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夏東西說(2 / 3)

三)商代拓土之三期

商代享國六百年之說,今無從確證。《史記》所載之世係,按之卜辭,大體不差。雖帝王之曆世甚多,然其間不少兄弟,或者《史記集解》引《汲塚紀年》“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之一說,較為可信。在此五百年中,大約有兩個時期拓土最力,一是成湯時,一是武丁時,合之湯前之相土,共三個時期。此情形《商頌》中說得很明白。於相土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於湯曰:“武王載旆……九有有截。韋顧既伐,昆吾夏桀。”於武丁曰:“在武丁孫子。武丁孫子,武王靡不勝。龍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裏,維民所止,肇域彼四海。四海來假。”照這樣看,並參以他書所記載,這三個時期拓土的範圍,當如下文所列。

1)相土的東都,既在太山下,則其西部或及於濟水之西岸。又曾戡定海外,當是以渤海為宇的。

2)湯時建國在蒙亳,其廣野即是所謂空桑,其大渚即是孟諸(即孟渚),蓋已取東夷之國,少吳之故域,而為邦畿,而且北向封韋,西向對夏,南向對淮水流域,均拓土不少。

3)盤庚,涉河遷殷後,其西北向之勢力更發達。重以“中宗祖乙”(參看初版《觀堂集林》九卷二十頁)。“治民祗懼,不敢荒寧……享國七十有五年。”“高宗(武丁)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不敢荒寧,嘉靖殷邦……享國五十有九年。”“祖甲……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惠保於庶民,享國三十有三年。”(均見《書·無逸》)故其勢力能越太行,過伊洛,而至渭水。彼時南方之疆域今雖不可考,然既至南巢,已越淮水矣。又周稱周侯,崇侯之國在豐,此雖藩國不同邦畿,然亦可見其聲威所至。且“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一傳說(見《易·下經》),證以《詩經》,尤可信。《大雅·蕩》雲:“文王曰谘,谘女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小大近喪。人尚由乎行。內奰於中國,覃及鬼方。”此雖記殷之衰亂,然衰亂時尚能波及於鬼方,強武時鬼方必為其臣屬可知。關於鬼方之記載,初不見於發現之卜辭,今春中央研究院始發現一骨,其辭曰,“己酉,卜貞鬼方,”。這樣記載的希少,似是鬼方既為殷人平定或威服之證。及紂之將亡,周人尚稱之曰,“殷商之旅,其會如林”,而周人之翦服東方,曆文武周公成王三世而“康克安之”。然則商人所建之帝國,盛時武力甚大,敗後死而難僵。此一東起海東,西至岐陽之大帝國,在當時的文化程度中能建設起來,不能不算是一件絕偉大的事。想必憑特殊的武器,及堅固的社會組織,方能做到。

[1]此節含義已見拙著《東北史綱》初稿第一卷一四至二四頁。彼處於本文所引資料外,更及“妣乙”一辭。今承董作賓先生告我:“王國維所釋‘妣乙,二文實是‘河’字,其‘’一字,則為‘嶽’字。”按董說甚確,故刪是段。

[2]《左傳》昭九,“肅慎燕亳,吾北土也”。此當為亳之本土,說詳下。又,朝鮮一辭不見六經,按之司馬相如《上林賦》,“齊……斜與肅慎為界”,西漢齊國之斜界正為朝鮮,或者戰國以來所謂朝鮮,即古之肅慎耶?說別詳。

[3]此處眩字疑亦亥之誤字。蓋上文正說王亥、王恒、上甲微,下文又說湯之創業,不應中間忽插入舜象故事,如王逸所解者。即使信《國語》“商人禘舜”之舜字不誤,亦應列於“簡狄在台嚳何喜”之前。《天問》驟看似語無倫次者,然若以“故事係統”論其次序,以韻讀定其錯間或不錯,當知實非漫無連貫者。故舜事無論如何解,不當入之此處也。又眩胲二字在篆文雖不可亂,在隸書則甚易訛也。

