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道四年戊子(1168年)五十七歲(2 / 3)

紹興丙寅春,某初肄業太學,今資政殿大學士、參政王公為博士,學者鹹敬而仰之。師道之尊如陽司業,衡鑒之精如陸宣公,慨然痛革時文之弊一歸於正,如昌黎、歐陽二先生。士有經指,授蒙品題者,鹹見頭角,為時聞人。某最不才,且晚進,亦以舉子之業誤被賞識,遇稠人必誦而誇之,卒繇舍選竊科第,先生獎借成就之力也。乾道戊子冬十月,某懷清源郡章過三山,拜先生於黃堂,賜之酒,既半,出示所述先少保公世次行實,且曰:“吾欲求有道能言者屬之碑,子其人也。”某懼而避席,曰:“先生誤矣,某不摳衣趍隅,二紀於茲矣,道固未之聞也,而言尤不工,先生門人弟子滿天下,而以是屬謏學小生,烏能發揚遺懿之萬一邪!”力辭至五六,卒不獲命,明年秋八月,書至自永嘉,督益嚴,乃即先生之所述而係之。

這年秋何逢源為福州提刑,卒於官,王十朋前往悼念並寫祭文,後在《何提刑墓誌銘》(王十朋《梅溪集·梅溪先生後集》卷二十)中雲:

公喪自閩,某吊於其家,諸孤以墓銘見屬,明年冬,興化簿葉仲堪以行狀來,其受公一日知,不敢辭。銘曰:賢哉何公邦之傑,博通六藝窮館。轄為已為人皆自出,致身事君恥容悅。忠告善道乃見黜,施於有政果藝達。學道愛人治可述,棲棲萬裏走輗軏。君命召還已白發,陳力下就四七列。歲寒不凋出持節,命也歟哉遽嬰疾。死生晝夜貫以一,沒世名稱不磨滅。

經過莆田,尋訪蔡君漠遺跡,他在《蔡端明公文集序》中雲:“乾道四年冬,得郡溫陵,道出莆田,望公故居,徘徊顧歎而不忍去……登愛鬆堂九日山,則又見公之詩與其真跡猶在,凜然有生意,如見其正顏危坐黃堂時也。”

十月王十朋到任守泉州,初上任即召集郡所屬七邑知縣於府署,告以為官愛民之旨,並作《宴七邑宰》(王十朋《梅溪集·梅溪先生後集》卷十七)詩雲:

九重宵旰愛民深,

令尹宜懷撫字心。

今日黃堂一杯酒,

殷勤端為庶民斟。

深切表達了王十朋關愛庶民的思想感情,教育邑宰治邑要以愛民為重,撫字為先。七邑宰深受感動。後來他還對七邑知縣的愛民政績作了考察,他認為較好的有三四人,而其中尤以惠安丁縣令為最佳。他在《送丁惠安》(王十朋《梅溪集·梅溪先生後集》卷十九)詩序中雲:

某假守溫陵,獲觀七邑之政,治行可稱者三四人,然未有出丁惠安之右者。以嚴明為治而濟以廉平,以撫字為心,催科不擾而辦。每至郡必講論民間利病,田落海而稅不除、官鬻鹽而民受害,凡此類郡皆行之。民無訟牒,狂獄屢空。是宜邑人懷德繪像而祠之也。

可見十朋對所屬官吏不僅重視教育引導,而且還注意考察監督、揚善懲惡的管理工作。

王十朋見郡庭戒石碑陋,便重新加以整治,修葺一新,召集府、縣同僚於貢院,作《修戒石》詩(王十朋《梅溪集·梅溪先生後集》卷十八),與同僚共勉,詩雲:

君以民脂膏,祿爾大夫士。

脂膏飽其腹,曾不念赤子。

貪暴以自誅,誅求不知恥。

指呼有鷹犬,嗜欲肆蛇豕。

但言民至愚,孰謂天在邇。

昭然甚可畏,映必及乎爾。

聖訓十有六,簡言具天理。

大字刻山骨,朝夕臨坐起。

一念苟或違,方寸寧不愧。

清源庭中石,整頓自今始。

何敢警同僚,兢兢惟勒己。

王十朋在四任知州期間,曾三次修戒石。第一次是在夔州知州任上,第二次是在湖州知州任上,這是其第三次修戒石。在這首《修戒石》詩裏,王十朋對“戒石”旨意進行了闡述。他說,皇上以民脂民膏作為薪俸供養士夫官吏,官吏怎麼可以不關心愛護你的庶民赤子?官吏如隻知貪求而不知廉恥,將會自取滅亡。官吏利用手中權勢指揮爪牙鷹犬殘害下民,貪得無厭,以為百姓愚昧可以任意欺負。天道昭昭很是嚴厲,災難必將降臨於你。戒石聖訓雖然隻有簡短的十六字,但言簡意賅符合天理。最後十朋指出修戒石、作戒石詩,並非警示同僚下屬,字字句句隻是警戒自己,望大家共同監督。

十二月,夫人賈氏病故。王十朋夫人賈氏,同邑賈嶴人,表叔賈如訥之女。紹興八年(1138年)與十朋結婚,十朋時在樂清縣學讀書。三十年來,十朋不論居家、居朝與外出治饒、夔、湖、泉四郡,夫人均緊緊相隨,手足相依,患難與共。這次同來泉州,十朋本打算赴任後上章請祠,與夫人歸家偕老。哪知到郡隻一個多月,夫人就病逝於泉州郡舍。這給老年多病的王十朋莫大的打擊,他萬分悲痛作《哭令人》(《王十朋《梅溪集·梅溪先生後集》卷十七)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