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設置的影響
一、20世紀30年代前大學學科設置概況
自晚清開始,大學學科建設表現為重文輕理,政法專業占絕對優勢。據統計,1912年,全國專門學校94所,法政專門學校有64所,占總數的68%之多。1913年全國專門學校89所,法政專門學校為56所,所占比例為62.9%。1914年全國專門學校78所,法政專門學校44所,比例為56.4%。1915年全國專門學校78所,法政專門學校42所,比例為53.8%。1916年全國專門學校65所,法政專門學校32所,比例達49.2%。
而根據1918年統計,全國專科以上學校77所,其中法政專門學校則為35所,比例是45.5%。盡管法政專門學校在各類專門學校的所占比例呈逐年下降趨勢,但與醫學、農業、工業、商業、外國語等其他專門學校相比較,在全國學校所占的比例依然相當高。從學生數量來看,盡管存在著隨學校數量下降而引起的學生數的減少,但與其他學校的學生數相比,依然占相當的比例。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世紀30年代初期。根據教育部統計,1928年7月至1929年7月,全國大學生17285人,中央大學學生數最多。這表明,當時讀書做官的傳統理念依然占主流地位。從另一方麵看,政法、文科類畢業生的出路較好,大多能進入政府部門任職的趨勢也讓學生進入大學求學時傾向於選擇政治、經濟、法律等專業。因為政府人員的待遇非常優厚。當時大學教授每月工資為300-400元,“而政府薦任官吏,可以高至四百元,簡任官吏至六七百元”。具體數字為:縣長、市長月薪為300-400元;廳長500-580元;省主席680元;文官長、委員長、部長等800元。而當時一般普通工人的工資隻有區區幾元到十幾元不等。這樣的社會狀況自然吸引著學生進入大學求學以政法科為第一專業目標。
二、重文輕實向抑文重實的轉變
隨著20世紀20、30年代經濟的發展,社會對理、工、農等應用性學科有了需求,外加美國大學注重知識實用性及對社會服務理念的傳入,中國政府及大學校長開始注意發展實用性學科。時任教育部長朱家驊說:“我國現在大學教育,務須能在學術文化上領導民族活動以求複興。故其製度必須適合此種需要。文法科教育,在民族複興與運動上原有其重要地位,不容否認;但不能與理農、工、醫諸科作調節的發展,實為憾事。椐本部統計19年度文法科學生為數達一萬七千人,而農、工、醫理諸科學生合並計算,僅為八千餘人,不及文法科學生二分之一。此種現象,不能不視為畸形發展,任其無以糾正。故中央最近明令提倡農工醫諸實科教育,本部切實奉行:使現有文法諸科教育不事擴張;而於現有農工醫諸實科則力求充實。他批評“現在大學的通病,是沒有按照著我們的需要來造人才。在他看來,專門人才的缺乏,是大學教育的失敗。實質上是指責當時大學的學科設置以文法為重心,社會急需的工、農、醫、理諸科人才培養太少。
1932年,國民黨中央委員陳果夫在《改革教育初步方案》中提出:(一)應即依照十年內建設計劃,規定造就農、工、醫各種專門人才之數目,分別指定各專門以上學校,切實訓練,以便實用。(二)全國各大學及專門學院,自本年度(1932年起)起,一律停止招收文、法、藝術等科學生,暫以十年為限。(三)全國各大學中,如設有農、工、醫等科,即將其文、法各科之經費,移作擴充農、工、醫科之用;其無農、工、醫科者,則斟酌地方需要,分別改設農、工、醫等科,就原有經費,盡量劃撥應用。
這幾項建議遭到教育界有識人士的反對,他們紛紛撰文指出:救國強國,是一個係統工程,必須謀多方之發展,求平衡之進步。文法科的重要性並不亞於自然科學和實用科學。若像改革方案所提,用抑文科揚實科的手段辦學,不僅這種方法極不經濟,並且將後患無窮,“其結果也是極嚴重的”《中華教育界》第12卷第4期。。1935年4月30日《大公報》的社評裏也指出:“目前中國處處有待建設的時候,專門技術人才固所急需,然而適應環境的領袖人物,恐尤有需要。而此種人物恐唯有借較自由的教育(liberaleducation),如文法等科方能造就得出。尤有進者,專門技術人才,在不得已時猶可借助他山,而解決民族危機的領袖,則非自吾人自己範圍內產出不可。”1935年4月30日《大公報》。