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與動物
今天談的是“小說與動物”。這樣的題目顯然有很多話可以說,因為一部小說講動物的故事、描述動物,肯定會非常有趣。
蒲鬆齡與《聊齋誌異》
談到小說與動物,我們首先想到的會是中國的短篇小說之王蒲鬆齡,想起他的《聊齋誌異》。如果再把眼界放遠一點,還會想起傑克·倫敦,比如他的《荒野的呼喚》和《雪虎》。
說到蒲鬆齡,讓我稍微有點兒自豪感,因為我也來自山東。今天的山東是一個省,它的麵積包括了春秋戰國時代的齊國和魯國、還有其他國家的一部分。所以說蒲鬆齡不僅是今天“山東”概念中的老鄉,而且他還是齊國人,我和他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同屬於一個國家。
在春秋戰國時期,齊國是一個最強盛的大國,國都臨淄與今天的香港差不多,是一座極度繁華的商業都市。當年的臨淄的確是一個不得了的地方,那裏不但商業繁華,還有著名的稷下學宮。稷下學宮相當於今天國內的科學院和社會科學院二者的相加,集中了天下最有名的學者,包括文學家。所謂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就是在說那個齊國的學術和人文,用以概括它的學術繁榮、學問風貌。就是這麼一個偉大的地方,後來產生了寫動物的大手筆。原來這裏有一個可以追溯的傳統。
蒲鬆齡比春秋戰國時期晚多了,他是明末清初的人。但是他對齊國文化的流脈顯然是繼承了很多。我們今天看蒲鬆齡的小說,其中寫得最多的就是狐狸。他因狐狸而有名,他因動物而傳世,他因為對動物惟妙惟肖的聯想和講述而變得不朽。他不光在中國,包括在西方,都很有名,被看作是中國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是一位了不起的古典作家。
我大部分時間都在“齊國”生活。從時間上看,我跟蒲鬆齡相距遙遠;但是從空間上看,我生活的地理位置離他並不太遠,以今天的車程,也就是一個多小時的路。他書中描寫的很多關於狐狸的傳說,在我們那個地區有許多人耳熟能詳,幾乎每個上年紀的人都能講出一大串。人們都知道,動物中最有代表性、最有智慧的就是狐狸。而且他們講的故事中有很多是跟《聊齋誌異》完全不一樣的。但是那種講述的技巧、趣味,我覺得一點也不亞於《聊齋誌異》,隻是沒有記下來,沒有形成那麼完美簡約的文字而已。
所以讓我來看蒲鬆齡和《聊齋誌異》,就沒有那種古典文學研究者的視角—他們可以從中分析出很多微言大義,比如說常常被提到的“刺貪刺虐”,我就看不出太多。今天看,用狐狸作一種比喻,來作為他個人當年心性的宣泄,這當然會有一點;但我覺得主要的還不是這個。一個從齊國土地上出來的人,比如我,甚至可以忽略蒲鬆齡的文學技法,而更多地沉浸在民間傳說中、那種自然地理的氣氛裏—是這樣來閱讀蒲鬆齡作品的。
我首先覺得蒲鬆齡的寫作目的,有可能與後來的研究者得出的結論並不一樣:他大多數時候並不是把狐狸作為一種比喻來使用的,而是本來就采信、或者大部分相信這些狐狸的傳說。就是說,他認為這些民間流傳的故事是真實存在過的。