[4]按,京兆有亳亭一說,《史記》曾言及。《封禪書》記秦地諸祠祀有雲:“於社亳有三社主之祠。”《秦本紀》雲:“寧公二年,遣兵伐蕩社。三年,與亳戰,亳王奔戎,遂滅蕩社。”《索隱》曰:“西戎之君,號曰亳王。蓋成湯之胤。”《集解》引皇甫謐日:“亳王號湯,西夷之國……非殷也。”據此,知周桓王時之亳王.乃西戎君長,不關殷商。其居京兆杜縣,當由犬戎之亂,入據畿甸。西周盛時,斷不容臥榻之旁,由人酣睡。意者殷克鬼方後,子姓有統率戎人部落者,逮殷之滅,遂襲亳王之號,及周之亂,遂據杜縣。無論此說當否。此乃後代事,不能據之以證商代之淵源。商人何來,固當以早年地理證之,亳人發跡之所在求之,若求之於八九百年後之地名,恐無當矣。

二、夏跡

商代發跡自東徂西的蹤跡已在上一章大致條別清楚,向上推一步便是夏代,我們且看夏代的蹤跡分布在何一方。

禹的蹤跡的傳說是無所不在的,北匈奴南百越都說是禹後,而龍門會稽禹之跡尤著名,即在古代僻居汶山(岷山)一帶不通中國的蜀人,也一般的有治水傳說。(見揚雄《蜀王本紀》,臧氏輯本)。雖東方係之商人,也說“浚哲維商,長發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明明以禹為古之明神。不過春秋以前書中,禹但稱禹,不稱夏禹,猶之稷但稱稷,不稱夏稷或周稷,自啟以後方稱夏後。啟之一字蓋有始祖之意,漢避景帝諱改為開,足征啟字之詁。其母係出於塗山氏,顯見其以上所蒙之禹若虛懸者。蓋禹是一神道,即中國之Osiris。禹鯀之說,本中國之創世傳說(Genesis)。雖夏後氏祀之為宗神,然其與夏後有如何之血統關係,頗不易斷。若匈奴號為夏後之裔,於越號稱少康之後,當皆是奉禹為神,於是演以為祖者。如耶穌教之耶和華上帝,本是猶太一族之宗神,故《創世紀》言其世係,而耶穌教推廣到他民族時,奉其教之民族,亦群認耶和華為人祖,亞當為始宗矣。然則我們現在排比夏跡,對於關涉禹者應律除去,以後啟以下為限,以免誤以宗教之範圍,作為國族之分布。

所謂夏後氏者,其名稱甚怪,氏是族類,後為王號,何以於殷曰殷人,於周曰周人,獨於夏曰夏後?意者諸夏之部落本甚多,而有一族為諸夏之盟長,此族遂號夏後氏。今將曆代夏後之蹤跡輯次如下。

1)見於《左傳》者

帝丘 僖三十一,“衛遷於帝丘……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寧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杜雲:“帝丘,今東郡濮陽縣。”

殽 僖三十二,“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後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以避風雨也”。杜雲:“殽在弘農澠池縣西。”

窮石 此為夏之敵國,事見襄四年,本文及討論均見下章。空桑又曰窮桑,見昭二十九年。窮石當即空桑之音轉。至斟灌過戈鬲諸地所在,則杜雲:“有鬲國名,今平原鬲縣。”“樂安壽光縣東南有灌亭,北海平壽縣東南有斟亭。”“東萊掖縣北有過鄉,戈在宋鄭之間。”

有莘 僖二十八,記晉文城濮之戰,有雲:“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於莘北。”據此,有莘必去城濮甚近。有莘相傳為夏諸侯,伊尹其一代之小臣也。

斟灌 斟尋 襄四,杜雲:“樂安壽光縣東南有灌亭,北海平壽縣東南有斟亭。”按,《水經注·巨洋水篇》引薛瓚《漢書·集注》雲:“汲郡古文,相居斟灌,東郡觀是也。”(段玉裁雲,《經韻樓集五》今本《水經注》觀訛為灌,而戴校未正)據此,斟灌仍在東郡,去帝丘不遠。杜釋此之誤顯然。此地既誤釋,其釋斟尋之誤亦可推知矣。

東夏 襄二十二,“晉人征朝於鄭,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曰……間二年,聞君將靖東夏。四月,又朝以聽事期”。杜雲:“謂二十年澶淵盟,先澶淵二月往朝,以聽事期。”按以二十年經傳所載事,杜說不誤。至澶淵所在,杜雲:“在頓丘縣南,今名繁汙,此衛地,又近戚田。”按,衛為東夏,則夏之本土當在東夏衛地之西,但持此一條以證夏境不在東土,已充足矣。

