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型金融機構設立的直接投資部門。如軟銀賽富(Softbank Asia Infrastructure Fund,SAIF)就是脫胎於軟銀亞洲(Softbank Asia),還有摩根斯坦利(Morgan Stanley,俗稱大摩)、JP摩根(JP Morgan Partners, 俗稱小摩)、高盛亞洲(Goldman Sachs Asia)、軟銀中信資本(CITIC Capital)等。
這些通過內部轉型而分立的投資機構與純粹設立於境外的投資基金不同,它們往往不單具有外幣的投資功能,還具有人民幣的投資功能。
第四,大型企業設立的投資基金。如通用資本(GE Capital),它是美國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GE)旗下專注於金融服務的企業,主要服務於集團的發展戰略和投資組合。
第五,外國政府的主權投資基金。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府設立的官方投資基金,主要用於對外進行市場化投資,也稱為主權財富基金。目前,在中國設立辦事機構的外國政府主權財富基金包括淡馬錫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poration,GIC)等。其中,GIC被稱為“亞洲最大及最神秘的投資者”。它從1995年就開始進入中國,是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的發起股東之一。
中國本土PE的生存及發展
一、本土PE發展大事記
我國本土PE的發展大致經過了這樣幾個階段:
1. 起步階段(1986—1996年)
我國的PE也是從VC形式開始的。在這個階段,我國的投資主要是以政府力量為主導來推動發展的。
1985年9月,國務院批準成立了我國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簡稱中創),主要發起股東為國家科委(持股40%)、財政部(持股23%),成立時資金隻有約1000萬美元。
成立中創最初的目的是為了配合“火炬計劃”的實施。然而,中創的運營並不理想,其投資的主要項目——賽特集團,被中國人民銀行在1998年6月停業關閉。我國首次創業投資基金試驗宣告失敗。
2. 發展階段(1997—2000年)
在這一階段,我國的風險投資進入穩步發展階段。其間在上海、深圳和北京等地紛紛成立了對高新科技產業投資的公司。其中,在2000年,我國第一家真正意義上的民營創業投資機構——北京中關村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建立我國風險投資機製的若幹意見》,該《意見》為我國的風險投資的發展機製指明了方向。此後,國外的VC機構在國內開始有所作為,搜狐、新浪、網易等互聯網紛紛獲得風投資金並在納斯達克上市。
3. 低穀階段(2000—2005年)
進入新世紀後,由於互聯網泡沫的破滅,使得我國剛剛發展起來的風險投資進入了低穀期,除了外在原因,風險投資相關配套製度的缺乏也是製約其發展的主要原因。
4. 快速發展階段(2005—2008年)
2005年11月,國家發改委等十部委聯合發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內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法律規定,對積極推進PE發展進入新高潮起到了重要作用。隨後,還陸續推出了其他配套的政策和法規。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決定》提出,要“發展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的創業投資”。
2006年3月,我國在“十一五計劃”中提出要“發展創業投資”。
2007年3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允許PE采用有限合夥製形式,為PE投資基金采取有限合夥組織形式奠定了法律基礎。
2007年11月,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PE實施稅收優惠。
自2007年開始,一股來自樓市和股市的民間資金進入PE行業,催生了其新一輪的繁盛。2007年—2008年,PE產業的市場規模比2004年翻了一番多,新募集基金數和募集金額均創曆史新高。
5. 重新調整,再迎高峰階段(2008年底至今)
2008年末,美國的次貸危機逐漸演變成全球性金融危機,極大地影響了全球PE的發展,其業績在當年第四季度大幅下滑。與此類似,我國的PE市場在2008年也經曆了前高後低的過程。雖然從整體上看在2008年仍保持逆市增長的態勢,但是整體上升趨勢放緩。
2009年3月31日,證監會頒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並自同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暫行辦法意味著籌備十餘年之久的創業板正式開啟。創業板為我國PE投資基金提供了一個更為有利的平台。這將對明顯降溫的PE、VC產生加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