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晚安寶貝。”
沈炯的夜,一排排寫字樓並肩而立,卻有一處的燈光永遠是那麼多的光亮。
落燁坐在電腦旁邊,翻開一本塵封已久的日記本。
第一頁
陰雨,適合寫作
我十八歲的青春動力是否還像河岸上的那隻喜鵲一樣的不著邊際。
記得八歲那年父親送給我一根老鷹的羽毛,那根羽毛很強壯,給人一種很有力氣的氣魄感覺。我與大我五歲的哥哥一起將它製成一根羽毛筆,那一刻真的很快樂,幼稚的快樂。雖然那根羽毛筆非常的粗糙、劣質,隻是在裏麵綁住了一根筆芯,但是對那時候的我已經夠了。我霸道的將那根筆據為己有,將它放在一個陰暗的盒子裏,想要在以後的時候用它書寫自己所有的作業。而哥哥也沒有和我爭辯什麼,隻是憨憨一笑,將那根筆讓給我。
現在想想,當時他已經比我成熟了很多,十三歲的年紀已經不會再為了小小的幼稚而無理取鬧。而那根筆也早已經不知去向,已經很久遠,記不得是在當時的第二天還是一個星期之後就遺忘了它,或許早就被我損壞了。
現在的我十八歲,想想十年前的自己是多麼的無知、無謂。猛然間我想要伸出手抓住那年的歲月,才發現時過青蔥的我已經再也抓不住了,回不到那個年代,隻能默默的在自己心裏埋上那個盒子,將它鎖起來。
有人說人活著就是一種幸福,因為他可以懷念自己曾經發生的過往。初次聽到這句話的時候我對它毫無感想,也根本沒有在意過。等到現在這個年紀才發現那句話早已經刻印在了腦海裏,揮之不去,隻能留著眼淚一遍遍的回憶自己曾經錯過的幸福瞬間,對著幼時的夥伴一次次的微笑。
再一次的感悟八歲那年的趣事,我發現我是不是也變得如同那年的哥哥一樣成熟?答案是錯的,因為我已經十八歲,要想想自己在人生的米字路口上應該選擇那一條,對於那時的事如果發生在眼前,我是不屑參與的。
前些時我又再一次見到了許久不見的哥哥,他已經變得比較利益,每句話都需要我來思考,因為二十三歲的他已經學會了偽善。正如他一樣,也許這就是成長。
笑了笑,繼續翻開第二頁
我們非常年輕,根本不知道以後的路到底有多長。
十七歲時我已經是一個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在哪裏我遇到了一個和我互稱知己的的朋友。他是廣州人,記得就是和他在一起時我學會了半生不熟的粵語。我在他家裏寄主了兩年之久,曾經在某個時候我知道了他的夢想是成為一個漫畫家。
走在路上,他突然回頭問我說:“如果有一天我走了,需要多久的時間你才會不記得我啊?”我說:“怎麼可能啊!”當時我也隻是將那句話當成了一個玩笑而已。
“要記住哦,不管我們以後誰成功了,也不能把對方忘了。”那時他已經知道我的夢想來自創作。
“好的。”
記得在我們畢業時那是我與他的最後一次聚會,與我們其他的朋友徹夜歡笑,不眠不休。
再次來到他家的時候我已經工作了將近半年,雖然中途的那段時間我們也一直有聯係,但是他家我卻連一次也沒有再去過。再次來到這裏是伴隨著一個讓我落淚的消息,他死了。
伴隨著十二點的鍾聲從頂樓上跳下來,這是什麼死法?你有沒有想過那會有多疼啊,在心裏。
我猛然想起,那時候你所說的“忘記”是不是就是這個意思?還是社會的壓力太大了?這該死的社會藝術,讓我看到了無數夢魘,難道就真的和恐怖片一樣嗎?
這一次落葉的臉龐顯得有些滄桑,又有些緬懷過去的感慨。
第三頁
現在的我回顧曾經的歲月,猛然的發現我已經虛度了太多的時光,它們是這樣的昂貴,而我卻揮灑如土般的浪費了22年的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