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也存在知識產權的問題。我們的智慧城市實踐會不會大家都學?會不會最後我們的東西都成了人家的,我們“為他人作嫁衣”?這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回答是有可能。但有應對的辦法,這就是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重點要把握以下幾個環節:
(一)標準的申報技巧
申報知識產權時,重點要報告的是你已經達到了什麼標準,但不一定全部告訴達到這樣標準的奧妙。比如食品藥品,隻反映含量達到多少,但不能全部表露你是用什麼辦法或技術達到這個含量的。因為申報的是標準,不是全部的製造方法或者服務方法。比如我是個廚師,我可以告訴你我做的某個菜非常好吃,但火候怎麼掌握、添加多少鹽和油等,不能全都告訴你,可以保證的是在國家允許的範圍之內就行了。我可以做到保證品質,可以接受安全檢查,在標準允許之內可以告訴你,但實現方法不能告訴你,商業秘密不能告訴你,核心技術不能告訴你。申請專利時往往會把最核心的技術秘密留在自己手裏。
(二)標準的推廣技巧
標準推廣也有技巧:給人家看的是結果,重視的是結果宣傳,不要把方法奧妙全盤托出,不要把商業秘密全都介紹了。重點表達我能達到什麼樣的效果,社會上有什麼樣的評價,服務對象有什麼讚賞,這些都可以介紹。
(三)標準與專利、版權、商標組合保護的技巧
產品與服務的質量可以宣傳,但專利、商標、版權的組合技巧與奧妙不能告訴你。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可以賣給你,但在合同裏要明確規定使用的邊界與違規處理辦法,必須要得到版權的保護、商標的保護。有人說申報專利以後等於把自己“賣掉”了,這是不懂知識產權保護常識的傻話。
申報專利時,要申報技術成果,但隻要滿足專利審查的要求就夠了,並不一定要把所有的技術秘密尤其是最核心的技術秘密都報告。知識產權戰略是包括知識產權的生產、申報、管理、收益、使用等環節的整體策略,同時還包括專利申報保護、標準保護、版權保護、商標保護的聯合保護技巧共同運用的戰略。比如有的企業申報了發明專利,同時又把發明專利轉變成了產品或服務標準,還有的甚至同版權、商標相掛鉤,形成了知識產權的綜合保護體係,達到了多種保護的目的。“運用之妙,在乎一心”。正所謂:戲法人人會變,但其奧妙不同。你的奧妙我不會打探,我的奧妙你也不要心懷不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