這就帶來一個有趣的問題:小說與動物的關係。當一個作家相信了動物的奇能,聽信了它們的故事,二者之間發生了這樣奇怪的、致命的變化的時候,他的作品也就會是另一種風景了。這樣的作品會具備特殊的感染人的魅力。也就是說,作家如果不僅是為了寫動物這個題材、不是把動物作為一個道具去使用時,他的文學麵貌就會為之一變。
對於蒲鬆齡,我個人的閱讀感受是,他在那個地方生活了很久,對動物傳說早已耳濡目染;或者他個人就經曆過類似於小說所描寫的那些情節、那些過程,所以才會那麼滿懷情感地、逼真地轉述給我們聽。他個人非常相信這些故事,相信狐狸有異能。
外祖母的故事
這裏,我講一件小時候記得很清楚的事情。當年,由於各種原因,我們一家是住在林子裏的:動亂時期從遠處搬到偏遠的村落,再後來連這樣的地方也不能呆,就遷到一片遠離村落的林子裏。這種生活是非常孤獨的。那是海邊,是一片荒涼的原野,我們家的小茅屋四周全是叢林。我的童年就在這樣的一個環境裏度過。
那時候林子裏經常出現一些背槍打獵的人。他們帶一個帆布大口袋,口袋的一角往往被紅色染透,那是動物的血。我出於好奇,有時跟上他們走出很遠。回來以後,家裏的大人就說:一定不能傷害動物,特別是狐狸,不能打—獵人在我們這一帶幾乎沒有一個有好下場。
有一天外祖母給我講了一個故事。她說有一個獵人,這個獵人就住得離我們不遠,她甚至說得出他的名字、多大年紀。她說他經常到海邊這片林子裏來打獵,有一次遇到一隻狐狸,當舉起槍的時候,那隻狐狸馬上變成了他的舅父,他就把槍放下了;可是剛放下,對麵的舅父再次變成了狐狸,還做出一些很怪異的動作引逗他,他隻好把槍端起來—當他正在瞄準的時候,這隻狐狸重新變成了他的舅父。就這樣反反複複三四次之後,他終於認定這是一隻老狐狸的把戲,就把扳機扳響了。隨著轟隆一聲,事情也就結束了—待煙霧消散之後他走過去,見獵物趴在地上,翻過來一看,真的是他的舅父!多麼恐怖啊。他大驚失色,哭著,可又不太相信,仍然覺得這有可能是狐狸演化的。他扔了槍,一口氣跑到舅父家。舅母一看他慌慌張張跑來了,問有什麼事,他隻急急地問舅父在不在家?舅母答:你舅父到海邊砍柴去了。他立刻給舅母跪下了。
我那時太小,從未想過外祖母講的是一個傳說,而認定是一件真實的事情。這讓我感到恐怖。
兩部寫狗的小說
當年我們的林子裏有很多狐狸,還有其他各種動物。我小時候見到的動物和植物,從數量上看可能要遠遠超過見到的人。這就注定了我後來的文學道路、文字的氣質與色彩,也難怪會被稱為所謂的“生態和自然文學”。
但以我自己對文學的理解,並不太主張從題材上把它們分得很細。今天做文學研究要這樣分也許情有可原,如他們往往分成兒童文學、軍旅文學,或者城市小說、鄉村小說等等。但是隨著這種學術研究的不斷細化、不斷分割和量化,創作者本身也在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的創作加以歸類,最後就出現了更多的“門類化寫作”,不僅有“兒童文學”“生態文學”,甚至還出現了“煤炭文學”“海洋文學”“女性文學”,總之分得越來越細。這樣充分細化以後,“文學”反而沒有了—有些寫作無形中就會試圖獲得某種“豁免權”,比如說當作品與作品進行比較的時候,有人就可以滿懷自信地暗示自己:我寫的是另一類作品。也就是說,他可以強調自己寫作的特殊性和不可比性。
