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著名的財務及管理谘詢顧問公司主要包括:麥肯錫谘詢公司、羅蘭貝格谘詢公司、波士頓谘詢公司、科爾尼谘詢公司等。在中國,著名的財務及管理谘詢公司主要有:遠卓管理顧問(現已被凱捷收購)、新華信、漢普管理谘詢(中國)有限公司、北大縱橫管理谘詢公司等。
二、會計師事務所的谘詢部門
很多大型跨國事務所,如“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中大都從原事務所中衍生出了獨立的專門從事谘詢的部門,如:埃森哲(Accenture)公司就曾經是安達信會計事務所的谘詢部門,畢博(Bearing Point)前身就是畢馬威的谘詢部門等。
三、律師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能為企業提供PE融資方麵的法律谘詢服務。在PE融資過程中,企業會接觸不同的法律谘詢顧問,比如企業有自己的法律顧問,PE投資基金和券商也有自己的法律顧問,企業上市時也同樣需要專門的法律顧問。
企業家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PE專業顧問。如果企業家從未接觸過PE投資基金,選擇一家獨立的財務顧問公司是最適當的,它可以提供全麵的專業服務。如果企業家僅需要財務或法律的支持,則可以側重於選擇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律師事務所。
有的企業家早已“身經百戰”“實踐出真知”,曆經多次PE融資洗禮,或接觸過多家PE投資基金,對PE融資的過程已經輕門熟路,對整個過程的重點問題也非常清晰。在這種情況下,老總們親自上陣、親力親為也可能是一項高效率的選擇,也就沒有必要額外聘請PE專業顧問了。何況,一些重要談判要點也隻有老總們自己才能決定。
企業家要想走好PE融資這條路,必先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和實務準備,明確企業目標、知曉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準確認識自身優勢、熟悉企業運作的環境。在此基礎上,了解PE投資基金的一般投資流程,隻有對核心環節、過場環節、艱苦環節都做到心中有數,才能胸有成竹!
知識鏈接
1.波特五力分析模型(Michael Porter’s Five Forces Model)是邁克爾?波特(Michael Porter)於上個世紀80年代初提出,主要用於企業競爭環境的分析。五力分別是: 供應商的討價還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 of suppliers)、購買者的討價還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 of buyers)、潛在競爭者進入的能力(threat of new entrants)、替代品的替代能力(threat of substituteproduct)、行業內競爭者現在的競爭能力(the rivalry among competing sellers)。
五力分析模型著重於企業所在行業的競爭分析。
2. SWOT分析法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由舊金山大學的教授韋裏克教授提出的,也是一種企業戰略的分析方法。SWOT是英文縮寫,S代表 Strength(優勢),W代表weakness(劣勢),O代表opportunity(機會),T代表threat(威脅)。
在這四個要素中,優勢和劣勢的分析主要著眼於企業自身的實力分析以及企業與其競爭對手的比較,屬於企業的內部因素分析。機會和威脅分析則將重點放在外部環境的變化及帶給企業的影響上,屬於企業的外部因素分析。
通過優勢和劣勢的對比分析,就可以知道“企業能夠做到的”;通過機會和威脅的分析,就可以知道“企業還可能做到的”。
SWOT分析方法最大的優點就是采用定性分析,簡單、直觀。從其誕生以來,就被廣泛應用於企業的戰略研究與競爭分析。尤其是當企業要進行一項新的投資或者拓展一項新的業務時,進行SWOT分析可以使企業清晰而全麵地定位自己,揚長而避短、趨利而避害。
SWOT分析方法的定性分析、直觀簡單的優點,從另一方麵看,也構成了該方法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沒有精確的數據支持,分析容易帶有主觀臆斷性。
SWOT分析方法則側重於對單個企業的分析。
3.有限責任公司是公司製度發展中出現的最晚的一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相互了解信任,又不必像無限公司那樣承擔無限責任,兼具了人合性和資合性的優點,又克服了二者的缺陷。有限責任公司因其人合性及封閉性,一般難以成長為大型的企業,所以更加適合中小企業的發展需要。在世界各國的實踐中,中小企業大都會選擇有限責任公司。在我國,除了中小企業以外,外商投資公司也大都選用了有限責任公司形式。
4.《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製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製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製訂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製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製定公司的基本管理製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