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牙醫殺妻案(2 / 3)

戴爾認為,隻有兩種情況可以解釋他所看到的情景:第一,警探們現在看到的場景是凶手特意布置出來迷惑警方的;第二,愛德華在說謊。隨即,愛德華房內的情況也從側麵證實了第二種可能。

愛德華家沒有丟失任何貴重物品,臥室內的貴重首飾也沒有丟失,這就意味著凶手不是為了錢財而來。如果凶手僅僅是為了謀殺而來,那他又為什麼會把一個帶槍男子擊昏,丟在樓下,卻又去樓上將這名男子的妻子殺死?而且,伊麗莎白也沒有遭到性侵。

更重要的是,如果愛德華真的被凶手差點勒死的話,那他脖頸正麵應該有深深的勒痕,但醫生證明愛德華的脖頸正麵是沒有傷痕的。最關鍵的是,在尼爾趕到後,愛德華和尼爾一直沒有上樓查看伊麗莎白和達尼爾的情況,這讓探員們感到費解,他們隱隱覺得這起案子並沒有表麵上看起來那樣簡單。

愛德華的口供也隨著他“恢複”的程度慢慢發生了變化,他能夠更清楚地回憶起闖入者的樣子。愛德華告訴警探,闖入者身穿一件黑色無領長袖運動衫,用蒙麵襪套著頭部,而且這個人還蓄有胡須。

愛德華告訴他的家人,事發當天他很晚才回家,並在入睡前還和妻子說過幾句話,但他給警方的口供卻是,他當晚並沒有叫醒過伊麗莎白。愛德華還告訴警方,他床頭抽屜內放著的1300美元丟失了,但當警方找到1300美元的存單時,愛德華又改口稱他記錯了。

在醫院內,警探告訴愛德華伊麗莎白的死訊時,愛德華提到了案發時警方叫屍檢部門去他家的情況。但當時,警探在第一時間趕到愛德華家的時候,愛德華明明是昏倒在地的,他又是如何聽到警探的話呢?

隨著調查的不斷深入,愛德華的口供變得越發詳細了,他不但試圖填補最初口供中出現的漏洞,甚至還將襲擊者的人數增加到兩個。愛德華還告訴警方他曾和前牙醫助理有染,但是他們的關係在一年前就結束了。可沒多久,愛德華又翻供稱他在不久前還和這名牙醫助理約會,並和她發生了關係,他還告訴警探,他和好幾名有夫之婦都有曖昧關係。

就在愛德華不斷更改口供的時候,伊麗莎白的朋友告訴警探,伊麗莎白經常向自己傾訴她丈夫的不軌行為,雖然伊麗莎白很努力地想要改變這個局麵,但伊麗莎白已經厭倦了愛德華每周五都會晚歸的行為。她告訴朋友,如果愛德華在這周五的時候依然晚歸的話,那她就要和愛德華攤牌。這條線索的發現意味著愛德華和伊麗莎白在周五晚上很可能發生了衝突或爭執,而伊麗莎白的死則另有蹊蹺。

愛德華出院後便按照律師的建議拒絕和警方溝通,為了獲得更多證據,警方不得不將調查方向轉移到愛德華的哥哥尼爾身上。尼爾所提供的口供和愛德華所講的幾乎一樣,但警方並不相信這些漏洞百出又自相矛盾的供詞,他們希望尼爾能夠接受測謊,但尼爾以測謊結果未必正確和“錯誤的結果”會影響他的聲譽為由,拒絕了警方的要求。

最後,在警方的強烈要求以及尼爾家人的請求下,尼爾想到了一個折中的辦法,他願意在10月份的時候在法院和警方麵談。約定麵談的當天上午10點15分,此時距離麵談約定時間已經過去了15分鍾。就在警方想要提醒一下尼爾的時候,他們接到通知,尼爾駕駛的本田汽車撞上了一輛重卡,尼爾當場死亡。交通部門勘驗後發現,尼爾當時應該是向著遠離法院大樓的方向行駛,而他與大卡車相遇的時候又因為打彎過猛被撞,驗屍官認定尼爾的死亡屬於自殺,但事實真相卻再也不能夠為人們所知。

伊麗莎白被害一案發生一年後,巴裏市警方搜集到了大量間接證據(比如,警方在犯罪現場發現了愛德華的指紋和毛發,但臥室本來就是愛德華的,所以這些證據並不能說明什麼),這些證據無不指認愛德華·格倫·沃爾西弗就是殺害妻子伊麗莎白的凶手。

但因為警方沒有掌握法律意義上的有效(直接)證據,所以他們並不能逮捕或控告愛德華。警方懷疑愛德華在給尼爾打電話之前已經將犯罪現場處理過了,所以警方一直找不到更有力的罪證。

現在警方如果想要將愛德華逮捕,那他們隻能找到一位支持他們觀點的專家,並讓專家出具支持他們觀點的憑證。巴裏市警局決定找一位FBI的犯罪心理學家來分析此案,他們將手中所掌握的所有證據移交給FBI,然後等待FBI的回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