又昭元年,“子相晉國,以為盟主,於今七年矣。再合諸侯,三合大夫,服齊狄,寧東夏,平秦亂,城淳於”。杜於“寧東夏”下注雲,“襄二十八年,齊侯白狄朝晉”。

又昭十五,“文公受之,以有南陽之田,撫征東夏”。按,晉文東征者為曹衛,此又以曹衛為東夏。

華夏 襄二十六,“子儀之亂,析公奔晉。晉人寘諸戎車之殿,以為謀主……晉人從之,楚師宵潰,晉遂侵蔡,襲沈,獲其君,敗申息之師於桑隧,獲申麗而還。鄭於是不敢南麵。楚失華夏,則析公之為也”。此指蔡沈及鄰於楚北境諸國為華夏。

觀扈 昭元,“夏有觀扈”。杜雲:“觀國在今頓丘縣,扈在始平鄠縣。”此皆夏之敵國,當即夏之邊境。

大夏 昭元,“子產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幹弋,以相征討。後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及成王滅唐,而封太叔焉,故參為晉星。’”杜曰:“大夏,晉陽也。”按,大夏與夏墟究竟在晉陽抑在翼,在地理書有異說(如《括地誌》),近代學人有異論(如顧亭林、全謝山),二地相去亦數百裏。然皆在汾水之旁,不關山東也。

鈞台 昭四,“夏啟有鈞台之享。”杜雲:“河南陽翟縣南有鈞台陂。”

仍緡 昭四,“夏桀為仍之會,有緡叛之”。杜於此不能指其所在,但雲“仍緡皆國名”,哀元年注亦然。《史記正義》引《帝王世紀》雲:“奡之殺帝相也,妃有仍氏女曰後緡,歸有仍,生少康。”(此本哀元年傳)《正義》於他地名幾皆有說,於此亦無說。

夏墟 定四,“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品,命以《唐誥》,而封於夏墟。啟以夏政,疆以戎索”。此更直示吾人,晉為夏之本土。

塗山 哀七,“禹合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杜雲,“塗山在壽春東北”。按昭四有“三塗”之名,杜雲,“在河南陸渾縣南”。塗山或即三塗之一。

2)見於《國語》者

伊洛 《周語》上,“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陽父曰:‘……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按伊洛於夏,猶西周三川之於周,河之於殷,據此可知夏之地望以伊洛為本土矣。

崇山 聆隧《周語》上,“昔夏之興也,融降於崇山。其亡也,回祿位於聆隧”。韋雲,“崇,崇高山也。夏居陽城,崇高所近”。又雲,“聆隧,地名也”。按,韋以崇為嵩高。

有崇 《周語》下,“其在有虞,有崇伯,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堯用殛之於羽山。其後伯禹念前之非……”據上節所引韋解,崇即嵩高。然《詩·文王篇》雲,“既伐於崇,作邑於豐”,是崇國境當殷末在渭南。渭南之山境亦東與崇高接。又《左傳》宣元,“晉欲求成於秦,趙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杜雲,崇,秦之與國),吾以求成焉。’冬趙穿侵崇,秦弗與成”。然則春秋時晉秦界上猶有以崇為號之國,此亦可知崇在西土。

杞鄫 同節,“有夏雖衰,杞鄫猶在”。按,杞在春秋時由今杞縣境東遷,鄫則杜雲,“在琅琊鄫縣”(僖十四)。然《國語》記西周亡時事雲:“申繒西戎方強,王室方騷……王欲殺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繒與西戎會以伐周,周不守矣。”果鄫本在琅琊,勢難與申西戎會伐周。然則鄫在琅琊,亦是後來東遷所至。

戎夏 《晉語》一,“獻公卜伐驪戎,史蘇占之……對曰:‘……戎夏交捽……若晉以男戎勝戎,而戎亦必以女戎勝晉……諸夏從戎,非敗而何?’”此以晉為夏,與《左傳》定四封唐叔於夏墟事合。

昆吾 鄭語,“昆吾為夏伯矣”。準以《詩·商頌》,“韋顧既伐,昆吾夏桀”之說,昆吾當非諸夏之一,而別為一族,然與夏族當有若何關係。至昆吾所在,則《左傳》昭十二楚子雲,“昔我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今鄭入貪賴其田而不我與”,可知昆吾在許,即今許昌一帶。

