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飛鶴引入紅杉資本之後,並沒有像預期的那樣扶搖直上,反而在資本市場上節節敗退。2009年12月底,股價一度跌破25美元,此後更是一路下探。2009年,飛鶴全年每股收益僅為1.2美元,未達到3美元的預期收益。飛鶴對賭失敗,隻能依約向紅杉資本增發了52.5萬股股份,紅杉資本持有股份上升至13%。
由於飛鶴的業績一直不盡如人意,紅杉最終選擇了分手,不過分手的方式還是比較友好的:紅杉選擇了與飛鶴提前終止協議,沒有按第二條執行,而是從2011年2月開始,由飛鶴共分4次向紅杉資本支付約6500萬美元以及相應的利息。2012年4月30日,飛鶴乳業向紅杉中國基金支付總計1640萬美元回購了最後一批65.625萬股股份,至此雙方“一拍兩散”。
飛鶴引入風險資本後業績表現不佳的主要原因:首先是飛鶴擴張速度過快,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其次是“三鹿事件”帶來的負麵影響,導致消費者對國產乳製品信心缺失;最後是中國概念股在國際資本市場遭遇獵殺,使飛鶴的發展嚴重受阻。
最初飛鶴與紅杉資本牽手,除了各自的利益,還基於它們有著“打造全產業鏈”的戰略共識。雖然最終紅杉“竹籃打水一場空”,飛鶴“夢斷全產業鏈”,但不可否認的是,兩者的合作畢竟推動了民營乳業的發展。
知識鏈接
可轉換證券。
在我國的法律框架下,PE融資中常采用的股權投資方式,主要可以分為兩種:增資擴股和股權轉讓。
第一種:增資擴股。
增資擴股,簡稱增資,指企業增加注冊資本,增加的注冊資本由PE投資基金認購,也可以由原股東和PE投資基金一起認購。
增資擴股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增資意味著企業新發行了股份,將會導致企業股份總額的增加;增資擴股對企業股權的攤薄程度要低於股權轉讓方式對股權的攤薄程度。
第二種: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指企業原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份轉讓給他人。
如果由PE投資基金認購企業原始股東的股權,則受讓股權的對價就是其投資額,如果PE投資機構繼續轉讓,則PE投資基金也將成為原股東。
股權轉讓給企業帶來的影響:企業的注冊資本(或股份數額)的數額不會發生變化;PE投資基金從原股東手中受讓股份,會導致原股東股權比例大幅降低。
在企業首次進行PE融資的過程中,應盡可能采用增資擴股方式。在PE投資基金退出企業的過程中,應采用股權轉讓方式:如果並購退出,PE投資基金可以將股權轉讓給下一家PE投資基金;如果回購退出,PE投資基金應將股權轉讓給原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