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種風險調整評價方法評價結果相似
對於三種風險調整評價方法而言,盡管它們的衡量角度不同,但評價結果均十分相似。例如,夏普指數和特雷諾指數的衡量基礎,一個是基金的總風險,一個是基金的係統風險,但是結果極為相似,它反映兩種可能的情況:一種是各個基金的投資組合已經充分分散了非係統風險,這樣基金的總風險與係統風險相當;另一種是整個證券市場的係統性風險較大,而非係統風險較小。計算結果表明,基金與基準1的相關係數在評價期間分別集中在0.85左右,基金與基準2的相關係數在評價期間分別集中在0.83左右,個別基金在評價期相關係數大於0.9,如果基金充分分散了非係統風險,則基金的收益率與基準組合的收益率的回歸係數應大致在0.9以上。由此,可以認為這10隻基金分散了部分非係統風險,沒能做到充分分散,評價結果的相似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整個證券市場的係統風險較大,使得各個基金的總風險與係統風險相似。盡管基金能分散部分非係統風險,但是由於非係統風險占總風險的比例小,最後的結果是不明顯的。
(第七節)基金組合應避開八個誤區
定期重審基金組合。投資人不妨從整體角度,檢查自己基金組合是否犯了以下“八忌”。
一、沒有明確的投資目標
投資不能無的放矢,但時間久了,投資者很容易忽略某項投資的存在目的。股票基金通常扮演資本增值的角色,而投資於債券基金或者準貨幣市場基金往往是為了獲得穩定的收益。你可以不追隨成長型熱門股票、增加其在組合中的比重,但一定要清楚你持有的組合所期望達到的目的。例如,要確保五年後當你的子女獲得大學入學通知書時,你有足夠的資金供其完成學業;又如出於10年後退休養老的考慮,你希望這段期間基金組合的收益能夠超出通貨膨脹率4%以上。因此,投資人應仔細思考投資目標和投資需求的優先順序,以及原先的目標和需求順序是否發生改變。如果組合中某項投資不能實現目標,應考慮更換出局。
二、沒有核心組合
如果你持有許多基金卻不清楚為何選擇它們,你的基金組合可能缺少核心組合。針對每項投資目標,你應選擇三至四隻業績穩定的基金構成核心組合,其資產可以占到整個組合的70%~80%。在境外,許多投資者選擇大盤平衡型基金作為核心組合。
三、非核心投資過多
核心組合外的非核心投資可增加組合的收益,但同時也具有較高的風險。如果投資者投資過多的非核心部分,可能不知不覺地承擔著過高的風險,而阻礙了投資目標的實現。
四、組合“失衡”
好的基金組合應是一個均衡的組合,即組合中各類資產的比例應維持在相對穩定的狀態。隨著時間的推移,各項投資的表現各有高低,如果某些投資表現特別好或特別差,會使整個組合“失衡”。
在基金評價體係中,對組合的資產構成分析細化到基金持有的股票、債券,其中對股票的分析又細化到風格、行業等。例如,組合原有的資產比例為中期債券占25%,小盤成長股占10%和大盤價值股占65%。如果小盤成長股大漲,可能使組合中小盤成長股的比重大增。投資者應定期調整組合的資產比例,使之恢複原定狀態。
五、基金數目太多
如果持有基金數目過多,投資人看著冗長的基金名單,往往會眼花繚亂、不知所措。不妨借助“該基金能否充當組合中的某個角色”的標準進行篩選:該基金是充當核心基金還是非核心的投資?如果是核心投資,所占比例是否比其他非核心投資高?通過資產的重新配置,投資者可使組合中的基金數目減少而增加各基金的比重。
六、同類基金選擇失當
你持有的基金是什麼風格?你是否持有過多同類風格的基金?你可將持有的基金按風格分類,並確定各類風格基金的比例。某類基金的數目過多時,應考慮選擇同類業績排名中較好者,賣出排名較差者。
七、費用水平過高
如果兩隻基金在風格、業績等方麵都相似,投資人不妨選擇費用較低的基金。從較長時期看,年度運作費率為0.5%的基金和2%的基金在收益上會有很大差別。
八、沒有設定賣出的標準
投資者應設定賣出基金的量化標準。例如,你可以接受15%的損失,但20%的虧損會令你寢食不安。此外,如果更換基金經理,你是賣出基金還是將其列入“觀察名單”?你衡量基金表現的業績基準是什麼?你可接受基金收益低於業績基準的最長期限是多長?投資人還可結合自身需要設計其他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