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彼得原理:把恰當的人放在恰當的位置上(3 / 3)

羅森塔爾效應:寄予什麼樣的期望,就會培養什麼樣的人

1968年,美國心理學家羅伯特·羅森塔爾博士曾在加州某所學校做過一個著名的實驗。

在新學期初,羅森塔爾和他的研究團隊來到一所小學,他們在一至六年級各選了三個班的學生進行煞有介事的“預測未來發展的測驗”,然後,列了一個“擁有優異發展潛能”的學生名單給教師。並且,他們再三叮嚀,雖然這些學生的發展潛力比同齡的孩子要高,但還是要像平常一樣教他們,不要讓這些孩子或家長知道他們是被特意挑選出來的。

事實上,這些孩子並不是被特意挑選出來的,而是隨機抽取的。當然,“預測未來發展的測驗”顯示他們“擁有優異發展潛能”的說法也是假的。

一年之後,羅森塔爾回到這所學校,發現這些被挑選出來的學生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其中一部分學生的期末考試分數甚至比一年前高出了好幾倍。

因此,羅森塔爾得出了結論:正是這些教師對學生的期待,使得學生產生了一種努力改變自我、完善自我的進步動力。羅森塔爾將這種心理現象稱為“皮格馬利翁效應”(源於古希臘傳說中的塞浦路斯國王皮格馬利翁),在心理學上又被稱為“羅森塔爾效應”或“期望效應”。

它表明:在本質上,人的情感和觀念會不同程度地受到別人的影響。人們會不自覺地接受自己喜歡、欽佩、信任和崇拜的人的影響和暗示。

“羅森塔爾效應”揭示的是一種普遍心理,那就是對他人有所期望,同時期望他人對自己有所期望……尤其是後者,是人們實現自我價值的本能需要。當得知別人對自己有所期望的時候,你心中會有一股滿足感、被期待感油然而生。為了保持這種感覺,人們會不自覺地按照別人的期望來塑造自己,最終真正變成別人所期望的樣子。

絕大多數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曆:當自己的領導告訴自己“我對你抱有很大的期望”,或者“我對你很有信心,你一定能將這份工作幹好”的時候,心中就會產生一種無法形容的興奮感;而自己的所作所為一旦辜負了領導的期望,就會產生嚴重的負罪感。

由此可見,利用“期望效應”來使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圖行事是一個非常明智的方法。尤其是處於領導地位的管理者,對下屬滿懷期望,並讓下屬了解到自己的這種期望,所產生的積極影響遠遠高於單純地下命令或者其他激勵形式。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兵力不足,蘇聯曾動員一批關在監獄裏的犯人上前線戰鬥。為此,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派遣了幾名心理學家對犯人進行戰前的訓練和動員,確保這些罪犯的戰鬥力。

訓練期間,這些心理學家們並不過多地對罪犯進行說教,而特別強調他們每周必須給自己的親人寫一封信。信的內容由這些心理學家統一擬定,敘述的是犯人在獄中的表現如何好、如何積極地改過自新等。然後,這些心理學家要求犯人們認真抄寫後把信寄給自己最愛的人。

三個月後整訓結束,罪犯們開赴前線,心理學家隨行,並要求犯人繼續寫信,隻不過信中的內容變成了自己是如何服從指揮、如何勇敢作戰等。

事實證明,這批罪犯在戰場上的表現正如他們信中所說的那樣服從指揮、英勇拚搏,甚至在整體紀律性上也表現出了不遜於正規軍的水平。

戰爭結束後,蘇聯心理學家將這種心理引導手段稱為“貼標簽效應”——這種心理效應和“羅森塔爾效應”可謂異曲同工:這些罪犯的家信讓親人們對他們產生了強烈的正麵期待,而這種期待反過來又激勵著他們像真正的軍人一樣作戰。

