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討論的都是和智慧城市建設相關的案例。比如數據庫要共建共享,細分起來有多種類型,要逐一分析、各個突破。有的是在兩個平行的部門之間進行的,針對這個類型,製度怎麼來設定?還有的是上下關係,內外關係,應該逐個突破,然後實現整體突破。所以在這些例子中,要特別注意平行關係的例子以及上下關係的例子。
管理還與商業(務)模式有關係。這裏主要舉五個例子,從三個方麵結合來選題:(1)針對並行主體共建共享、並行主體共享共管、與商務模式相適應的管理舉措、與信用製度要求相適應的舉措。(2)針對不同類型管理特點。(3)針對管理製度要能解決問題的要求。
(一)案例1:改變發電、送變電、用電者關係的商業與管理模式創新
這個案例主要和“與商務模式相適應的管理舉措設計”有關。我們講的商業模式創新,並不是過去沒有,現在突然冒出來的。與網絡比較相似的就是電力與電網的發展模式,它有三大基本關係:用戶、電網、發電廠的關係。我在前麵講網絡安全時,談到與網絡發展相類似的兩類產品,我們要用其有利的一麵,防止其破壞性的一麵,這就是水和電。很多人“談網色變”,為什麼?因為不安全。但現在沒有人會“談電色變”,為什麼?因為電的商業模式和管理製度、管理舉措解決得比較成熟。電力發展中形成的商業模式與管理製度,對我們是最有借鑒作用的。
現在,電已經無所不在。沒有一個人、家庭、組織、單位包括政府能夠離開電。它的好處和帶來的問題是並生的。電網和信息網絡在正負方麵的鮮明特點都一樣。我一直用“上善若水”來啟發大家“上善若網”的智慧。我在中國寧波網和網民對話的時候就帶去一個條幅:“上善若網”。我鼓勵大家對網絡有正確的認識。我認為,談網色變是平庸的人;見網就愛的是年輕人,他們隻看到好的方麵卻沒有看到問題,有的癡迷到變成了網蟲,影響到身體健康和學業;上網逞能的是“名人”;善於利用網絡的是能人;駕馭網絡達到得心應手境界的人是強人,是最厲害的人。
用電安全的保障方法值得我們借鑒,比如技術保障、屏蔽裝備保障、操作規程保障和法律製度保障,實際上電網還能給我們帶來更多的啟示。在最初期,有人發明了電但無法規模化生產,所以在自己一家工廠裏自己發電作為自己用的動力,電線直接拉到生產線、機器裝備上去。
這個時期電網的特點是:電並沒有成為商品,沒有商業化,就像小農經濟,自己種菜種糧食自己吃,生產的目的不是為了交換,而是為了自給自足。這時的發電、送(變)電、用電三者是“三位一體”的,實際上“電廠”上的是單個企業網、家庭網,自己發電自己用,自己的安全自己保。
這種模式的問題,第一是“電廠”投資大。投資大小是與利用效率相比較的。如果是在同樣效率的前提下進行比較,你花的錢多,說明你的投資過大了。第二是閑置多。比如企業最高峰的用電需求是10千瓦,建設就必須達到這個標準,但實際上平時用電需求可能1~2千瓦就夠,這就產生了發電的產能閑置。第三是什麼都要自己管,安全要自己保障和操心。比如發電機會不會壞,刮風電線會不會斷,都得自己操心。這是典型的小農經濟特征。
隨著用電需求擴大和整流、變壓、變頻等輸變電技術進步,出現了把電作為商品的現代商業模式。這時發電與電網的關係就變了。實際上電網公司是個中介,它到發電廠購買電,批發買進來然後零售賣出去。在這個時候,發電、送電、用電三者分開了,成為了專業經營者。但它又有一個與其他商品買賣不一樣的特點,因為電很難儲存,一般要即發即購即用,這就形成了互相捆綁的運營模式。所以發電、送電、用電三者盡管在形式上和核算上是分開的,各自自負盈虧,但在供應鏈與價值鏈上是互相依賴、利益捆綁的。
電廠、電網、用電戶“三者分開”是個進步,建立了現代化大生產與現代市場的關係,其特點是建立了商業購買使用關係,“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所用”是一般社會意義上講的;作為政府部門就是“所為”,即“不求所有,但求所為”,其中“為”特指作為。平常我們對政府部門和官員的評價考核有一個基本的標準界線,就是作為與不作為。該作為的不作為是失職,不該作為的亂作為是瀆職。電網中的發電、送電、用電之間是這樣的分工協作關係,政府部門與官員之間也是這樣的分工協作關係。
發電、送電、用電的現代商業模式所體現的利益與秩序的保障特點有:現代商業文明的理念,就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這才是最經濟的、最文明、最方便、最可靠的;為獨立核算又利益捆綁的關係,共建共享、共建共贏;契約化的時點合作製度,比如哪個時間用電最多,發電供電也要多,因為需要以銷定產,以銷定購。作為發電公司來講,要以銷定產;對電網公司來講是以銷定購;消費者用電也有製度,以用電量付費,不能把發出來但消費者沒用的電的電量算到他們頭上。這種與用電需求規模相適應的計劃采購製度是用合同契約的形式實現的。即使三者獨立分開,相互之間仍存在計劃銜接和契約製度的保障。
在電力的利益與秩序保障中,還有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的相互電量交易及支付製度、信用製度。過去一些比較困難的國有企業付不起電費,被強製停電。停電是合理的,因為用電必須付費,這是遊戲規則。至於由政府付電費補貼窮人的救濟製度,可以不做停電的簡單處理,但不付電費不能用電的總原則仍要遵守,隻不過由政府來支付電費罷了。同樣,正確維護三者之間關係的製度設計,如各自的權益保障、電廠發電秩序、電網運行秩序、與用戶之間的交易秩序、電廠安全、電網安全、用戶用電安全,都要依靠製度來管理。
上述案例對智慧城市的商務模式創新的啟示有:
一是產品與服務是可以商業化、規模化的,商業化更省心、更高效、更合理。現代商業(務)模式是建立在產品與服務商業化基礎之上的專業化、規模化,現在信息產業商業化的問題就在於規模化不夠。比如智能太陽能電站,能不能覆蓋5萬、10萬個家庭,達到一定的規模效益,這很重要。又比如電動車,杭州市現在有1500多輛在試點,但還不經濟,工廠批量生產上不來,因為還沒有達到現代商業模式規模化的要求。
二是專業化運營。智慧城市的網絡服務也要借鑒這條。比如智慧醫療,醫院就是內容提供商,建設後台的是網絡服務商,要注意他們之間的專業業務的區別。看病隻能由專業人士和機構去做,網絡服務商不能代為看病。網絡公司搞智慧醫療,是為醫生、病人、醫藥保障支付提供服務的,如果所有人都找它看病,它變成醫生,這就不是專業化服務了。網絡服務商提供的是信息服務的平台和係統,而不是去包攬一切。
三是要經濟合理。就是要用最低的成本達到最佳的效益,還有省錢省心、關係放心、合作共贏。管理製度不是說搞得越複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