東夏 《楚語上》,“析公奔晉,晉人用之,實讒敗楚,使不規東夏”。韋雲,“東夏,沈蔡也”。按此即《左》襄二十六事,彼處稱華夏,此處稱東夏。

諸夏 吳語,“昔楚靈王不君……不修方城之內,逾諸夏而圖東國”。韋雲,“諸夏,陳蔡。東國,徐夷吳越”。此更明明證夏之不在東土。

3)見於《詩》者

雅 雅之解說不一,《詩序》雲:“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此真敷衍語。《小雅·鼓鍾篇》雲,“以雅以南”,南是地域名(詳見《詩經講義》),則雅之一辭當亦有地名性。《讀書雜誌》:《荀子·榮辱篇》“君子安雅”條雲,“雅讀為夏,夏謂中國也,故與楚越對文。《儒效篇》: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其證。古者夏、雅二字互通,故《左傳》齊大夫子雅,韓子《外儲說右篇》作子夏,楊注雲,正而有美德謂之雅,則與上下二句不對矣”。(阮元亦以雅言之雅為夏)此真確解,可破曆來一切傳說者之無知妄解。由此看來,《詩經》中一切部類皆是地名,諸國風不待說,雅為夏,頌分周、魯、商。然則國風之名,四始之論,皆後起之說耳。雅既為夏,而夏辭之大小雅所載,若一一統計其地望,則可見宗周成周文辭較多,而東土之文辭較少。周自以為承夏緒,而夏朝之地望如此,恰與《左傳》《國語》所記之夏地相合(此說詳見我所作《詩經講義》,未刊,其略見新獲卜辭寫本後記跋《安陽發掘報告》第三八五頁)。

4)見於《周誥》者

區夏 康誥,“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按,區字不見《說文》,薛綜注《東京賦》雲,“區,區域也”,然則區夏猶曰有(域)夏,猶曰夏域,即夏國也。文王造邦於西土,而雲始造我夏國,則夏之在西土可知。

5)此外見於《史記》《戰國策》者一段(按《史記》所引雜亂,故不遍舉,此節甚關重要,不可遺之)。

河洛 太華 伊闕 羊腸 《吳起列傳》:“起對曰……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按此語見今本《戰國策》二十二。然彼處作“左天門之陰,而右天谿之陽”,雖亦謂左帶水而右倚山,未如《史記》言之質實,故錄《史記》。金鶚(《求古錄禮說》八)據此以證夏桀之都在雒陽。今按,桀都正當雒陽否,另是一問題,然桀之國環洛陽,則依此語當無可疑。

據以上各書所記夏地,可知夏之區域,包括今山西省南半,即汾水流域,今河南省之西部中部,即伊洛嵩高一帶,東不過平漢線,西有陝西一部分,即渭水下流。東方界線,則其盛時曾有濟水上流,至於商邱,此便是與夷人相爭之線,說詳下章。最西所至,我們現在不知究到何處,漢隴西郡有大夏縣,命名不知何本,更不知與夏後之夏有否關係。最南所至,我們也不知,《漢書·地理誌》謂漢水將入江時名夏水,今尚保存江夏諸名,或者諸夏不能如此南被。且《荀子·儒效篇》雲,“君子居楚而楚,居夏而夏”,楚夏對稱,自不能以楚為夏。楚國之最大版圖中,盡可包含一部分諸夏,而諸夏未必能過荊襄而括江漢,或者此之名夏竟是同音異辭。陳、範記關羽據荊州北伐曹操事雲,“威震華夏”,是漢末猶以華夏為三輔三河汝潁等地之專名,未嚐括九州而言。我們現在知諸夏西南北三方所至之大齊,而以東夏之稱,夷夏之戰(此事詳上章),確知夏之東界,則以古代河、濟、淮、泗的中國全部論,夏實西方之帝國或聯盟,曾一度或數度壓迫東方而已。與商殷之為東方帝國,曾兩度西向拓土,滅夏克鬼方者,正是恰恰相反,遙遙相對。知此形勢,於中國古代史之了解,不無小補也。