其實任何題材的寫作隻有優劣之別,都僅僅是無可豁免的“文學”。作為一個寫作者,會知道文學都是平等的。不僅是種種分割對於文學寫作是一種傷害,對於其他方麵也沒有好處。文學就是文學,無論寫兒童還是寫生態,它的標準隻有一個,就是考察作品的藝術與思想含量、它在某一個高度上所達到的和諧、它感人的力量、它所抵達的人性深度。這才是最重要的。
比如寫動物的小說,初讀傑克·倫敦,有多麼深刻的感觸!我大約在高中的時候讀了《荒野的呼喚》—這是讀過傑克·倫敦許多短篇小說之後看到的一個篇幅不長的中篇。印象中,它的長度大概折合漢字五六萬字。由於被深深地迷住了,當時是一口氣看到底的。我被如此地吸引不是因為小說寫了一條狗,而是其他。深深感動我的原因,主要是他通過這個生靈,寫出了那麼多的熱愛,那麼多的對社會不公平的反抗、個人的憤怒、柔善的情懷、神秘的曠野……這裏麵有傑克·倫敦撲撲跳躍的心髒,這讓讀者清晰地聽到了。他和那條狗的關係,不是與某個動物的關係,而完全是一個生命與另一個生命的關係。這裏麵有無限的意蘊。一個生活在底層的人、一個剛剛踏上了人生旅途的人,他對社會不公平的感受、對於黑暗的反抗,和社會的那種緊張的關係,竟然被表現得如此淋漓盡致。這可不是因為寫了一條狗、寫了一個動物而造成的文學的特色才吸引了我,而是他在人性、在人生和社會的探究中走得那麼深那麼遠,以至於重重地震驚了我,打動了我。
所以說,關鍵不在於作家寫了動物還是其他,而在於他對人性理解的深度,對社會牽掛的深度,更在於他的善良,他的博愛。這才是致命的。
後來我看了傑克·倫敦同樣寫狗的一篇小說,就是那篇《雪虎》,後來還改編成了電影的中篇。因為帶著讀前一部中篇的期待去讀,期望值當然很高。這本書也很吸引我,但總不如《荒野的呼喚》那麼動人。我相信自己在閱讀方麵的敏感和接受能力,盡管經過了翻譯,還是能夠捕捉字裏行間那種把人擊中的、看不見的神秘射線,感受它的力量。《荒野的呼喚》中潛藏的什麼東西糾纏了我幾十年,其中的情與境到現在還曆曆在目。
《雪虎》寫在後麵,作家的創作技法更豐富更嫻熟了,人生的閱曆也更深廣了,而且同樣還是寫了一條狗—可是原來的那些不可以掙脫的神秘感人的力量哪裏去了?我一直不解。後來我想:可能是傑克·倫敦內心裏那種強烈的情感、情感的濃度,到了寫《雪虎》的時候已經被稀釋了一部分……隨著小說的影響,作家的人生道路發生了變化,他與社會的關係、他的人生角度自覺不自覺地做了一些調整,所以有一些致命的因素正在改變……哪怕隻改變一點點,對作品的影響都會是巨大的,後果不可挽回。
由此可見一部作品感人與否,不在於寫了多少動物、什麼動物,不在於寫了什麼題材,而在於最根本的東西,即作家是否仍然具有深刻的牽掛力、是否蓄有飽滿的人間情感。
聰明的動物