這就是期望的力量,所以說,那些經常把“你不行”“你真是個廢物”掛在嘴邊的管理者其實是十分愚蠢的。因為這種負麵期待會讓下屬產生“既然你對我期待這麼低,那麼哪怕做得再差我也無所謂了”的自我暗示。時間長了,他就真的會朝著“廢物”的方向發展下去。

當然,“羅森塔爾效應”本質上是一種心理暗示,因此需要適可而止,如果所寄予的期望過大,甚至於超過對方的能力範圍的話,就會給對方造成沉重的心理負擔,令對方惶恐不安,進而自暴自棄,反而會事與願違。

破窗效應:不要輕易打破任何一扇窗戶

“破窗效應”最早是一個犯罪學理論,由美國政治學家詹姆士·威爾遜及犯罪學家喬治·凱林提出,而該理論源於1969年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的一項實驗。

當時,津巴多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把其中的一輛車的車牌摘掉,把頂棚打開,然後停在犯罪率極高的紐約布朗克斯區的一個拉丁裔居民社區內,而另一車則原封不動地停放在治安相對較好的加利福尼亞州帕洛阿爾托某個中產階級居民社區內。不出所料,停在拉丁裔居民社區的那輛車當天就被偷走了,而停在中產階級居民社區的那輛車一周後也沒有人動它。

然後,津巴多又用錘子把停在中產階級居民社區的那輛車的車窗玻璃敲了個大洞。沒想到的是,僅僅過了幾個小時,這輛車居然也被偷走了。

基於這個實驗,威爾遜和凱琳提出了“破窗效應”理論。他們認為:如果有人打破了一幢建築物的窗戶玻璃,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維修,那麼,這扇破窗戶就會變成某種示範性的標誌,從而縱容他人去打破更多的窗戶。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犯罪活動也會因此而滋生、蔓延。

事實上,這一效應在企業管理中也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在實際工作中,有一種叫“預防性管理”的思想,認為要想避免管理中不想要的結果出現,就要在事情初現端倪的時候把苗頭扼殺在繈褓之中,絕不要輕易打破任何一扇窗戶,尤其是對於觸犯企業核心價值觀念的一些小奸小惡,必須做到隨時處理,將其消滅於萌芽狀態。

美國洛斯威公司一直以人性化管理著稱,但有一次,管理者卻因為一個小問題開除了一名資深員工。

當時,資深車工傑瑞為了趕在中午休息之前完成2\/3的零件,在切割台上工作了一會兒之後,就把切割刀前的防護擋板卸下來放在一旁——因為沒有防護擋板收取加工零件會更方便、更快捷一點。一個小時之後,傑瑞的舉動被走進車間巡視的主管發現並記錄下來。

主管要求傑瑞立刻將防護擋板裝上,同時將他一整天的工作量全部作廢。這還沒完,第二天,傑瑞上班的時候突然被通知去見總裁。在那間傑瑞受過多次鼓勵和表彰的總裁室裏,總裁親口通知傑瑞,他被辭退了。總裁對傑瑞說:“身為老員工,你應該比任何人都明白,安全對於公司意味著什麼。你今天少完成幾個零件,少實現利潤,公司可以換個人換個時間把它們補回來,可是,一旦發生安全事故,那麼無論如何都補償不了了。”

傑瑞明白,他這次觸犯了公司的鐵律。他同樣明白,如果他沒有受到處罰,那麼這條鐵律就會像被開了個小口子的堤壩一樣,決堤隻是遲早的事情。所以,他沒有做任何爭辯,流著淚接受了公司的決定。

作為一位管理者,我們應當認識到“破窗理論”在企業中的重要作用。對於任何破壞性的征兆都要充分重視,加重處罰力度,嚴肅團隊紀律,隻有這樣才能防止有人效仿,使得問題積重難返。與此同時,還要鼓勵、獎勵“補窗”行為。使員工不以“破窗”為理由,而以“補窗”為己任。

常言道:“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任何大問題都是一堆小問題積累起來的,隻有時時繃緊“破窗”這根弦,不要輕易打破任何一扇窗,才能避免最後的千瘡百孔、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