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西方文化產生重大影響的奧古斯丁教父倫理思想
中世紀基督教大師、教父倫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奧古斯丁的思想成為了中世紀封建製度形成時期的統治意識形態,對中世紀以及後來的西方文化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奧古斯丁是後期教父思想中形成道德哲學體係的第一人。奧古斯丁的主要思想有以下幾點:
第一,善的生活是一種緣自真理的生活,是一種高於理性思辨的宗教生活。奧古斯丁把上帝比作“至善”之光,把人的靈魂比作眼睛,把理性比作視覺;把世上的善區分為三種不同等級的善——美德之善(如正義、勇敢、堅韌、謹慎等,為上等之善)、靈魂的能力(如理性、自由意誌等,為中等之善)、物體之美(下等之善)。此外還有朽壞之善和不朽之善。萬物是按善的多少來排列等級的。善的缺乏或減少,即是惡。
第二,幸福生活就是一種熱愛上帝的信仰。出於維護“肉身複活”教義的需要,奧古斯丁主張參照肉體的實體性來解釋靈魂,但在道德觀上貶低肉體。
第三,隻有信仰上帝的基督徒才能被救贖。奧古斯丁認為,上帝在造人的時候賦予了人認識能力、理性能力、自由意誌。三者都源於上帝,本身是善的,但它們隻是中等之善,有被誤用的可能。當意誌指向和追求較高之善,或靠近上帝時,就是行善;相反,當它指向和追求較低之善或遠離上帝之時,即為犯罪,也就是倫理上的惡。所謂幸福便是自由意誌朝向永恒之善運動的結果,善用自由意誌的人便存在著幸福。原罪之後,人不可能依靠自己的行為或抉擇來獲得拯救,隻有信仰上帝的基督徒才能被救贖。“愛”是銘刻在人心中的神律,也是自然律。
第四,在現世忍受苦難,在來世就有獲救的希望。奧古斯丁把《聖經》中的基督教關於美德的闡述係統化和理論化,概括為信仰、愛和希望:首先是信仰神,相信隻有神才會拯救我們,才能使我們求得至善和幸福;其次是愛,愛是一切美德的源泉,因為愛就是愛上帝,通過愛神而去愛一切人,包括愛自己的仇敵,隻有這樣的人才有真正的幸福;最後是希望,即通過信仰神和愛神就能產生得救的希望,但是在現實世界中無法得救,隻能寄希望於來世,在現世忍受苦難,在來世就有獲救的希望。
(二)維護宗教權威的托馬斯·阿奎納的經院倫理思想
為解決理性與信仰的矛盾,維護宗教權威成為當務之急。中世紀經院哲學家、神學倫理體係的完善者托馬斯·阿奎納構造了一個以上帝為至高存在的、階梯式的、包羅萬象的目的論體係,完成了神學倫理思想更加適應強化封建統治需要的任務。他認為:人應當像蛇一樣聰明,享有智慧、勇敢、節製、公正等現世德性;上帝是人以及社會的創造者、統治者,是人的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追求的最終目的。遵從上帝的律法、信仰上帝、愛上帝,成為人類社會生活的最高準則。
首先,上帝愛一切存在著的東西,希望它們為善。上帝沒有形體,是最高貴的存在。上帝是最高的秩序。上帝是全知、全善、全能的存在。上帝的本質自身既是智,也是善,又是愛。上帝愛一切存在著的東西,希望它們為善。理性的存在物通過他們的理智和意誌統治他們自身,而這兩者又需要接受上帝的理智和意誌的統治,才能達到完善。
其次,隻有信仰才是獲救的根本。人的美德所能達到的善隻有在比照“最高的善”時,我們的得救才有價值。隻有信仰才是獲救的根本。理性的意義在於比照信仰,而信仰是人類道德活動的終極目的。
再次,否定意義上的善的不在場並不是惡,缺失意義上的善的不在場就是一種惡。惡的本質在於事物偏離善,偏離善本身,是意誌選擇的可能情景。這種偏離分為兩類:一類是自身事物中的偏離,這一偏離源於上帝,表現為事物的天然缺陷;一類是認為事物中的偏離,這一偏離產生於不完善的意誌,是意誌不服從律法和準則的結果。