當然,由於個人的生活環境所決定,我的作品也寫了許多動物。這在我看來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後來有一位文學朋友對我講:你的小說寫動物太多了。有一次他讀我的一個中篇,讀到一半的時候滿意地笑了,說:“這篇還不錯,終於沒有狗”。我聽了沒有吱聲,因為我知道再看下去就有了。他接上又看了幾千字,那條狗終於出現了。
因為我個人沒有辦法不讓它頻頻出現。在我童年少年的經曆裏麵,打交道最多、給予我安慰最多的,就是那條狗了。這可不是因為讀了傑克·倫敦的小說。我在那樣的環境裏生活,非常孤獨。野外的動物雖然很多,但它們不能與人交流,一見麵就跑掉了飛掉了。能夠跟人相依相偎的就是狗和貓了。而貓又不能像狗那樣與人互動交流,不那麼懂事。所以可以說,我那時經曆最多的就是和狗的友誼。憑借對狗的觀察,我有時候自信到了這樣的地步,認為沒有一個人能像我一樣懂得它的心事、沒有一個人能像我一樣理解它的一些具體想法,比如眼神的微妙變化、心理狀態等等,我覺得自己全都明白。
人和狗在一塊兒好像什麼話都能說通。它能夠聽懂。記得有一條黑白相間的雌狗,是特別漂亮的一個夥伴。我們在林子裏、在河邊上玩耍,累了就一塊兒躺下休息……幾十年過去了,那些場景仍然曆曆在目:她坐在那兒,你目不轉睛看著它的時候,它就害羞起來,隻用眼睛的餘光看著你,這樣許久—當她知道你還在端量它,頂多四五分鍾,就會猛地轉臉做出一個嚇人的動作—它被羞澀折磨得難以忍受了。
狗比我們大家通常預料的還要聰明許多,它們會理解人們細微的表情,心理活動極為細膩。大多數動物我們沒有機緣與之親密接觸,不知道它們的聰慧。動物就像小孩子—專門做兒童研究的人說,兒童比大人、比家長們所能預料的還要聰慧十倍。
舉個例子,膠東海邊有一片叢林,後來被房地產開發商毀掉了。幸虧有一百多畝被保留下來,做了文化設施,這片林子還在。叢林裏還沒有來得及逃走的動物就彙集到了這一百多畝內,使我們有機會觀察和接觸到大量的動物。它們失去了自己的田園、自己的家,來到了這麼小的一個範圍,度過餘生。所以大家都說:一定要好好愛護這些動物,千萬不要去傷害它們。過去我們在無邊的林子裏走,大約一個多小時才能遇到一隻兔子;而今總是有很多兔子竄來竄去。還有胖胖的、很潔淨的花喜鵲,多到幾百隻,都彙集到這片林子裏來了。
我觀察過花喜鵲,這非常有趣。同樣是喜鵲,在城裏生活的喜鵲就長得比較瘦小,而且翅膀羽毛也沒有這麼亮、這麼黑白鮮明。我在海邊林子裏看到的花喜鵲,每一隻都很豐腴,而且神采奕奕,器宇軒昂,走在綠色的草地上,簡直就是逼人的美景。它們落在樹上也同樣漂亮。可是我在城裏看到的喜鵲都有點髒。麻雀也是這樣。在海邊,在白色的沙灘和綠色的草地上,它們生活得非常滋潤,這從羽毛上一看就知道不是一隻城市的鳥兒。所以有時候我會因此想到很多。
比如我在城裏遇到了一群麻雀,它們經常在煙筒裏取暖、在垃圾箱裏翻找食物,渾身都髒不拉嘰的。我就在心裏設問:你們為什麼不到海邊去呢?我們人類若想去那麼遠的地方,還得找一輛車子,費許多勁兒—你們有翅膀啊,會飛,可以比我們飛得更高更遠,又沒有戶口和就業問題—你們為什麼還要在城裏生活?你們為什麼不到風景更好、更漂亮的海邊林子裏去?
