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事略(1 / 2)

鴉片事略

查舊日記第二冊,在戊戌(一八九八)十二月十三日下有一項記事雲:

“至試前,購《思痛記》二卷,江寧李圭小池撰,洋一角。”小池於鹹豐庚申被擄,在長毛中凡三十二月,此書即記其事,根據耳聞目睹,甚可憑信,讀之令人驚駭,此世間難得的鮮血之書也。我讀了這書大約印象甚深,至民國十九年八月拿出來看,在卷頭題字數行雲:

“中國民族似有嗜殺性,近三百年張李洪楊以至義和拳諸事即其明征,書冊所紀錄百不及一二,至今讀之猶令人悚然。今日重翻此記,益深此感。嗚呼,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乎。”

李小池後來做了外交官,到過西洋,著有遊記等書,我未得見。孫彥清《寄龕丙誌》卷四雲:

“近閱李小池圭《遊覽隨筆》,載強水棉花,雲以強水煉成,有幹濕兩種,幹者得火即發,濕者置火中可以二刻不燃,以電線發之,方三寸,厚寸許,重不過二兩者,百步外能震巨石成齏粉。”所記蓋是棉花火藥歟。又所著有《鴉片事略》,近日在北平市上獲得一部,其價卻比《思痛記》要高了三十倍了。書凡兩卷,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刻,後於《思痛記》十五年,板式卻是一樣,很覺得可喜。卷首說明著書的宗旨雲:

“鴉片為中國漏卮,為百姓鴆毒,固盡人知之,而其於郡縣流行之本末,禁令弛張之互用,與夫英人以售鴉片而興戎乞撫,又以惡鴉片而設會勸禁,三百年來之事,則未必盡人知之。用就見聞所及,或采自他書,或錄諸郵報,薈萃成此,附以外國往來文牘,曰‘鴉片事略’。”由此可知這是鴉片文獻的重要資料,北平圖書館之有翻印本也可以作證,我所留意的卻不全在此,隻是想看看中國人對於鴉片的態度,其次是稍找民俗的資料而已。這種材料在道光十八年湖廣總督林則徐奏中找得一點,乃是關於煙具的:

“查吸煙之竹杆謂之槍,其槍頭裝煙點火之具又須細泥燒成,名曰煙鬥。凡新槍新鬥皆不適口,且難過癮,必其素所習用之具,有煙油積乎其中者,愈久而愈寶之。此外零星器具不一而足,然尚可以他具代之,唯槍鬥均難替代,而鬥比槍尤不可離。”又雲:

“如煙槍固多用竹,亦間有削木為之,大抵皆煙袋鋪所製,其槍頭則裹以金銀銅錫,槍口亦飾以金玉角牙,又聞閩粵間又有一種甘蔗槍,漆而飾之,尤為若輩所重。其煙鬥自廣東製者以洋磁為上,在內地製者以宜興為寶。恐其屢燒易裂也,則亦包以金銀,而發藍點翠,各極其工。恐其屢吸易塞也,則又通以鐵條,而矛戟錐刀,不一其狀。”在奏折中本來不易詳敘,卻也已寫得不少,很是難得,所雲甘蔗槍在小時候曾經看見過,煙鬥與煙簽子也有種種花樣,這倒都是中國的自己創造。《鴉片事略》卷上記罌粟花雲:

“產土耳基波斯多白花白子,產印度者兩種,一亦白花白子,一紅花黑子,平原所植俱白花,出喜馬拉山俱紅花。法國人以其子榨油,香美,頗好之,英人亦用其漿為藥材。印人則取幹塊為餅,嚼食款客,南洋諸島有生食者,俾路芝以西各部酋皆酷嗜之,亦生食也。明末蘇門答臘人變生食為吸食,其法先取漿蒸熟,濾去渣滓複煮,和煙草末為丸,置竹管就火吸食。”又雲:

“康熙二十三年海禁弛,南洋鴉片列入藥材,每斤征稅銀三分。其時沿海居民得南洋吸食法而益精思之,煮土成膏,鑲竹為管,就燈吸食其煙。不數年流行各省,甚至開館賣煙。”我曾聽說鴉片煙的那種吸食法是中國所發明,現在已得到文獻的證明了,煙具的美術工藝雖然是在附屬的地位,但是其成績卻亦大有可觀也。

中國人對於鴉片煙的態度是怎樣呢?人民似乎是非吃不可,官廳則時而不許吃時而許吃,即所謂禁令張弛之互用也。雍正中的辦法是:

“興販鴉片煙者,照收買違禁貨物例,枷號一月,發近邊充軍。私開鴉片煙館引誘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眾律,擬絞監候。”吸食者沒有關係。嘉慶中改正如下:

“開館者議絞,販賣者充軍,吸食者杖徒。”道光中議嚴禁,十九年五月定有章程三十九條,中雲:

“開設煙館首犯擬絞立決。”

“一吸煙人犯均予限一年六個月,限滿不知悛改,無論官民概擬絞監候。”

“一製賣鴉片煙具者照造賣賭具例分別治罪。”三年後江寧條約簽字,香港割讓,五口通商,煙禁複弛,至於戊戌。《事略》卷末論禁煙之前途雲:

“今日印度即不欲禁,風會所至,非人力能強,必有禁之之日,禁之又必自易罌粟而植茶始。中國土煙既收稅厘,是禁種罌粟之令大弛,民間種植必因之漸廣,或至盡易茶而植罌粟,數十年後中國或無植茶地,印度則廣植之,中國無茶以運外洋,印度亦無鴉片以至中國,漏卮塞矣,利源涸矣,而民間嗜食者亦必猶淡巴菰之人人習為固常,則亦不禁之禁,弛而不弛矣。”這一節文章我讀了好幾遍,不能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似諷刺,似慨歎,總之含有不少的幽默味,而亦很合於事實,又不可不謂有先見之明也。現今鴉片已不稱洋藥而曰土藥,在店吸食則雲試藥,早已與淡巴菰同成為國貨矣,中國自種罌粟而印度亦自有茶,正如所言,然則鴉片煙之在中國恐當以此刻現在為理想的止境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