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信托製雖不具備法人資格,但也具有一定的治理結構和控製機製。
最後,信托製避免了雙重征稅。由於信托製不被認為是一種經營組織,所以信托也不構成應稅實體。信托製PE投資基金,僅就信托受益人取得的收益,繳納個人所得稅。
2. 缺點
信托製要求公司一次性出資到位,投資人不能分期出資,這就導致資金的使用效率低下。而且投資人的退出也受到封閉期的限製,不利於資金的流動。
三、有限合夥製
有限合夥製PE投資基金由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簡稱GP)和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 , 簡稱LP)組成。
GP是指承擔PE投資基金的管理與運營的管理者和決策者;LP是指承擔主要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對基金的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不承擔對基金的管理責任。
1. 優點
第一,出資與管理分離。有限合夥製采用“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理念。GP作為基金管理者,全麵負責基金的管理與運作;LP作為出資人,僅負責投入資金。這種製度設計最大限度地發揮了GP的能力,防止LP幹預基金運作。雖然LP無法在投資決策方麵製約GP,但可以要求隻投資於某一領域的企業。
第二,建立了有效的激勵機製。GP僅需要投入少量資金(通常為認繳基金總額的1%~2%),就可以運作100%的資金,杠杆效應極大。GP的報酬主要來自兩部分:一部分是相對固定的基金管理費,一般占已投資金額的1%~3%;另一部分是投資後的利潤提成,一般占投資收益的10%~30%。
第三,提供了“財務穿透”通道,避免雙重征稅。有限合夥企業不是獨立的法人主體,所以這種組織形式下的PE投資基金不必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人隻需按照各自取得的收益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
第四,采用承諾出資製。每個LP隻需要承諾投入一隻基金的總金額即可,不需要實際出資。當GP確認找到了合適的投資項目時,通知LP,按照自己承諾的出資比例出資即可,這個過程被稱為招款(Capital Call)。
2. 缺點
第一,由於采取出資承諾製,當GP發現好的投資機會時,LP沒有足夠資金投入,不能及時兌現出資承諾,這樣就很容易錯失良機。
第二,出資與管理相分離,常常會引起LP不信任GP的能力,過多參與運營和決策,最終導致GP不能夠充分發揮自己專業優勢。
從本質上看,有限合夥製和信托製更適合PE投資基金的發展。但在中國的法律法規環境下,公司製具有明顯的優勢,主要體現在IPO退出通道不存在任何障礙。2007年6月1日,我國修訂後的《合夥企業法》設專章規定了有限合夥製。此次修訂從法律層麵為有限合夥製的PE投資基金的發展鋪平了道路,使得這種組織形式在我國的發展態勢良好。
目前,我們期待更多實力強大的LP,和更多精明能幹的GP,不斷溝通、建立誠信,使PE投資基金不斷發展,這才是PE投資基金發展的重中之重。
PE投資基金的投資理念
首先,PE投資基金具有典型的“高風險、高收益”特點。
PE投資基金之所以願意承擔高風險,其目的就是為了追求高收益。雖然它們也擔心和懼怕風險,但是它們卻敢於管理和駕馭風險,並努力追逐高風險後所隱藏的高收益。
其次,PE投資基金並不追求控製企業。
PE投資基金並不打算將企業據為己有,也不希望參與企業的實質性經營與決策。一般在投資後占企業20%~30%股權,投資期限短則兩三年,長則六七年,最長不過十年。
第三,PE投資基金實質上是“以退為進,為賣而買”。
PE投資基金的初衷就是將企業扶持上市,然後退出獲利,這也是PE投資基金獲得最大利益的最優退出方式。
第四,PE投資基金會采用多種方法降低風險。
在實踐中,PE投資基金為了分散風險,不會把所有的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裏,它們會采取多種方法。比如,多輪投資、聯合投資等。
第五,PE投資基金更看中企業的未來。
PE投資基金特別重視企業創始人以及管理團隊的經驗與能力,還有企業的自身發展空間,例如對於高新科技企業,它們不僅要求有過硬的技術、有能力的團隊,還要有有眼光的企業創始人。“投企業就是投人”,這是PE投資的重點所在。
知識鏈接
1.《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第九條第四款規定:“投資者不得超過200人。其中,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人數不得超過50人。單個投資者對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所有投資者應當以貨幣形式出資。”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第二章第六條中第一款規定:“投資者人數在2人以上50人以下”,第二款規定“非法人製創投企業投資者認繳出資總額的最低限額為1000萬美元;公司製創投企業投資者認繳資本總額的最低限額為500萬美元。除第七條所述必備投資者外,每個投資者的最低認繳出資額不得低於100萬美元。外國投資者以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出資,中國投資者以人民幣出資。”
2.我們的假設前提是隻考慮前3個階段,並將一個企業的鼎盛時期定義為上市,排除衰退期。
3.天使投資一詞最早起源於美國紐約百老彙的演出捐助,用來形容一些讚助百老彙演出的富有資助者。他們對當時被認為是高風險的創作演出進行投資。後來,天使投資被引申為創業者的早期投資提供的資金。
4.PE資本與產業資本的主要幾點區別:
(1)產業投資人本身就處於產業鏈的某一環節,屬於戰略投資人。而PE資本投資人不具備產業特征,屬於財務投資人。
(2)產業資本進入企業後,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程度遠遠大於PE資本。
(3)產業資本為了實現自身的戰略目標,經常采用並購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而PE資本是在與目標企業基本達成共識之後,才會進行投資,投資退出優選上市途徑。
(4)產業資本投資成功的標誌是將被並購企業“無縫”融入本企業;PE資本投資成功的標誌是獲得所投資企業價值增長帶來的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