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韓非(2 / 3)

賞和罰,是韓非治軍的基本手段。因此,如何進行賞罰,韓非規定了許多原則。第一,信賞必罰。韓非指出:“賞譽薄而謾者,下不用也;賞譽厚而信者,下輕死。”(《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經三》)《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三說》:“越王問於大夫文種曰:‘吾欲伐吳,可乎?’對曰:‘可矣。吾賞厚而信,罰嚴而必。’”韓非借用文種的話表達了信賞必罰的意思。第二,重賞嚴誅。《韓非子·難二》:“賞厚而信,人輕敵矣;刑重而必,夫人不北(敗逃)矣。”第三,賞罰無私。韓非指出:“不辟親貴,法行所愛。”(《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誠有功,則雖疏賤必賞;誠有過,則雖近愛必誅。”(《韓非子·主道》)“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第四,賞重財物。邱少華、牛鴻恩概括說:“韓非雖然也說‘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賞。’但是他的賞軍功似乎更著重財物方麵,是否賞官或升官,還要考慮能力。他嘲笑了商鞅‘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的做法。他說:‘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齊藥也,而以斬首之功為之,則不當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機械地按軍功賞官爵,無疑有很大的弊病,韓非這一重智能的思想,確是賞賜軍功方麵不容忽視的重要發展。”(《先秦諸子軍事論譯注》下冊第676頁)第五,避免賞繁。《韓非子·心度》:“刑勝而民靜,賞繁而奸生。故民治者,刑勝,治之首也;賞繁,亂之本也。”韓非治軍隻重視賞罰的作用,而忽視了教化的作用,這是不全麵的。而韓非把晉文公稱霸歸功於“信賞必罰”,這不符合曆史實際。

韓非對於當時賞罰不分明的現實,作了猛烈地抨擊。他指出:“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廣者,戰士也;今死士之孤饑餓乞於道,而優笑酒徒之屬乘車衣絲。賞祿,所以盡民力易下死也;今戰勝攻取之士勞而賞不霑,而卜筮、視手理、狐蠱為順辭於前者日賜。……夫陳善田利宅,所以戰士卒也,而斷頭裂腹、播骨乎原野者,無宅容身,身死田奪;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受,擇田而食。”(《韓非子·詭使》)

同時,韓非對儒、墨、縱橫家進行了猛烈攻擊,攻擊他們不參加耕戰,妨礙法製。

三、猛將必發於卒伍

韓非主張從基層選拔經過實際鍛煉的人做將領。他明確提出,將領要“發於卒伍”(《韓非子·顯學》),“試於屯伯”(《韓非子·問田》)。韓非的這一主張,是先秦論將中的傑出思想,在將論方麵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

提拔的將領必須經過基層工作的實際鍛煉和考驗,韓非的這一擇將主張,是在《韓非子》《問田》篇和《顯學》篇中闡述的。在《韓非子·問田》中,韓非通過徐渠和田鳩的問答來闡明將領“試於屯伯”的主張。茲摘錄如下:

徐渠問田鳩曰:“臣聞智士不襲下而遇君,聖人不見功而接上。今陽城義渠,明將也,而措於屯伯;公孫亶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部,何哉?”田鳩曰:“此無他故異物,主有度、上有術之故也。且足下獨不聞楚將宋觚而失其政,魏相馮離而亡其國?二君者驅於聲詞,眩乎辯說,不試於屯伯,不關乎州部,故有失政亡國之患。由是觀之,夫無屯伯之試,州部之關,豈明王之備哉!”

韓非在《韓非子·顯學》中闡明了“猛將必發於卒伍”的道理。他說:“觀容服,聽辭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試之官職,課其功伐,則庸人不疑於愚智。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韓非關於將領的論述不隻是將領的選拔這一點,他還論述了為將之道和如何防止將領奪權的問題。

韓非通過晉文公攻原國和李悝與秦戰,說明將帥對士卒要講信用,隻有這樣才能取得戰爭的勝利。《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說六》:

晉文公攻原,裹十日糧,遂與大夫期十日。至原十日而原不下,擊金而退,罷兵而去。士有從原中出者,曰:“原三日即下矣。”群臣左右諫曰:“夫原之食竭力盡矣,君姑待之。”公曰:“吾與士期十日,不去,是亡吾信也。

得原失信,吾不為也。”遂罷兵而去。原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也,可無歸乎?”

乃降公。衛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從無乎?”乃降公。孔子聞而記之曰:“攻原得衛者,信也。”

韓非講述了晉文公因為講信用,攻原國而兼得衛國。我總認為,在戰爭中是不可行的。

李悝警其兩和,曰:“謹警敵人,旦暮且至擊汝。”如是者再三而敵不至。兩和(守衛在軍門左右的軍隊)懈怠,不信李悝。居數月,秦人來襲之,至幾奪其軍。此不信患也。

一曰:李悝與秦人戰,謂左和曰:“速上!右和已上矣。”又馳而至右和曰:“左和已上矣。”左右和曰:“上矣。”於是皆爭上。其明年,與秦人戰,秦人襲之,至幾奪其軍,此不信之患。

韓非認為,將帥應關懷士卒,隻有這樣才出戰鬥力。《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說三》:“吳起為魏將而攻中山。軍人有病疽者,吳起跪而自吮其膿。傷者之母立泣,人問曰:‘將軍於若子如是,尚何為而泣?’對曰:‘吳起吮其父之創而父死,今是子又將死也,今吾是以泣。’”

韓非反對將領身先士卒。韓非的這一主張,是在《韓非子·難二》篇中闡述的。行人燭過認為,人民既能打勝仗,也會打敗仗,關鍵在於國君是否善於用民。趙簡子聽了燭過的話後,“立矢石之所及”,身先士卒,打了大勝仗。而韓非則認為燭過的話沒有說到點子上,將帥身先士卒或國君身處危境,並不能激發起士卒勇敢作戰的精神,必須用賞罰的手段才能保證戰爭的勝利。韓非強調賞罰在戰爭中的作用,這是對的,但反對將領身先士卒,這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