八錢銀子。正當劉永稱銀時,朱的一個朋友路過,朱便放下銀子與朋友敘舊。等到敘罷來取銀子時,劉永矢口否認他換過銀子。朱有信便將劉永拉到縣衙理論。
到縣衙後,劉永卻稱朱有信故意訛詐他。他根本不承認朱有信前來換過銀子,更沒見過九兩多的現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