三、夏夷交勝

嚴格意義的諸夏所據之地域已如上章所述,至於夏後一代的大事現在可得而考見的,是些什麼呢?答曰,統是和所謂夷人的鬥爭。夷一個名詞應如何解,留在下一章中說明。其字在殷周文書每與人字一樣,音亦與人相近,這是很可注意的。現在假定,凡在殷商西周以前,或與殷商西周同時所有今山東全省境中,及河南省之東部、江蘇之北部、安徽之東北角,或兼及河北省之渤海岸,並跨海而括遼東朝鮮的兩岸,一切地方,其中不是一個民族,見於經典者,有太暤、少暤、有濟、徐方諸部,風、盈、偃諸姓,全叫作夷。《論語》有九夷之稱,明其非一類。夏後一代的大事正是和這些夷人鬥爭。此事現在若失傳,然一把經典的材料擺布起來,這事件十分明顯。可惜太史公當真不是一位古史家,雖羿浞少康的故事,竟一字不提,為其作正義者所譏。求雅馴的結果,弄到消滅傳說中的史跡,保留了哲學家的虛妄。

現在說羿浞與夏後少康的故事,先將材料排列出來。

1)見於《左傳》者

魏絳曰:“……《夏訓》有之,曰有窮後羿。”公曰:“後羿何如。”對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後羿自鉏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龍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予外,愚弄其民,而虞羿於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外內鹹服。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靡奔有鬲氏。(杜曰:靡,夏遺臣事羿者。有鬲,國名,今平原鬲縣。)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恃其讒慝詐偽,而不德於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處澆於過,處豷於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後杼滅豷於戈。有窮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昔周辛甲之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於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跡,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於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於夏家。獸臣司原,敢告仆夫。’”(襄四年)

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鑒,名曰玄妻。樂正後夔取之,生伯封,實有豕心,貪琳無厭,忿類無期,謂之封豕。有窮後羿滅之,夔是以不祀。(昭二十八年)

伍員曰:“不可,臣聞之,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後相。後緡方娠,逃出自竇,歸於有仍。生少康焉,為仍牧正。惎澆能,戒之。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複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哀元年)

2)見於《論語》者

南宮適間於孔子曰:“羿善射,奡蕩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南宮適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憲問》篇)

3)見於《楚辭》者

羿淫以佚畋兮,又好射夫封狐。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澆身被強圉兮,縱欲而不忍。日康娛而自忘兮,厥首用夫顛隕。(《離騷》)

羿焉彃日?烏焉解羽?……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嬪?馮珧利決,封狶是射。何獻蒸肉之膏,而後帝不若?浞娶純狐,眩妻爰謀。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阻窮西征,岩何越焉?化為黃熊,巫何活焉?鹹播秬黍,莆雚是營。何由並投,而鯀疾修盈?白蜺嬰茀,胡為此堂?安得夫良藥,不能固臧?天式從橫,陽離爰死。大鳥何鳴,夫焉喪厥體?蓱號起雨,何以興之?撰體協脅,鹿何膺之?鼇戴山抃,何以安之?釋舟陵行,何以遷之?惟澆在戶,何求於嫂?何少康逐犬,而顛隕厥首?女歧縫裳,而館同爰止,何顛易厥首,而親以逢殆?(《天問》)

4)見於《山海經》者

羿與鑿齒戰於壽華之野,羿射殺之,在昆侖虛東。羿持弓矢,鑿持盾。一曰戈。(《海外南經》。按一曰戈三字,或是注文羼入者。)

有人曰鑿齒,羿殺之。(《大荒東經》)

帝俊賜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國,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海內經》)

非仁羿莫能上。(按仁字當為夷字之讀,兩字皆從人,形近故致誤。)

5)見於《呂氏春秋》者

夷羿作弓。(《勿躬》)

6)見於《說文》者

羿,羽之羿風,亦古諸侯也,一曰射師。(四,羽部。)

帝嚳躬官,夏少康滅之。從幵開聲。論語曰:“善射。”(十二,弓部。又同部下引《楚辭》“羿焉日”,羿亦作。)

又,《史記》於羿事不載,《正義》譏之。《世本》(見各輯本)謂夷羿作弓。《帝王世紀》所記羿事特詳(見宋翔鳳輯本)。然數書皆不出上文所舉,故不錄。

據以上材料,有數點須分解。

一、羿的地位。如羅泌所作傳,及其比之於安史,則羿浞隻是夏之叛臣。然此說完全無據,以上一切材料全不曾說羿是夏之屬臣。然則夷羿必是夏之敵國之君,且此敵國之君並不等閑,以《天問》《山海經》所說,居然是天神,而奉天帝命降於下土者,為夷之君,自遷窮桑,而為後人號為帝羿或曰羿帝。(《禦覽》八十二引《帝王世紀》)

