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簡評
西方學者的研究,一方麵豐富了人們對證券化機理缺陷的認識,對本課題的研究具有較好的借鑒意義:(1)更加注重房地產金融係統風險生成的微觀基礎,側重於數理模型的推導和技術性分析。(2)拓展房地產金融體係風險累積根源的研究,強調信息問題與流動性在房地產金融風險生成中的作用。另一方麵,上述研究的局限性在於:(1)對資產證券化方式下房地產泡沫與金融風險互動規律還沒有清晰的共識。(2)缺少對不同國家房地產金融市場製度性背景的分析,其理論雖具有規律上的參照意義,但也不宜直接套用為基於我國房地產業階段性特征的分析。
國內學者的研究,對資產證券化與房地產金融安全問題的分析仍處於對國外理論的跟蹤階段,基於中國房地產業特殊背景的深入研究還十分罕見。同時,盡管房地產市場權利集團介入的現狀屢見於報刊雜誌,但深入性整體性的理論研究並不多見,已有文獻多限於局部市場的探討。由於沒有建立起一個完整的解釋框架對房地產業多市場多主體的利益關係進行全麵分析,導致利益集團推高中國房地產金融風險累積的症狀雖廣受關注,卻難以求解。資產證券化是一種改變利益分配與風險分擔關係的嚐試,如果沒有考察房地產市場風險現狀的製度成因,就容易使房地產融資體係變革的每一步推進都阻力重重,風險暗生。
第三節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1.3.1研究思路
基於前述三個研究背景,本書研究思路是在一個既定前提(邏輯起點)下對兩個問題的剖析,目的是從技術與特殊國情(製度)兩個層麵來考察證券化的房地產融資手段是否是化解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的良方,這兩個重點的內在邏輯是一致的,屬於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問題,前者決定了資產證券化在整個金融體係中的命運,後者決定了其未來的中國之路,由一般到特殊的研究脈絡也正是論文的主題。
首先,在銀行主導型房地產金融體係之內,銀行風險與房地產風險存在共振關係已是實證案例與理論研究的共識。也就是說,我國房地產資金大量源於商業銀行的典型事實隱藏著潛在的房地產金融風險。對此,過去一般認為資產證券化方式引入是化解風險的重要手段。這是全文的邏輯起點。
遺憾的是,2007年,在市場主導型房地產金融體係的美國發生了次貸危機,這就引出了第一個問題,次貸危機是否是對證券化的房地產金融手段的否定?回答這一問題的實質是剖析證券化的房地產金融體係在風險生成機製上的新變化,這是基於技術層麵的一般性考察。
與此同時,考察我國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生成與化解顯然不能離開我國的特殊國情。我國房地產業最大的特殊性就是全方位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銀行、開發商、購房群體(自主性購房者與投資性購房者)等諸多利益主體,各方力量的互動關係十分複雜。在這種複雜的製度背景下,自然衍生出第二個問題,資產證券化方式是否就能解決我國的房地產金融風險問題?溯本追原,這仍然必須從我國特殊的房地產金融風險生成機製出發去做出回答,實質上是剖析我國房地產市場上各利益主體是如何作用於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生成,其背後是基於特殊國情(製度)層麵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