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比特幣和機器人三定律(3 / 3)

最終,一個DAC的生存依賴於其它DACs自願與其合作的意願。DACs,和人一樣,會發展出信譽。核心定律確保一旦獲得信譽,就可以期望持續。曆史寫滿了那些開始打著諸如“我們就是大眾”,“拒絕邪惡”等高尚道德旗號的人類組織終因血肉之軀難以抗拒威逼利誘而走向腐化和衰亡的陳詞濫調。不可侵蝕的DAC倫理可能一開始就是壞的,但它們不會腐化。

如同之前的工業革命和互聯網革命,DAC革命將會為給予其最少限製的管轄區域帶來福音。潛在的監管者無法阻止真正的自由市場采用它。他們的監管隻會使得他們的跛足市場難以從中獲益。也許那是他們為權力付出的代價。

強製監管,如同抗生素的使用,隻會帶來新的,更具抵抗力的力量。

域名幣(Namecoin),Mastercoin,比特股(BitShares)和其它的“秘密實體”已經分享了很多這樣的特點,盡管其中一些(實體)可能還沒完全意識到。新的靈感和設計模式可因認識到(並且可能標準化)DAC隱喻而獲得。這樣的標準化(以及良好的收益程序包)將聚集並且避免浪費關鍵的和有限的SEG資源。

第二步:開發野獸能力。隻有當軟件能做一些有用的事情的時候,製造徹底誠實和不受情緒影響的軟件的技術才是有價值的。如果我們使用貨幣隱喻,我們將發明更好的貨幣。如果我們使用一個機構隱喻,我們能夠發明幾乎所有的東西。一個DAC是一個可以以很多種方式運作的公司,如同那些由磚瓦砂漿和血肉之軀組成的公司一樣。

它可以通過出售股份集資…並且支付紅利。

它可以通過抵押股份借款…並且支付利息。

它可以通過為客戶提供有價值的服務而獲利。

它可以通過送股給“人”(自然的或人造的)獲得資源或服務。

它可以通過開放互聯網API使得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訪問自動化。

它可以根據市場反饋來調整商業流程。

它可以用轉股來(公平地)來獎勵或懲罰其它“人”的表現。

因為一個DAC提供了忠實的有價值的服務它產生了可以以其股份的形式被保存和轉讓的真實財富。但正如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所言“’一個DAC’應明白它的局限”。一個獨立自主的DAC沒有辦法在不依賴於外力的情況下接受,持有,或移交物理商品或法幣。一個開源的DAC無法保守秘密。它可以安全地為它人保有加密數據,但卻無法為自己存一把私鑰。如此,一個DAC不能擁有自己的裝滿塊鏈資產的加密錢包。

所以它在DAC領域內創造和轉移價值時工作得最好。這不是說自然人之間不能進行真實資產和DAC股權的交易,或者DAC不能介入這些權益的分配和跟蹤。但它的獨立自主性局限於其自身塊鏈的內容。

下麵給出了想象中未來一到十年內可能會出現的DACs。自然,在DAC的領域裏,公司名將以DAC,而不是INC,LTD,或LLC結尾。(人們將會想知道他們是否是在跟一個具有超人誠信的公司做生意。)它們的共同點是都利用了一項逐漸顯現的競爭優勢:

DACs基於它們的應用透明規則保護數據的不可侵蝕的能力交易。

ReputableMonikers,DAC–管理名稱權益。RoboCourier,DAC–一個安全的電子捷運快遞。TradeBitShares,DAC–機器人榮譽提供的銀行和經紀服務。UnmannedEscrow,DAC–根據條件轉移所有權的中介服務。VirtualVentures,DAC–一個“眾包”的風險投資公司。AutonomousArbitrators,DAC–不可侵蝕的仲裁服務。DACInstallersRUs,DAC–可信賴的基於共識的DAC更新的自動安裝。SkyNet,DAC–一個組建無瑕疵的新互聯網的DACBOT衛星群。OneWorldGovernment,DAC–一個無法忽視自己憲法的政府。我已經快要激動得不能自持了。關鍵是,改變隱喻打開了無限的新的可能性。你沒有被局限於另一個替代幣。你能把什麼樣的顛覆常識的,震撼世界的DAC發布給荒野中的小夥伴們呢?

底線。從隱喻的角度講,DAC是一個有助於理解比特幣開創的技術的巨大潛力的概念。從一個數字貨幣的隱喻到一個不可侵蝕的無人商業的隱喻,可以預見到革命性的新實體。與它們的血肉之軀組成的對手不同,DAC是由無人化誠信治理的獨立自主的團體。

世界將因此不同。

作者:StanLarimer,COO,InvictusInnovations,Inc.原文地址:http:///bitcoin-and-the-three-laws-of-robotics/#.UkVJWobxiXx譯者:巨蟹(文章來源巴比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