二、夷為東方主。此說可由其稱夷羿及說文稱羿為帝嚳(據王國維考,即帝俊)射官,及其地望等事證之。

三、夷夏之爭數十年,在夷一麵經羿、奡二宗,在夏一麵經相、少康二世,戰鬥得必然很厲害。《天問》所謂“阻窮西征”者,王逸解之曰:“言堯放鯀羽山,西行度越岑岩之地,因墮死也。”洪興祖補曰:“羽山東裔,此雲西征者,自西徂東也。上文言永遏在西山,夫何三年不施,則非死於道路,此但言何以越岩險而至羽山耳。”按王說無稽,洪已辯之,然洪強釋西征曰自西徂東,古書中全無此文法。此處明明謂阻(即)窮(石)之後帝羿西征,而越山岩,不然,西征一詞全不可解,正不得以同韻之下句中說鯀化為黃熊事而謂此句亦是鯀事。

四、《左傳》之神話故事已很倫理化,且《左傳》之成分大體為晉、楚、魯三國之語,而其立點是偏於西國夏周之正統傳說,所以說羿、奡甚不好。但《山海經》之為書,雖已係統化,尚未倫理化,且記東方的帝係較多。這部書中所舉夷羿事,很足以表顯戰國時羿、奡的傳說尚甚盛。《山海經》與《天問》互相發明處甚多,《天問》稱羿之重要全與《山海經》合。所謂“羿焉日”,正在《天問》中論創世紀一節中,則羿本是天神。所謂“帝降夷羿”者,正《山海經》所謂“帝俊賜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國,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天問》一篇,本頗有次序,王逸以為不次序者,乃由於不知《天問》所陳是流行神話故事之次序,不與漢代人之古史傳說同,故不能解(餘另有說見他處),其羿浞之間插入鯀之一段若甚錯亂者,當由於《天問》之次序乃神話之次序;一神話中有數人關涉者,則一次說出,不嫌前後錯綜。“阻窮西征,岩何越焉”一句,至下文“釋舟陵行,何以遷之”,凡十二句中,有涉及鯀處,並有若幹因失其神話而不可解之故事,皆可據上下文細繹之,以知其正是說夷夏交戰事。此節蓋謂羿、奡相繼西征,曾越山地,自鯀永遏於羽山後,禹平水土,秬黍雚皆茂長,巫乃將鯀化為黃熊。(《天問》所記鯀事,與《左傳》《尚書》等皆不同。《尚書》《左傳》皆謂舜殛鯀於羽山,然《天問》雲:“永遏在羽山,夫何三年不施。”)當夏代危急,遂與能蕩舟之奡戰,適其時羿妻竊藥而行(本文,“安得夫良藥不能固藏”)並有其他怪異(“白蜺嬰茀”“天式從橫”等語),於是大戰得雨起山抃,蕩舟者不得不釋舟陵行,逃歸其嫂,而卒為太康並得之。如此解來,則《論語》南宮括之問正甚明白。南宮括這話並不是泛舉古帝王羿、奡、禹、稷而強比之,乃是論一段故事,東土強有力者失其國,西土務耕稼者有天下。《魯語》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百蔬。夏之興也,周棄繼之。”明禹、稷可作一事論。孔子對神話也如對鬼神一樣敬而遠之,且以其“君子相”之故,不願於此等聖帝明王有所議論,故當麵不答,而背後稱讚南宮適對此神話之題旨西洋故事中所謂Moral者,甚能了解。若不如此,而是泛作一篇秦皇、漢武與漢文、宋仁之優劣論,殊不免於糊裏糊塗。《論語》中論一事皆以一事為論,尚無策論八股氣。南宮適這一段話,正可證明夷羿在當時的傳說中並不大壞。若羿、奡不是當時神話中的大人物,何至與傳說中功在生民之禹、稷相提並論,豈不不倫得很,不需要得很?