九、萬流歸宗”的中世紀基督教
公元6世紀初,羅馬帝國滅亡之後,西歐各國先後進入封建社會,教會成了複辟奴隸製度的基礎。在歐洲封建社會最初的三四百年內,新興的封建地主階級對奴隸主基督教采取了一係列敵視態度。在長期的鬥爭中,雙方都找到了彼此間的共同需要。在封建主階級看來,在教會中存在著可以用來為封建剝削製度服務的思想基礎,可以改造和利用;而在奴隸主基督教上層看來,期望得以在封建主手下存身和發展。
8世紀中葉,法蘭克王國摩洛溫王朝的宮相丕平及其兒子查理在西歐建立了最大的封建王國——查理大帝國。在帝國建立過程中,羅馬教會參與了丕平奪取王位的陰謀活動。丕平為了報答教皇的支持,先後兩次率軍進攻意大利,把意大利半島拉文納至羅馬的大片土地贈給教皇。於是教皇擁有了自己的領土,從此出現了所謂的“教皇國”。公元800年,教皇為丕平之子查理大帝加冕。此舉開創了後來教皇聲稱對各國國王擁有批準與罷免之權的先例。這樣,正式形成了封建神權和君權相互依存的關係。但是,當神權影響到君權利益的時候,二者又會發生矛盾。可以說,在整個封建社會,神權與君權既相互利用,又相互鬥爭。在歐洲的封建化過程中,封建主階級以封建皇權的尺度,完成了對基督教的再改造,而在這一過程中,也鞏固和加強了基督教的精神統治地位,從而導致封建教會勢力在歐洲橫行無忌。
從11世紀初到15世紀末,是基督教經濟、政治和思想統治的全盛時期。此時,教會成為神權統治的巨大國際中心。早在公元4世紀,隨著羅馬帝國的一分為二,基督教會就形成了以羅馬為中心的西部教會和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東部教會。之後,西部羅馬大主教,在西羅馬皇帝的扶持下,要求在整個基督教事務中享有最高權力。而東方的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不甘心服從,也仿效羅馬教皇的做法。自此,東部教會與西部教會之間的矛盾衝突日益激烈。1054年,東部教會領袖宣布脫離羅馬教皇的“領導”,至此,東、西部教會公開決裂。東部教會以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為首,稱希臘東正教,主要分布在巴爾幹半島、西亞和俄國;西部教會以羅馬教皇為首,稱羅馬公教會,也稱天主教會,主要分布在西方各國。1453年,東羅馬帝國被土耳其人消滅,莫斯科大公趁機使俄羅斯正教會擺脫君士坦丁堡大主教的控製,形成獨立的教會。
分裂後的天主教勢力迅速擴大。8世紀中葉,法蘭克皇帝丕平曾把意大利中部的一塊土地賜給教皇。後來,教皇進一步偽造宗教文件,稱君士坦丁堡皇帝曾許諾把西歐各國的統治權授予教皇,進而要求對世俗政權擁有最高權力。於是,天主教逐漸形成了歐洲社會最強大的政治勢力。此後,天主教會按照封建等級製度,建立了自己的教階製度。天主教會成為歐洲社會最大的封建主。11世紀以後,天主教會的經濟實力迅速膨脹。教皇每年的經濟收入,已超過當時歐洲各國國王年收入的總和。與此同時,天主教會還是社會文化的壟斷者和進步思想的禁錮者。它推行殘酷的封建文化專製,用基督教神學控製和摧殘一切科學和文化。它成立宗教法庭——宗教裁判所,扼殺社會上一切新生事物,殘害具有進步思想的科學家,焚毀一切進步書籍,像哥白尼、布魯諾和伽利略等著名科學家均遭到了天主教會的殘害。
在中世紀,教皇派與國王派爭奪國家統治權的鬥爭持續不斷。到13世紀,教皇勢力占了絕對優勢,教權同皇權的鬥爭達到了空前尖銳的程度。到14世紀,教皇在同法國國王的鬥爭中大敗。從此,教皇勢力江河日下。
總之,中世紀的基督教處於“萬流歸宗的地位”。這主要體現在它在經濟上擁有大量的土地和財產,在政治上居於統治地位,同時,它還控製了整個意識形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