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兒歌述略序(2 / 2)

“搭殺像汙介。”這裏“搭”這一動作,“汙”這一名物以外,還有“像汙介”這一種語法,都是值得記述的。我們平常以為這種字義與文法是極容易懂的,至少是江浙一帶所通用,用不著說明。這在常識上是對的,不過你也不記我也不記,隻讓他在口頭飄浮著,不久語音漸變,便無從再去稽查,而不屑紀錄瑣細的事尤其是開一惡例,影響不隻限於方言,關於自然與人生各方麵多不注意,許多筆記都講的是官場科名神怪香豔,分量是汗牛而充棟,內容卻全是沒事幹幹扯淡,徒然糟塌些粉連紙而已。我想矯枉無妨稍過正,在這個時候我們該從瑣屑下手,變換一下陳舊的空氣。這裏我就談到第二問題去,即名物,這本來也就包括在上文裏邊,現在不過單提了出來罷了。十二三年前我在北京大學出版的《歌謠周刊》第三十一期上登過一篇《歌謠與方言調查》,中間曾說:

“我覺得現在中國語體文的缺點在於語彙之太貧弱,而文法之不密還在其次,這個救濟的方法當然有采用古文及外來語這兩件事,但采用方言也是同樣重要的事情。”辭彙中感到缺乏的,動作與疏狀字似還在其次,最顯著的是名物,而這在方言中卻多有,雖然不能普遍,其表現力常在古語或學名之上。如紹興呼蘩縷曰小雞草,平地木曰老弗大,杜鵑花曰映山紅,北平呼栝蔞曰赤包兒,蝸牛曰水牛兒,是也。柳田國男著《民間傳承論》第八章言語藝術項下論水馬兒的名稱處有雲:

“命名者多是小孩子,這是很有趣的事。多采集些來看,有好多是保姆或老人替小孩所定的名稱。大概多是有孩子氣的,而且這也就是很好的名字。”我的私意便是想來關於這些名字多說些閑話,別的不打緊,就隻怕實在沒有這許多東西或是機會,那麼這也是沒法。至於風俗,應說就說,若無若有,蓋無成心焉。

這樣說來,我倒很有點像木華做《海賦》,隻“於海之上下四旁言之”,要緊的海倒反不說。兒歌是兒童的詩,他的文學價值如何呢?這個我現在回答不來,我也恐怕寥寥的這些小篇零句裏未必會有這種東西。總之我隻想利用自己知道得比較最多最確實的關於紹興生活的知識,寫出一點零碎的小記,附在兒歌裏公之於世,我就十分滿足了。歌詞都想注音,注音字母發布了將二十年,可惜閏母終於還未製定,這裏隻好借用羅馬字,——序文先寫得了,若是本文完全注好,那恐怕還要些時光,這序可以算作預告,等將來再添寫跋尾罷。民國二十五年四月三日,於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