然則夷羿之故事,我們在現在尚可見到三種傳說。一、以夷羿為自天而降甚高明者,《山海經》《天問》屬之。二、以夷羿與夏後為對,而以為一崇力一崇德,故一興一替者,此等之成敗論人,《論語》記南宮適所問之背景如此。三、以夷羿為不合道理者,《左傳》如此,然尚稱之曰“後”,記其曾“因夏民而代夏政”(夏民者,夏所服屬之民,不必改作夏族)。凡讀一切神話故事,都須注意及同一題目常因流傳之不同而其中是非倒置。此是一例,鯀亦是一例。同在《國語》中,《周語》下謂“崇伯播其淫心,稱遂共工之過”,《魯語》上謂“鄣洪水”,故夏後“郊”,《吳語》亦謂“禹之功”,我們不可不注意傳說之演變及其道德批評之改易。

夏後一代中夷夏之爭,不僅見於有窮後羿一段故事,夏代開國亡國時皆有同樣的爭鬥。現在分別說。

一)夏後啟與伯益之爭統。關於這件事,戰國的傳說有兩種,一謂啟益相讓,二謂啟益相爭。

《孟子》: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

《天問》:啟代益作後,卒然離。何啟惟憂,而能拘是達?皆歸射,而無害厥躬?何後益作革,而禹播降?

古本《竹書》:益幹啟位,啟殺之。(引見《晉書·束皙傳》。《史通·疑古篇》《雜說篇》兩引之。)

《孟子》的古史都是些倫理化的話,然這一段中還看出這個故事本來麵目的背景,此背景即是說,代禹者幾乎是益,而啟卒得之。這話裏雖不直說有何爭執,但還可隱約看出對峙的形勢來。至於《竹書》的話,雖不能即信,但益啟之有爭執,雖《孟子》的話中也表示個破綻。因為讓爭本是一事的兩麵,不是相爭的形勢,不需相讓的態度。《天問》的話,因故事遺失不大好講,然益稱後,又曾一度革夏命,則甚明白。

我們再看伯益是如何人。經籍中有伯益伯翳二人,太史公在《陳杞世家》中分為二人,然在他處則不分。《索隱》議之曰:“秦祖伯翳,解者以翳益別為一人。今言十一人,敘伯翳,而又別言垂益,則是二人也。且按《舜本紀》敘十人,無翳,而有彭祖。彭祖亦墳典不載,未知太史公意如何,恐多是誤。然據《秦本紀》敘翳之功雲,佐舜馴調鳥獸,與《堯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鳥獸’文同,則為一人必矣,今未詳其所以。”按,此議甚是。太史公在此處誠糊塗。羅泌重申二人不同之說,然全無證,金仁山辯之曰:

《尚書》之伯益,即《秦紀》之柏翳也。秦聲以入為去,故謂益為翳也。《秦紀》謂柏翳佐禹治水,馴服鳥獸,豈非書所謂隨山刊本,暨益奉庶鮮食,益作朕虞,若予上下鳥獸者乎?其事同,其聲同,而太史公獨以書紀字異,乃析一人而二之,可謂誤矣。唐虞功臣,獨四嶽不名,其餘未有無名者。夫豈別有伯翳,其功如此,而書反不及乎?太史公於二帝本紀言益,見《秦本紀》為翳,則又從翳,豈疑而未決,故於《陳杞世家》敘伯益與伯翳為二乎?抑出於談遷二手,故其前後謬誤也?(梁玉繩說同,見《史記誌疑·人表考》不具引。)

金氏此說甚明白,此疑可以更無問題。益翳既是一人,翳又為秦趙公認之祖,然則即是嬴姓之祖,亦即是徐方之祖,亦即是《逸周書·作雒解》所謂“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東(東亦地域名,說別見)徐奄及熊盈以略”之盈族之祖,然則伯益正是源源本本的東夷之祖,更無疑義,益啟之爭,不即是夷夏之爭嗎?

二)湯放桀,等於夷滅夏。商人雖非夷,然曾撫有夷方之人,並用其文化,憑此人民以伐夏而滅之,實際上亦可說夷人勝夏。商人被周人呼為夷,有經典可證,說另詳。

然則夏後一代的三段大事,開頭的益啟之爭便是夏夷爭,中間的羿少康之爭又是夷夏之爭,末後的湯桀之爭還是夷夏之爭。夏代東西的鬥爭如此厲害,而春秋戰國的大一統主義哲學家都把這些顯然的史跡抹殺了,或曲解了!

四、諸夷姓

諸夏所在既如上章所述,與之對峙之諸夷,乃並不如諸夏之簡單,所謂“夷”之一號,實包括若幹族類,其中是否為一族之各宗,或是不同之族,今已不可詳考,然各夷姓有一相同之處,即皆在東方,淮濟下流一帶。現將古來為人稱為夷者各族,或其子孫列為東夷者,或其地望正所謂夷地者,分別疏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