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道七年(1171年)二月,孝宗皇帝立恭王趙惇為皇太子,措置東宮教育。宰相虞允文推薦王十朋、陳翰良為太子詹事。太子詹事為太子屬官,職掌太子家事與教育。三月孝宗皇帝下詔任王十朋為太子詹事。《宋史·本傳》載雲:“除太子詹事,力辭,詔州郡禮致,遂力疾造朝。以足疾不能趨,詔給扶,減拜謁,東宮太子以其舊學,待遇有加。又詔免朝參。遣中使以告,及襲衣金帶就其家賜之。”此時,十朋所教的是孝宗第三子趙惇太子,將來繼承孝宗皇位的南宋第三個皇帝宋光宗。十朋自泉州歸鄉後,疾病纏身,願退隱園林終老。未料不久皇上有此詔任並敦促其動身,十朋三上章求辭不允,隻得勉強抱病上朝。孝宗皇帝召對於選德殿,以十朋足疾行走不便,詔給扶減拜、賜坐、暫免朝參,還賜襲衣金帶等,可稱恩寵隆遇了。
王十朋年邁抱病上任,依然非常關心國事,孝宗召對時,即上《除太子詹事上殿劄三首》(《王十朋全集·文集》卷四):
臣恭聞陛下斷自宸衷,首建國本,天下相賀,以為社稷無疆之福。臣初至闕下,聞太子有尹京之議,臣竊以為未然。
臣聞三王之教世子也,不過教之以禮樂,樂以治內,禮以治外,俾知父子君臣之義而已。成王之為太子也,召公為保,周公為傅,太公為師。保,保其身體;傅,傅之德義;師,道之教訓:未聞其尹京也。國朝雖有真宗故事,至仁宗為太子則不然。當時左右前後,罔匪正人,養成仁厚之性,四十二年之治,雖堯、舜亡以加,初不由尹京然也。況今天府事繁,其所委任之臣,未必有如畢士安者,使太子裁決,事事皆善,亦不足以為太子之聰明,增太子之盛德,萬一少少有過差,十手所指,小人易得浮議,傅聞四方,所損非細,非所以愛太子。
大抵太子之職,在於問安視膳而已,至於撫軍監國,皆非得已事也。陛下但與之遴擇師友僚屬,俾日與端人正士遊養成德性,相與講論古今治亂之理,他日民情吏事,不患不知。臣願陛下與一二大臣議之,寢尹京之議,以安國本,社稷之福,天下之大幸也。
臣嚐謂官冗之患,莫如今日。漢、唐之時,部刺史之職於今為甚簡,而事無有不舉者。今之監司,有漕有憲。常平茶鹽則有提舉,坑冶鑄錢則有提點,其職甚備,而治不加於昔,何也?監司之職愈多,而州縣之擾愈甚,於治無益也。邇者提點刑獄增置武臣,臣以為贅矣。且是官之設,臣不知其所為者何事也。以詳刑之任耶?則一道之使固有其職,未見其廢事;曰訓練士卒,則總管鈐轄路分都監者,即武臣之監司也,置之而無用,廢之而不為闕,是官之設,豈不為冗哉!一監司之建,增州縣之大擾也。
臣窮考之祖宗,雖嚐有武臣同提點刑獄矣,至嘉祐則罷之,其詔之大略,以謂武臣或出將閥,或由軍功,文墨期會,未必深究,監司項背,適以為煩。夫既置之矣,而繼罷之,知其無益也。昔罷之,今複置之,在朝廷則冗於官,在州縣則擾於民,則其置之也甚無謂矣。臣愚欲望聖慈斷然察其無用,罷去勿置,庶幾官不虛設,事得其當,而人各安其職矣。臣不勝至願。
臣嚐謂人心險於山川,難於知天,謂其不可測也,況狼子野心之人,烏能保其久而無患也哉!唐太宗教射於殿廷,群臣諫之曰:“律不可以兵刃至禦所在。今以卑碎之人,張弓挾矢於殿陛之側,萬一狂夫窮發,出於不意,非所以重社稷。”誠哉憂國愛君之言,親衛將卒且猶不可,而謂歸附之人,信其終無害也難矣。
近者歸明歸正之將,陛下旌其忠義,壯其勇略,擢而用之,日與之親,使效其力,所謂推赤心置人腹中者,固足以見大有為之誌矣。然天下之人,凡有愛君之心者,莫不疑焉,謂自古以來,莫難於用斯人,而用之者罕見其久而不為吾患,其棄彼歸我,心已二矣,今乃使之朝夕以侍左右,設或不飽其欲,其謀之深,計之久,而心之不能保,則將若之何?至於斯,雖悔無及。臣請擇其灼然忠誠,可以任用,陛下素所知者,屬之以事權,厚之以爵祿,勉之以功名,亦足以示無疑之意,而激其圖報之心矣,何必日親之,而後為待遇之至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