從麻雀又聯想到人類,想到自己。我覺得自己不能離開城市有諸多原因,這兒有我的工作,有知識界的朋友,有個人生活的圈子。難道麻雀和我們一樣,城裏也有它們的知識界、文學界,有它們的學校它們的家,還有其他的什麼?很可能也是如此。
再說喜鵲。大家知道,喜鵲在樹上用枝條壘起的大窩,叫老鴉窩。經過老人指點,我才知道老鴉窩怎樣壘是大有學問的:如果它的開口向西,那麼這個地方未來一年的西風就會很弱;如果開口向南,那就預示著未來一年南邊的風會很少。極少數時候,它們還會把窩的開口朝向天空,那樣起飛降落都很方便—可是一旦這樣,就預示著這一年要非常幹旱。如果結合一年的氣象來觀察林子裏的老鴉窩,會發現極其準確,簡直是無一失誤。
現在地震等災難頻繁地發生,而對於災難的征兆,我們人類的感知力是非常遲鈍的。因為人類越來越沉醉於自己的文明、自己的生活邏輯,被大量的知識控製著—我們開發了自己的智慧,同時也在遮蔽生命中更為敏感的那一部分能力,這可以叫做“潛意識”和“直覺”之類。但是動物們沒有這些問題,它們與大自然的那種依存關係非常緊密,天地萬物與之和諧,不可分離;它作為一個生命,與大自然的連接方式、密切程度,和我們所謂的“社會人”有本質的不同。所以當天災來臨的時候,有很多動物表現異常:驢會高聲嘶叫,狗會騷動不安,鳥會滿城亂飛。
我們剛才講的喜鵲的例子,就令人驚訝。它們為什麼能夠在早達一年的時間裏知道一年的風雨?這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但事實上就是如此。
一隻獾和七隻野雞
還說那一百多畝的林子。那兒一到了半夜,看門的狗就奇怪地向著一個方向吠叫,叫得很凶。大家就問看門的老陳這是怎麼回事?因為都很熟悉這條狗,知道它對兔子、鳥雀、對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叫的聲音是完全不一樣的。它這會兒顯然是衝著一個很大的動物叫,而且極不友好。它衝著貓、衝著刺蝟的叫聲都不一樣。這在熟悉的人聽來可以分得很細致、很清楚。它幾乎每天到了半夜就這樣吠叫,這到底為什麼?老陳說:“那兒有一隻獾。這隻獾每到半夜就要翻牆過來。”“獾到我們院子裏來幹什麼?找吃的東西?”老陳說:“我也不知道它來幹什麼。”
後來有人藏在那兒等那隻獾。終於有一次看到了它:從牆上費力地翻過來,花臉,尾巴,月光下什麼都清清楚楚。它非常敏感,發現了人,看了幾眼,又從原地兒翻牆回去了:它的表情有點慌亂,有點害羞,似乎還很沮喪。它就這樣走了。人們對老陳描述了那個情景,相互討論起來:可能是原來砌這道圍牆的時候,把它隔在了外邊—它在這個地方長久地生活過,如今是留戀故地啊……它流落到別的地方去了,夜夜想念得受不了,也就要回到原來的地方看一看。大家都同意這樣的判斷,認為這是一隻有情有義的獾,是懷舊的能手。
還有一次,我在林子裏走著,突然看到樹隙裏有些很胖的東西在慢慢挪動。那是什麼?我借著樹的掩護一點點接近它們—原來是七隻雄野雞!這就是我們有時候看到畫上畫的那種尾巴很長的野雞,非常漂亮,時下就在眼前了,而且是一小群……雌雞沒有長長的彩色尾巴。這真是一個奇景,很難遇到,七隻雄野雞排成隊伍,在林子裏一點點往前走……可惜後來我還是把對方驚擾了,結果七隻一塊兒飛起來—因為樹比較密,它們又太胖太大,起飛的時候就要像飛機一樣助跑,那場景令人稱絕。
我真是飽了一次眼福。第一次那麼近地看到七隻雄野雞、看到它們一塊兒往空中飛去。
手足情和殘忍心
動物跟人的關係越來越疏遠了。我們城市人頂多養一隻貓、一隻狗,很難再養別的東西了。受居住條件的限製,有時候我們連狗都不能養了。有一個美國女作家,她年輕時跟中國大陸的某位女作家熟悉,兩人是好朋友。這位大陸作家八十年代初出國去看她時,對方已經是一位老太太了,在家裏抱著一隻貓,貧困潦倒。大陸作家問:我到你們這兒發現,整個鎮子上都養狗,你為什麼不養一條狗?女作家說:“我也喜歡狗,狗能給我更大的安慰。可是你看看我這麼小的屋子,隻能養一隻貓了。”貓是女作家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